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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高考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浙江高考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浙江高考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
江苏高考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浙江高考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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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要合理组合院校志愿。避免全部填报高分段或低分段院校,根据个人高考成绩、兴趣爱好、身体条件等因素,在可能被录取的院校范围内合理、有序地组合院校志愿。建议按照“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原则进行选择。
浙江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时,志愿间要有梯度。确保各个志愿之间存在一定的梯度,以便在分数范围内有更多的选择机会。
考虑专业选择。选择院校时,要考虑专业的选择范围,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认真分析院校和专业数据。浙江高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前,要仔细分析目标院校近几年的录取数据,包括专业分数线、招生计划等,以做出更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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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高考80个志愿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计算机对考生所填报的80个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先检索第1志愿,符合条件就投档。
浙江高普通类中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对于采用单个志愿投档的,按照“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对于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在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分步投档录取办法。
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位次、志愿顺序进行。计算机对考生所填报的80个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先检索第1志愿,符合条件就投档,不符合条件立即检索第2志愿,依此类推。
一旦检索到符合条件的志愿并投档,后续志愿立即同时失效。80个志愿中即使有多个符合条件的志愿,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只投档到排在最前面的那个符合条件的志愿。所以对考生来说,精心安排志愿次序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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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平行录取规则: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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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是指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照固定原则进行投档录取,那么这个录取规则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关于2023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浙江省高考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1、普通类提前录取
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2)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2、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二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普通类平行录取 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录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第二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档。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分别按相关规定执行。艺术第一批文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划定,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分段录取时,如第一段投档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段志愿填报工作不再进行。
2023浙江高考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浙江省作为新高考先行改革省份,至今在录取规则等方面和部分省市还是有着一定的区别的。以下是关于2023浙江高考志愿填报录取规则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强基计划、西湖大学创新班,7月5日前完成录取;
2、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7月7日前完成录取,包含: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演艺学院、珠海学院、香港恒生大学、东华学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被香港13所单独招生高校录取并经本人向高校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的统一录取。
3、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招生,7月8日完成录取;包含: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的录取顺序,按照考生5月27日在浙江教育考试院确认的顺序进行录取,一旦被录取,不再参加提前批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
以上三类高校在报名和确认过程就是志愿选择过程,不需要在6月29、30日填报志愿,如被录取即被锁档。西湖大学创新班、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他们的报名和面试都在高考成绩发布前完成。强基计划的面试,是在高考成绩发布后进行。
4、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招生,7月9日完成录取;
5、普通提前批,7月11日-17日录取,包含:综合评价招生(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南方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国际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昆山杜克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省内高校三位一体、警校、军校,定向招生(师范、医疗、农林等)、小语种,免费师范、农林类、航海、定向培养士官生,经过批准的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上海海关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6、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
7、平行志愿(7月19日投档)后面的4、5、6、7高校需要在高考成绩发布后的6月29、30日填报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志愿高校的往年录取情况,选择匹配自己分数的高考志愿。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4492 | |
三、校址 | 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色盲或色弱考生限报室内艺术设计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三)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四)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五)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学年;空中乘务、物联网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7500元/学年;安全防范技术专业6900元/学年;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6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6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学生公寓住宿费4人间独立卫生间,1600元/学年;6人间独立卫生间 ,1200元/学年; 6人无独立卫生间,960元/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生入学注册后可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7-8510802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网址:https://www.zjc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zjcst.edu.cn/ 招生电话:0577-85108000 85108035 微信公众号: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 |
十七、其他须知 |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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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3025 | |
三、校址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根据生源和计划执行情况,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调整计划。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中外合作专业使用的外语语种为专业所需的语种。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四)在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招生省份,执行相关省份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浙江省须在满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及降分征求志愿录取。 (五)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执行相关省份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进档考生,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择优录取,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由学校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考虑征求志愿及降分征求志愿录取。 (六)对浙江省普通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省外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须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按各招生省份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规定执行,择优录取。学校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执行该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若投档未满时,再执行征求志愿。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投档后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七)对高职提前招生、免试升学、艺术类(时装表演专业)等形式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公告、简章、章程的规定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商学院各专业学费6000元/年;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各专业学费7500元/年;环境艺术设计(软装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书画艺术、时尚表演与传播、建筑室内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包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9000元/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人物形象设计、音乐表演、表演艺术专业学费9800元/年;中日、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年;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9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6600元/年。具体以浙江教育考试院计划书学费参考或学校对外公布的学费标准为准。 |
住宿费标准 | 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等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执行,四人间1600元/学年、五人人间1200元/学年,具体以录取通知书标准为准。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和“绿色通道”入学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学生另外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励志奖助金等。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4-86329372。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网址:http://www.zjff.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ff.edu.cn/ 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 邮编:315211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招生专业涉及委培订单班、联合培养、合作定向班有特定条件要求的,考生填报志愿前须关注学校招生相关对外公告要求且需符合条件,方可报考。不符合特定条件要求的考生,入学后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三)本章程自2024年实施,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章程颁布后,如有新的规定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按照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2024浙江高考普通类提前录取第二段:第一志愿投档 7月17日。考生可以登录浙江的招生网,在录取动态查询页面,由考生输入考生号和密码查询录取结果,到“录取待审”状态时,说明考生已被相应高校录取,正在办理录取手续,因此不必过于担心,更不要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2024浙江高考二段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一、2024浙江高考普通类二段录取安排
(一)普通类提前录取
第二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0: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7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6: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7日16: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8:0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8日10: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8日1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8日12:00
(二)普通类平行录取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6日8:30—7月27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30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31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8月2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3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5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5日16:30
二、2024浙江高考艺术类录取安排
(一)艺术类校考批
投档 7月1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1:00
(二)艺术类统考批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8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9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8月2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3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4日16:30
三、2024浙江高考体育类录取安排
体育类平行录取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8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9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8月2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3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4日16:30
(注:上述进程安排中,所有类别征求志愿是否实施视缺额计划而定。)
1、自由可投(在架可投)有些省份又叫做“在架可投”,指浙江考生的档案没有被投出去或者被学校退档的一种状态。
2、正在投档代表省招办正在将考生档案投给相关院校,而“已经投档”则代表浙江学生的档案已经被投进某高校,这也意味着考生越过了被高校录取的第一道“门槛”。
3、院校在阅表示高校已经接收到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审阅。需要注意的是,录取状态显示“院校在阅”并不意味着考生将被录取了,因为通常省招生投给高校的档案数都是超过学校招生指标的,所以一般都会有少部分浙江学生被学校阅档后却不录取。
4、预退档如果录取状态是“预退档”,那就说明考生将因为种种原因而被退档,往往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不过,考生如果被退档,高校都会注明退档理由。
5、预录取表示浙江考生将被某所高校录。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3002 | |
三、校址 | 滨海校区;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 433号; 金竹校区;温州市瓯海区金竹路48号; 文成校区:温州市文成县南田镇; 民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4个专业的全日制学生三年均在金竹校区就读;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个专业第一年在文成学院就读,后两年回到滨海校区;烹饪工艺与营养、空中乘务专业三年均在文成学院就读;其他专业全日制学生三年均在滨海校区就读。 | |
四、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专科(高职)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三)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含单独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标准,择优录取。 (一)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部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有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 (二)学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三)浙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四)其他省份考生录取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专业加试要求:无。 (2)外语语种要求:无(教学以英语为主)。 (3)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24年学校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包装策划与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24000元/学年;空中乘务、大数据与会计、护理、护理(口腔护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收费标准14800元/学年;包装策划与设计、大数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会计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跨境电子商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软件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新能源装备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收费标准13900元/学年;学前教育专业收费标准69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收费标准12900元/学年。对招收录取来自外省的考生在校三年期间,每生每学年给予经济补助4900-6800元/学年(按不同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实际收费仍按照80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2人间每生4500元/每学年;3人间每生 3000元/学年;4人间每生2300元/每学年;5人间每生1800元/每学年;6人间每生1500元/每学年。滨海校区2人、3人、4人间配空调,5、6人间空调学校统一租赁使用。金竹校区6人间配空调。 文成学院5人间,有空调。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室申诉举报电话:0577-86611305、0577-86538533。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s://zsw.zjdfp.edu.cn/ 电话:0577-86533927,86533901,86556791,86533905 传真:0577-86533927 | |
十七、其他须知 | 学校放开转专业申请,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专业转入需要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政策规定。中外合作项目专业仅限于内部专业转换;文成学院三年制专业仅限于文成学院三年制内部专业转换。 |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4269 | ||
三、校址 | 浙江绍兴世纪东街770号 |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 |
证书 种类 |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有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印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制定工作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各项工作。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我校外国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二)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三)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对于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四)专业分数级差:无 (五)专业加试:无 (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七)男女比例:无要求 (八)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标准 | (一) (一)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园艺技术等3个专业浙江省户籍考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浙江省财政负担。 (二)艺术类专业学费 9000元/年。 (三)大数据与会计、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西式烹饪工艺、电子商务5个专业学费68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6000元/年。 (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 | |
住宿费 标准 | 6人间,1200元/人•年,4人间,1600元/人•年,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09号)执行。2024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 ||
十四、资助政策 | 为帮助资助对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贷、助、勤、减、免、补、绿色通道等各项社会资助和困难补助为补充的立体式资助体系。多措并举,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助推学生成长成才。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办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575-88139870 88068177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网址:https://www.zjabc.edu.cn 联系电话:0575-88068177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的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zjabc.edu.cn/ 公布。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的招生工作文件和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录取规则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国家或省的招生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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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高考录取轨迹查询可以通过浙江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查询,这种方法是比较常规的查询志愿录取的方式,输入证件号以及密码后成功登录账号后就可以直接查看到自己的档案的投档状态了。
浙江高考考生可以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高考录取结果查询,考生进入网站后,找到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再输入自己的考生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点击登录后即可进行查询。
具体步骤如下:
1、找到查询入口: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找到“高考录取查询”或者有类似字样的栏目入口,点击进入。
2、输入个人信息:在查询界面,你需要输入你的个人信息进行查询。这些信息通常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以及验证码等。
3、查看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会显示在查询界面上。你可以查看自己的录取状态、录取院校、录取专业等信息。
2024浙江高考录取轨迹查询入口:
2024浙江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一、浙江2024高考普通类录取时间安排
6月26日左右公布分段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考生成绩、位次号查询。向强基计划招生高校提供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体检信息、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 符合要求考生填报提前录取院校、第一段平行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地方专项计划、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招生志愿。
7月1日—7月9日军检、政审。
7月5日前 强基计划、西湖大学录取。
7月7日前 香港单招高校录取。
7月8日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招生录取。
7月9日浙江警察学院投档录取。
(一)浙江2024高考普通类提前录取
第一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3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1: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3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6:3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4日11: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4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4日16:30
军校征求志愿 7月15日上午
军校征求志愿投档 7月15日14:00
军校征求志愿录取 7月15日17:00
高校专项计划投档 7月15日20:30
高校专项计划录取7月16日11:00
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录取7月16日11:30
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7月16日14:30
第二段:
第一志愿投档 7月1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0: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7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6:0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7日16: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7日18:00
第四志愿投档 7月1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8日10:00
第五志愿投档 7月18日1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8日12:00
(二)浙江2024高考普通类平行录取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7月18日20:30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2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 7月24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6日8:30—7月27日17:30
浙江2024高考普通类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30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31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8月2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3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5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5日16:30
二、浙江2024高考艺术类录取安排
6月26日左右公布艺术类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分段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艺术类考生综合分成绩、位次号查询。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符合要求考生填报艺术类校考批、统考批第一段平行投档志愿。
(一)艺术类校考批
投档 7月1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1:00
(二)浙江2024高考艺术类统考批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8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 7月24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6日8:30—7月27日17:30
浙江2024高考艺术类统考批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8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9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8月2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3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4日16:30
三、浙江2024高考体育类录取时间安排
6月26日左右 公布体育类分段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体育类考生综合分成绩、位次号查询。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符合要求考生填报体育类提前录取院校、体育类第一段平行投档、特招生院校志愿。
(一)浙江2024高考体育类提前录取
投档 7月1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1:00
(二)体育特招生
投档 7月15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5日16:30
(三)浙江2024高考体育类平行录取
第一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8日16:30
公布剩余计划 7月24日上午
第二段志愿填报: 7月26日8:30—7月27日17:30
第二段平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8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9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8月2日上午
征求志愿填报: 8月3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8月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4日16:30
四、浙江2024高考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时间安排
6月26日左右 公布各类分数线,成绩一分一段表,提供考生成绩、位次号查询。
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填报志愿。
平行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 7月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6日16:30
公布征求计划 7月7日晚上
征求志愿填报:7月8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 7月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9日16:30
(注:上述进程安排中,所有类别征求志愿是否实施视缺额计划而定。)
一、了解所在省录取日程安排
录取期间,浙江高考考生和家长须了解所填相对应的各批次志愿投档录取时间安排,及时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对于录取过程中的疑问要通过正规渠道与有关高校及招考机构沟通。
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集志愿填报
根据教育部和所在省份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对每个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都将全部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浙江高考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是弥补自己志愿填报失误、增加录取机会的重要机会,考生届时千万不要错失良机。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具体时间,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指定)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信息或直接咨询省招办、地方招办。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791 | |
三、校址 |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R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在校学生经学校学习,各方面考核都符合培养要求后,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含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上报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 (二)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无专业加试要求。 (五)对于浙江考生:根据“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根据浙江省考试院按本段位(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考生选考科目只需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不限选考科目的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六)对于浙江省以外的考生:对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七)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标准) | 工业机器人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为18000元每年;艺术设计为9000元每年;软件技术、鞋类设计与工艺学费为7590元每年;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学费为6900元每年;商务英语、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学费为6000元每年;其余专业均为6600元每年。瓯江口校区住宿费为1200元每年,府东路校区住宿费为1200元或1000元每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和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企业助学基金等资助政策。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8105228。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网址:http://www.zjitc.edu.cn 招生网:http://zs.zjit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7-88321500、88313369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学生本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按学校相关要求提出转专业的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由录取专业转入新专业就读学习。 (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5646.cn,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浙江警察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院校全称 | 浙江警察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1483 | |
三、校址 | 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临安校区: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农林大路2559号。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临安校区就学。 | |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浙江警察学院 |
证书种类 |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获毕业资格,颁发浙江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取学士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4〕136号)要求,学校2024年涉外警务专业坚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根据各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提出的由我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历年生源状况等,编制分省招生来源计划。公安专业招收女生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 2024年浙江警察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来源计划详见附件。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报考资格条件 |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应参加生源地2024年高考(生源地为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 |
十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要求 |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 (一)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 |
十三、录取规则 | (一)学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录取。 (二)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学校根据相关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本科招生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为100%。 (四)对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规则。 (五)学校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所在省份名次号顺序择优录取。 (六)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学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七)学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的录取规则为: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执行相关省有关规定和学校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 2.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八)河北、福建2个省招生计划要求考生外语成绩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80%及以上;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湖南、云南、陕西、宁夏8个省(区)招生计划要求考生外语成绩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70%及以上;海南招生计划要求考生外语成绩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60%及以上。 (九)学校对西藏自治区和内地西藏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执行。 (十)学校对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浙江警察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 |
十四、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涉外警务专业69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1600元/学年。 | |
十五、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校爱心基金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571–87787295 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诉电话:0571–87787177 | |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www.zjjcxy.cn/zsxxw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787029,0571–87787177 招生办公室传真:0571–87787029 | |
十八、其他须知 | (一)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2个月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入警就业面向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生入学后,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警务化管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服,佩戴学员标识。 (三)涉外警务专业目前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韩国顺天乡大学等院校开展第二校园项目,学习英语、西班牙语、韩语等语种。 (四)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经人民警察招录程序,择优录用。学生原则上录用到生源地地方公安机关。 (五)本章程由浙江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
附件:
2024年浙江警察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来源计划
合 计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 宁 | 黑龙江 | ||||||||
浙江警察学院 | 小计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99 | 85 | 14 | 4 | 1 | 13 | 2 | 4 | 1 | 8 | 2 | 17 | 3 | |
普通招生计划 | 99 | 85 | 14 | 4 | 1 | 13 | 2 | 4 | 1 | 8 | 2 | 17 | 3 |
涉外警务(文/A) | 99 | 85 | 14 | 2 | 1 | 3 | 1 | 4 | 1 | 2 | 1 | 7 | 0 |
涉外警务(理/B) | 2 | 0 | 10 | 1 | 0 | 0 | 6 | 1 | 10 | 3 |
福建 | 湖南 | 海南 | 云南 | 陕西 | 宁夏 | |||||||
浙江警察学院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2 | 0 | 5 | 1 | 2 | 0 | 13 | 2 | 15 | 2 | 2 | 0 | |
普通招生计划 | 2 | 0 | 5 | 1 | 2 | 0 | 13 | 2 | 15 | 2 | 2 | 0 |
涉外警务(文/A) | 2 | 0 | 3 | 0 | 2 | 0 | 3 | 1 | 4 | 1 | 1 | 0 |
涉外警务(理/B) | 0 | 0 | 2 | 1 | 10 | 1 | 11 | 1 | 1 | 0 |
备注:
1.海南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和A类、B类。报考涉外警务专业招生计划要求必选政治。
2.河北、辽宁、黑龙江、福建、湖南5个省招生计划分为A类、B类。其中,报考A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必选政治;报考B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政治。
3.辽宁招生计划仅招收汉族学生。
4.河北、福建2个省招生计划要求考生外语成绩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80%及以上;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湖南、云南、陕西、宁夏8个省(区)招生计划要求考生外语成绩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70%及以上;海南招生计划要求考生外语成绩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6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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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院校全称 |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3854 | |
三、校址 | 萧山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教工路校区: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49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二)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在浙江省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校执行浙江省“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60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400元/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和学生资助对象资助制度。实行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学生资助对象补助等奖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申诉举报电话:0571-83871579。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cs.net.cn 电话:0571-83871131 传真:0571-83871131 | |
十七、其他须知 |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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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音乐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4535 | ||
三、校址 |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 ||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音乐学院 | |
证书 种类 |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并修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浙江音乐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浙江音乐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议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各类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安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各类全日制本科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制订各类全日制本科年度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组织开展各类全日制本科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和新生复查等工作。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督检查工作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面向全国计划招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7个本科专业,共615人,所有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二)面向全国计划招收表演(越剧演员)、音乐表演(越剧器乐)2个本科专业,共43人,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三)面向浙江省计划招收艺术与科技本科专业,计划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面向浙江省选拔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开展“专升本”招生,计划招收音乐表演、舞蹈表演2个专业,共22人。 (五)面向华侨港澳台考生,计划招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5个本科专业,按港澳台联考成绩录取的招生计划8人;按台湾学测成绩录取的招生计划2人。 (六)面向国际考生招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单列。 (七)与嵊州市越剧艺术学校合作的中职与应用型本科院校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招生专业为表演(越剧演员),计划招收18人。 各类别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根据学校专业建设情况和发展需要,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或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或招考方向。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面向全国计划招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7个本科专业的录取规则: 1.我校各招生专业文理兼招,不设选考科目要求,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外语入学考试不限语种。 2.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所有考生均须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并获得省统考相应子科类的合格成绩。具体报考政策及办法请考生自行向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咨询。因考生未取得相应子科类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造成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等7个本科专业均不设文化课成绩单科分数线;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报考我校校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省统考相应子科类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依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按上述原则录取完成后,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按照剩余招生计划,将达到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条件的考生,依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政策如下: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破格、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方向或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小数向上取整),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方向或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表演专业:在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同分排序规则: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旋律写作与钢琴曲写作》(按各项成绩占比相加的总分排序)、《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招考方向依次按《歌曲写作》《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音乐学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招考方向除外)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招考方向依次按《作品指挥》(复试)、《专业口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招考方向依次按《舞蹈基本功测试》《舞蹈表演能力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芭蕾舞招考方向依次按《作品表演》(复试)、《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次按《舞蹈表演能力测试》《舞蹈基本功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依次按《命题编舞》《舞蹈即兴》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歌舞剧招考方向依次按《声乐演唱》(复试)、《舞蹈表演》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招考方向依次按《命题表演》《台词》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中面向各专业(招考方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5.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考生所填报志愿须与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专业或招考方向一致。 (二)报考我校表演(越剧演员)、音乐表演(越剧器乐)专业(招考方向)的考生,采用戏曲类(越剧)专业省际联考成绩,录取原则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戏曲类(越剧)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考我校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统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成绩,按浙江省相关规定和排序录取。 (四)面向浙江省选拔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开展“专升本”招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浙江音乐学院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2024年专升本音乐表演(越剧器乐)班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五)面向华侨港澳台招生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按台测成绩录取招生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规定执行。 (六)面向国际学生招生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国际学生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七)与嵊州市越剧艺术学校合作的中职与应用型本科院校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招生专业,录取原则按省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八)招生批次。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执行。 (九)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或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标准 | 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10350元;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 | |
住宿费标准 | 1600元/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9808200;举报邮箱:jbx@zjcm.edu.cn。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网址:http://www.zjcm.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89808080 招生办公室邮箱:zs@zjcm.edu.cn | ||
十七、其他须知 | 如遇教育部、部分省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我校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为准,制定相应的招生考试办法,并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音乐学院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浙江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年2024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 |
二、院校国标码 | 16207 | |
三、校址 | 奉化校区: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鄞州校区: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
证书 种类 | (一)本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学校成立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二)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书,学校也通过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规定处理。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别(批次/段次)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学校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对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以下简称“新高考改革省份”)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 (三)对实行“专业(类)+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四)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其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招生省(市、自治区),录取规则如下: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2.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同分考生的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若无相应排序规则,实施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其他省份的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合格者,均予录取。 (五)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六)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七)学校对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八)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十)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 |
十三、 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本科专业 1.工科类、医学类专业 药学、中药学、护理专业,学费为6325元/生.学年。其他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 企业数字化管理、应用英语、智慧健康养老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 (二)专科专业 1.工科类、医学类专业 药学、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质量检测)、药品质量与安全(药事管理)、中药学专业,学费为6325元/生.学年。其他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健康产品),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 (三)学费具体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
住宿费标准 | 住宿费标准:四人间住宿费1600元/生.学年,六人间(含5人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具体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 |
十四、资助政策 | (一)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二)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学体系,对于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完成学业。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一)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574-88839024。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574-88839045、88222701 学校官网:http://www.zjpc.net.cn 招生网址:https://zs.zjpc.net.cn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本章程只适用于2024年本专科全日制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二)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学校无关。 (三)本章程由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