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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高考本科提前批B段征集志愿招生计划(物理类+历史)统计表正式公布!其中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征集计划人数为6人,分数线为380分。请考生在填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征集志愿计划统计表专业说明。
2024贵州高考本科提前批B段征集志愿招生计划人数及分数线如下。请考生在填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征集志愿计划统计表专业说明和高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了解院校招生专业的详细要求。
一、2024贵州高考本科提前批B段物理类征集志愿计划统计表
二、2024贵州高考本科提前批B段历史类征集志愿计划统计表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更多贵州2024高考本科提前批B段征集志愿的相关内容,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PP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官网,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密切关注当地教育考试院信息,发布提前批征集志愿应该立即进行。
提前批征集志愿不像志愿填报一样,可以让你慢慢考虑,各个批次的提前批征集志愿时间非常短,贵州考生和家长要密切关注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获取各批次填报提前批征集志愿的时间和剩余计划的信息,也就是要注意时效性。
因为网上填报提前批征集志愿的时候会提前公布,一旦时间截止或者高校录取满之后,就会关闭填报通道,不能再进行填报了。有很多时候,贵州考生因为各种原因滑档了,但是却没有关注提前批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因此白白浪费了提前批征集志愿的机会,这是非常可惜的。
1、先查询录取结果再填报征集志愿。贵州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前应该先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看是否已经被高校录取。考生在查询时除了关注自己的录取状态,被高校退档的考生还要仔细去看被高校退档的原因是什么,以免在填报征集志愿时犯同样的错误。
2、注意多次征集的情况。有的高校一次征集志愿后,仍然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就有可能进行第二次甚至多次征集志愿。
3、征集志愿不能仅参考高校正常录取阶段的录取分数。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中,还有很多是因冲刺名校而落榜的高分贵州考生,征集志愿一般比普通批次的竞争更激烈,有些学校的征集志愿投档的分数线反而更高了。
4、由于征集志愿是按平行志愿的填报模式,因此,征集志愿之间一定要有适当的梯度,不能将院校志愿全部填为热门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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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录取普通院校征集志愿招生缺额计划(物理类):中国人民公安交通管理工程专业缺额人数1人、天津理工大学航海技术专业缺额人数1人、大连海事大学航海技术专业缺额人数19人等。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录取普通院校征集志愿招生缺额计划(物理类) | ||||||||||
批次名称 | 科类代码 | 科类名称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代号 | 专业组名称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备注 | 缺额人数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037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007 | 第007组 | 02 | 交通管理工程 | 招男生,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章程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100 | 天津理工大学 | 002 | 第002组 | 01 | 航海技术 | 只招男生,体检满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30035-2021)关于海船船长和海船甲板部值班船员的各项健康要求,包括:身高不低于160cm,辨色力正常,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等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100 | 天津理工大学 | 002 | 第002组 | 02 | 轮机工程 | 只招男生,体检满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30035-2021)关于海船轮机部值班船员的各项健康要求,包括:身高不低于155cm,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等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302 | 大连海洋大学 | 003 | 第003组 | 02 | 轮机工程 | 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具体见学校招生章程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286 | 大连海事大学 | 004 | 第004组 | 01 | 航海技术 |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线;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达4.7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达4.0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达4.8及以上;工作性质特殊,不宜女生报考;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其它见招生章程 | 19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286 | 大连海事大学 | 004 | 第004组 | 02 | 轮机工程(海上专业) |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线;要求无红绿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达4.6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达4.0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达4.6及以上;工作性质特殊,不宜女生报考;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其它见招生章程 | 5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287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004 | 第004组 | 04 | 数据警务技术 | 招男生,须参加生源省公安机关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合格,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详见《招生章程》 | 2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08 | 黑龙江大学 | 009 | 第009组 | 03 | 俄语 | 招英语、俄语考生;前3名考生入选学校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行动态调整,具体培养模式详见招生官网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08 | 黑龙江大学 | 009 | 第009组 | 04 | 翻译 | 招英语、俄语考生;俄语翻译 | 4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15 | 佳木斯大学 | 014 | 第014组 | 01 | 临床医学 | 国家免费医学生;要求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且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免收学费;承诺毕业后到相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2 | 齐齐哈尔大学 | 090 | 第090组 | 2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巴彦县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7 | 大庆师范学院 | 021 | 第021组 | 1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尚志市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066 | 第066组 | 03 | 心理学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阿城区就业 | 2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068 | 第068组 | 06 | 心理学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宾县就业 | 2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085 | 第085组 | 25 | 心理学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双鸭山市饶河县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02 | 第102组 | 4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阿城区就业 | 4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03 | 第103组 | 5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巴彦县就业 | 2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04 | 第104组 | 54 | 生物科学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宾县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06 | 第106组 | 5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五常市就业 | 2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08 | 第108组 | 6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尚志市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10 | 第110组 | 7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佳木斯市郊区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11 | 第111组 | 80 | 生物科学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黑河市嫩江市就业 | 2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11 | 第111组 | 8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黑河市嫩江市就业 | 2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12 | 第112组 | 8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黑河市五大连池市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16 | 第116组 | 9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延寿县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17 | 第117组 | 9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佳木斯市抚远市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18 | 第118组 | a4 | 生物科学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绥化市明水县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19 | 第119组 | a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双鸭山市饶河县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469 | 上海海事大学 | 002 | 第002组 | 01 | 航海技术 | 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此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 7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924 | 武汉理工大学 | 003 | 第003组 | 01 | 航海技术 | 不适宜女生报考,要求考生身高1.65米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复视,听力、嗅觉正常,四肢健全。要求考生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未尽事宜见招生章程 | 3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926 | 华中师范大学 | 009 | 第009组 | 01 | 科学教育 | 国家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定向到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双鸭山市就业 | 2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926 | 华中师范大学 | 009 | 第009组 | 02 | 教育技术学 | 国家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定向到哈尔滨市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926 | 华中师范大学 | 009 | 第009组 | 04 | 心理学 | 国家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定向到牡丹江市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1926 | 华中师范大学 | 011 | 第011组 | 09 | 生物科学 | 国家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定向到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5 | 物理类 | 2367 | 陕西师范大学 | 012 | 第012组 | 0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国家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定向到牡丹江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就业 | 3 |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录取普通院校征集志愿招生缺额计划(历史类) | ||||||||||
批次名称 | 科类代码 | 科类名称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代号 | 专业组名称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备注 | 缺额人数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001 | 北京大学 | 001 | 第001组 | 03 | 朝鲜语 | 招英语考生,须口试合格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036 | 外交学院 | 001 | 第001组 | 02 | 英语 | 招英语考生,须口试合格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036 | 外交学院 | 001 | 第001组 | 03 | 法语 | 须口试合格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036 | 外交学院 | 001 | 第001组 | 05 | 日语 | 须口试合格 | 2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037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002 | 第002组 | 12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招女生,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章程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045 | 国际关系学院 | 002 | 第002组 | 04 | 传播学 | 招男生;身体等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章程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08 | 黑龙江大学 | 001 | 第001组 | 03 | 俄语 | 招英语、俄语考生;前6名考生入选学校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行动态调整,具体培养模式详见招生官网 | 6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08 | 黑龙江大学 | 001 | 第001组 | 04 | 翻译 | 招英语、俄语考生;俄语翻译 | 4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08 | 黑龙江大学 | 002 | 第002组 | 07 | 西班牙语 | 招英语考生;设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方向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002 | 第002组 | 02 | 学前教育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阿城区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005 | 第005组 | 08 | 小学教育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宾县就业 | 2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007 | 第007组 | 13 | 学前教育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五常市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007 | 第007组 | 16 | 日语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五常市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009 | 第009组 | 19 | 小学教育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双城区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2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011 | 第011组 | 25 | 历史学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尚志市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25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004 | 第004组 | 05 | 学前教育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双城区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22 | 齐齐哈尔大学 | 001 | 第001组 | 01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阿城区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22 | 齐齐哈尔大学 | 005 | 第005组 | 12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全省农村考生,定向到哈尔滨市五常市就业 | 2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1456 | 华东师范大学 | 001 | 第001组 | 02 | 历史学 | 国家优师专项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2172 | 西南大学 | 002 | 第002组 | 02 | 学前教育 | 国家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定向到牡丹江市就业 | 1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1 | 历史类 | 2367 | 陕西师范大学 | 001 | 第001组 | 01 | 学前教育 | 国家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定向到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就业 | 1 |
山东2024高考提前批第2次志愿招生计划正式出炉,其中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森林消防,只招男生)专业计划招收1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山东第2次志愿计划招生21人,更多相关内容,往下看吧。
山东2024高考提前批第2次志愿招生计划如下:
本次公布的院校专业计划主要来源于:高校未完成的计划(生源不足产生的缺额计划)。 | |||||
院校代号 | 院校、专业(类)名称及备注 | 考试科目要求 | 学制(年) | 计划数 | 年收费(元) |
A039 |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 1 | |||
0G 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森林消防,只招男生)(1.需已参加本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结论均为合格;2.执行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 物理和化学 | 4 | 1 | ||
A175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21 | |||
B5 侦查学(仅招男生,须参加生源省公安机关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合格,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详见《招生章程》) | 思想政治 | 4 | 9 | 4800 | |
D5 警犬技术(仅招男生,须参加生源省公安机关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合格,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详见《招生章程》) | 思想政治 | 4 | 4 | 4800 | |
G5 涉外警务(仅招男生,须参加生源省公安机关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合格,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详见《招生章程》) | 思想政治 | 4 | 5 | 4800 | |
M5 警犬技术(仅招男生,须参加生源省公安机关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合格,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详见《招生章程》) | 思想政治 | 4 | 1 | 4800 | |
N5 公安情报学(仅招男生,须参加生源省公安机关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合格,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详见《招生章程》) | 思想政治 | 4 | 1 | 4800 | |
L4 数据警务技术(仅招女生,须参加生源省公安机关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合格,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详见《招生章程》) | 物理和化学 | 4 | 1 | 5200 | |
A223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 8 | |||
B6 飞行技术(该专业使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考生须确保在民航招飞信息系统最终结论为合格,学校培训费自费(65万元左右),详情可咨询0459-6819043。) | 物理和化学 | 4 | 8 | 5000 | |
A405 | 东华理工大学 | 4 | |||
1Y 电气自动化技术(定向培养军士生,只招男生,与海军联合培养,水面舰艇合格,抚州校区)(专科) | 物理 | 3 | 4 | 5000 | |
A652 | 西南政法大学 | 5 | |||
01 侦查学(公安(武警)类,只招男生,考生文化成绩须不低于521分。1.要求双眼裸眼视力4.7及以上,其他录取条件参照教育部、司法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及我校招生章程。2.我校不单独组织体测面试。) | 思想政治 | 4 | 5 | 5600 | |
B324 | 山东警察学院 | 1 | |||
0V 治安学(面向全省女生) | 思想政治 | 4 | 1 | 5280 | |
B510 | 山东交通学院 | 20 | |||
42 飞行技术(只招男生,民航招飞体检合格方可报考,学校培训费自费,详情请咨询:0531-69922885,15864002171。) | 物理和化学 | 4 | 20 | 9100 | |
C752 |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6 | |||
34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定向培养军士生,与海军联合培养)(水面舰艇合格,只招男生)(专科) | 不限 | 3 | 2 | 5000 | |
39 航海技术(定向培养军士生,与武警部队联合培养)(水面舰艇合格,只招男生)(专科) | 不限 | 3 | 3 | 5000 | |
40 轮机工程技术(定向培养军士生,与武警部队联合培养)(水面舰艇合格,只招男生)(专科) | 不限 | 3 | 1 | 5000 | |
C862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1 | |||
6B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定向培养军士生,与陆军联合培养,只招女生)(专科) | 不限 | 3 | 1 | 8000 | |
E466 |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4 | |||
25 护理(定向培养军士生,只招男生,与海军联合培养,陆战合格)(专科) | 不限 | 3 | 4 | 5280 | |
P009 | 陆军特种作战学院 | 3 | |||
04 指挥信息系统工程(特种兵初级指挥)(男,军事(指挥)类,特种作战岗位合格,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 | 物理 | 4 | 1 | ||
02 作战指挥(特种兵初级指挥)(女,军事(指挥)类,特种作战岗位合格,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 | 不限 | 4 | 2 | ||
P020 | 海军军医大学 | 4 | |||
04 麻醉学(临床麻醉医师)(男,军事(非指挥)类,医疗岗位合格,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 | 物理和化学 | 5 | 1 | ||
07 精神医学(临床心理医师)(男,军事(非指挥)类,医疗岗位合格,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 | 物理和化学 | 5 | 1 | ||
08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医师)(男,军事(非指挥)类,医疗岗位合格,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 | 物理和化学 | 5 | 1 | ||
11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男,军事(指挥)类,医疗岗位合格,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 | 物理 | 4 | 1 | ||
P030 | 空军军医大学 | 4 | |||
04 临床医学(临床通科医师)(男,军事(非指挥)类,医疗岗位合格,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 | 物理和化学 | 5 | 2 | ||
08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医师)(男,军事(非指挥)类,医疗岗位合格,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 | 物理和化学 | 5 | 2 | ||
P041 | 武警特种警察学院 | 13 | |||
00 作战指挥(武警特种作战指挥)(男,军事(指挥)类,特种作战岗位合格,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 | 物理 | 4 | 12 | ||
01 侦察情报(武警侦察指挥)(男,军事(指挥)类,特种作战岗位合格,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 | 物理 | 4 | 1 | ||
Y006 | 山东师范大学 | 39 | |||
02 学前教育(师范类,省属地方综合评价招生) | 不限 | 4 | 12 | 5280 | |
09 化学(省属地方综合评价招生) | 物理和化学 | 4 | 2 | 6600 | |
10 生物技术(省属地方综合评价招生) | 物理和化学 | 4 | 2 | 6600 | |
15 环境科学(省属地方综合评价招生) | 物理和化学 | 4 | 2 | 6325 | |
16 外国语言文学类(省属地方综合评价招生)(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 | 不限 | 4 | 16 | 5280 | |
17 数学与应用数学(省属地方综合评价招生) | 物理和化学 | 4 | 1 | 6600 | |
18 戏剧影视文学(省属地方综合评价招生)(授予艺术学学位) | 不限 | 4 | 4 | 10560 |
一、普通类提前批
(一)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通过、军检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考生须根据本人军检结果和军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体检标准及分数线的要求填报志愿。
(二)填报民航类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注意:飞行技术专业合格名单通用。
(三)填报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取得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四)定向培养军士招生,高考成绩不低于240分(含)且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填报。
(五)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政治考察和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共享。山东警察学院第2次志愿填报时,计划面向全省,不再分配到市,已参加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均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
二、其他
(一)少年班考生不得填报任何普通高校志愿,也不得报考在内地招生的香港、澳门高校。
(二)填报本次志愿后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后续普通类特殊类型批、普通类常规批、体育类常规批、艺术类本科批、春季高考本科批等批次录取。
(三)普通类提前批和春季高考提前批(仅限技能拔尖人才)第2次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16日11:00后,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以短信方式向已录取考生推送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录取查询平台、“爱山东”APP、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河北地质大学。
第二条 学校校址:目前学校在两个校区办学:校本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36号,邮编:050031)和新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各专业入学校区详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https://zsxxw.hgu.edu.cn/)及《入学须知》。
第三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地质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我校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并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生源质量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本年度各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我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计划。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2024年计划招生42人,招生项目为足球、田径。
第七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各招生大类所含具体专业,请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我校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调档比例: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排队依次录取。当第一志愿录取满额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最后一个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对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或退档,按照投档成绩、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
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在专业组内的录取规则同非高考改革省份,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对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专业组内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
第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排队依次录取。若专业志愿相同,则按各省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先比较专业成绩)、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按单科成绩语、数、外的顺序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专业组内的录取规则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非高考改革省份。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
以上所有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所在省相关招生要求;我校分专业录取承认各省优惠加分。
第十一条 休闲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过程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投档规则。在未定投档规则省份,学校依据 “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学校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市考试院网站和学校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
2.数学类专业首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其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并且首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其英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合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入学后部分专业课程使用英语教材授课;首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其英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设计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学生。
第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及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体检和专业限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2〕2号)文件执行。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五条 以上录取规则,如各省招生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第四章 收费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
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文件精神,学校优势专业可以执行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政策。根据办学成本、学科建设情况,经我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8个专业为学校优势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即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土地资源管理、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5390元/年,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学费为5060元/年。
归入“专业大类”招生的优势专业第一学年学费执行该专业大类所包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自第二学年起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按“专业招生”的优势专业学费在校学习期间均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21〕14号)文件精神,2021年秋季后入学的我校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校企深度合作办学)专业的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学生不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政策。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标准:校本部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有1200元/人?年、800元/人?年、500元/人?年三种。新校区住宿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国家和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划拨专款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我校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可在各省各批次录取时间结束后及时上网查询。
咨询电话:0311-87207400(开通时间:6月20日-8月20日)、0311-87208070。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河北地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基本信息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坐落在被誉为“第二延安”和“长城博物馆”美称的冬奥名城张家口市,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0年成立的察哈尔张家口市技术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高校“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院校,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3年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河北省唯一以培养土木建筑类专业人才为主的公办普通高校。经过7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土木建筑类学科为主,工、管、理、文、艺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
1、学校名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
5、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6、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三、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四、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录取工作组,具体由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六、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七、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采用“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德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3、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5、思想品德要求:不存在评价不合格情况。
6、录取具体方式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无预留计划。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类)志愿,志愿间没有分数级差。
(4)各生源省普通类专业(类)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类)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无其它加试要求。
(6)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7)按专业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实行大类培养,具体根据各学院(系)有关规定在招生录取的类别内分流到具体专业继续学习。
(8)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9)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和所在省份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八、艺术类专业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已投档范围内,对于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与省艺术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相关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按照省艺术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省艺术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同分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录取时,提档及专业分配时均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办的公布结果为准。具体可参阅《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九、收费标准
学费: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标准收费。各专业(类)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500元/年•生。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适时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十一、奖励及资助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十三、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邮编075000)
2、联系电话:0313-4187686
3、学校网址:http://www.hebiace.edu.cn
4、招生信息网:http://zs.hebiace.edu.cn
5、招生咨询QQ群:224843027
6、微信公众号:hbjd1950
十五、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六、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处,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opei.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精神及江西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普通高考类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标识码:413601294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收费标准:高职普通专业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年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文峰路9号
邮政编码:341000
历史沿革:我院建于1958年,前身为江西地质学院(本科),1973年复办为江西地质学校,1979年更名赣州地质学校,为国家地矿部直属院校,1994年更名为南方工业学校,2002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现主管单位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第五条 办学特色:
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先后荣获“中国职业教育50强”“中国职业教育就业百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60强)”“全国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全国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60强)”,连续17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等级学校”和“先进单位”。学院校园占地1255.41亩,总资产7.7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82亿元。现有教学机构11个,全日制在校生2.1万人。学院以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群”为引领,聚焦自然资源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和赣州“两城两谷两带”发展战略,抓住建设赣州江西省域副中心的机遇,按照适应产业需求逻辑和专业群组建逻辑,对原有专业进行结构性重组和优化,构建了结构优化、重点突出、内涵先进、资源共享的“1+2+3”专业群结构(即1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群”“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群”、3个校级重点专业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群”“电子商务专业群”),形成对接产业、服务地方、引领发展、彰显自然资源行业特色的专业群人才培养体系。与江西理工大学合作开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应用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等5个专业专升本联合培养,与东华理工大学合作开展地下水科学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2个专业专升本联合培养。现有专科专业50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拥有4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学院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屡创佳绩。“十三五”期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得奖项831项,其中国家级奖263项,国家级一等奖74项。数学建模全国领先,四次问鼎全国最高奖项,是全国获最高奖、一等奖和国家级奖项数目最多的高职高专院校。学院是攀岩运动世界冠军基地,竞技攀岩运动成绩全国第一、世界一流,为国家培养了5名国际健将,14名国家健将,30多名国家一级运动员。攀岩运动先后荣获23项世界冠军,28项亚洲冠军,260余项全国冠军,10次打破世界纪录,现为国家攀岩队训练基地,江西省攀岩协会、江西省攀岩队设在学院。
第三章招生录取规则
第六条招生专业、计划数:
序号 | 专业 | 序号 | 专业 |
1 |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 18 | 工程测量技术 |
2 | 水文与工程地质 | 19 |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
3 | 水文与工程地质 | 20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4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21 |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
5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2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6 | 汽车智能技术 | 23 | 电子商务 |
7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24 | 现代物流管理 |
8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25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9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6 | 应用化工技术 |
1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7 | 分析检验技术 |
1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8 | 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 |
1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9 | 室内艺术设计 |
13 | 软件技术 | 30 | 数字媒体技术 |
14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1 | 社会体育 |
15 | 大数据技术 | 32 | 商务英语 |
16 | 建筑工程技术 | 33 | 学前教育 |
17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34 | 稀土材料技术 |
注: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 招生计划:我院招生计划在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内按生源情况分配到相关省份,不预留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24年招生计划情况。
第八条 招生录取:我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 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2. 思想品德要求: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道,团结协作,勤学创新。
3.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语种。
4.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5. 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6. 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7. 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8. 对加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投档总分安排专业。
9. 录取结果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10.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四章入学、奖助政策、就业及证书
第九条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已报到的新生学院将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学籍注册。
2. 新生入学后,学生个人档案须交学院,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
第十一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
我院建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校内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入学手续。学院严格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第十二条 就业:学院与全国自然资源行业和450余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较稳定的就业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我院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
第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文峰路9号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jxyy.edu.cn/zsw/
电话:0797-8326546
招生监督电话:0797-8326179
E-mail:xgb@jxyy.edu.cn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5646.cn,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国标码1342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萍乡市
第二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种类
第七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按照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本校官网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科类、条件及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省内招收历史、物理、三校生类考生,省外招生科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男女比例不限。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26个(含专业方向)
序号 | 专业名称 | 地点 | 科类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 | 智能控制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5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6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7 | 美容美体艺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仅限女生 |
8 | 商务英语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9 | 学前教育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1 | 软件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4 | 工程测量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5 | 工程造价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6 | 建筑工程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7 | 建筑室内设计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8 | 建设工程管理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19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0 | 市场营销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1 | 电子商务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2 | 工商企业管理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3 | 大数据与会计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4 | 现代物流管理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5 | 应急救援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3年 | 5000 | |
26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萍乡 | 历史、物理、三校生 |
第五章 学校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局)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历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物理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美容美体艺术专业报名要求:仅限女生,身高156cm以上,皮肤白润形象较好。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六章:入学与注册、收费、奖助、就业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根据《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赣教计字【2001】225号文件学费收费公示,以上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计委 江西省财政厅 赣教计字【2002】146号》文件住宿收费公示,住宿费为400-1000元/年,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经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校内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具体办法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银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教[2009]17号)执行。
第二十三条 就业:学校以江西省国资委为依托,与450余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较稳定的就业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院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99-2182227、2182228、2182229、2191733
2、传真电话:0799-2182269
3、监督电话:0799-2182212
4、学院网址:http://www.jxatei.net
5、电子邮箱:7214326@qq.com
6、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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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中共河北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与共和国同龄。学院位于石家庄市,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友谊北大街569号,北院位于学府路77号,东院位于学府支路23号。学院先后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教学质量A级院校、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双创典型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成功入选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教育部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鲲鹏产业学院”共建院校、工信部首批“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专精特新产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方向)”建设单位、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位、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河北省人大法工委立法基地。在全国知名第三方大学评价机构艾瑞深校友会网发布的中国大学排行榜中,学院连续三年蝉联政法类高职院校第一名。学院法律事务、数字媒体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园林技术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法律事务专业群为省级骨干专业群,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法律事务专业实训基地,河北省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新商科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数字创意设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园林技术专业高水平实训基地,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河北省“鉴保联调”服务中心。
一、招生范围
参加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3.报考风景园林设计、环境工程技术、园林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方向)专业的考生,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4.报考空中乘务和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的考生,不符合以下要求的不予录取:男生身高175-185厘米,女生162-175厘米;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无纹身、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矫正视力E表4.7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四、录取原则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由高到低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比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理工类)或历史(文史类)单科成绩依次比对;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对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投档分录取。
4.考生要满足前述体检要求。
5.新生报到后,学院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情况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标准以发改委核定标准为准。
3.奖助学金情况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元/学期/生,一等奖学金1500元/学期/生,二等奖学金1200元/学期/生,三等奖学金800元/学期/生。
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三档(特困)4400元/年/生,二档(困难)3300元/年/生,一档(一般困难)2200元/年/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可享受国家“三免一助”资助政策。学院还提供多类勤工助学岗位,全方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
联系部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115522
学院网址:http://www.hel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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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学校标识码:411301009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师范学堂,具有120多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
学校现设23个学院(系),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3个;有本科专业86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19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4个、一流本科课程21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项,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3个,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收录教学案例34篇。学校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入选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院校。近年来,共获得6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本科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教务处承担学校本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根据国家高考招生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规定,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地域流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编制方案经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保障进档考生的机会均等。
第四章 招生类别和培养类别
第七条 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志趣,2024年实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具体招生专业以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栏目(http://zsjyc.hebtu.edu.cn/zsw/a/zsxx/index.html)。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依照学校当年《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录取与报考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包括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理工考生,不包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类)安排,同一投档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以投档分数为依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在河北省招生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航空服务艺术管理专业
认可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并认可各专业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其中,音乐学使用音乐类统考音乐教育科类成绩。音乐表演使用音乐类统考音乐表演科类成绩。舞蹈表演专业使用舞蹈类统考成绩;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书法类统考成绩;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统考成绩。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除以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播音主持艺术专业
认可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成绩,并认可该专业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除以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
认可体育类统考成绩,并认可该专业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除以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在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航空服务艺术管理专业认可相应省份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
(2)播音主持艺术专业
认可生源省份统考成绩,并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除以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
认可生源省份统考成绩,并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除以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2024年河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4.本科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优师专项”计划、河北省公费教育师范生、中外合作办学、新疆内高班、预科转入、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英语、翻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英语语种考生,西班牙语专业招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日语语专业招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2.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5厘米及以上,女生165厘米及以上;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厘米及以上,女生160厘米及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8厘米及以上,女生158厘米及以上。
3.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企合作]要求考生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满足下列条件:
男生净身高175厘米(含175厘米)~185厘米(含185厘米),体重90kg及以下;女生净身高163厘米(含163厘米)~175厘米(含175厘米),72kg及以下;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表4.7,无色弱、色盲、斜视;五官及其他:五官端正,面部、颈部、四肢(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公分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纹身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肤色健康,无“X”形腿、“O”形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嗅觉、听力正常(左右耳3米以上),无各类慢性疾病。以上要求以当年高考体检表为准。
4.艺术类专业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考生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考生生源省份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2024年具体规定执行。
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招声乐主项、器乐主项考生]、音乐表演[招声乐、器乐考生]、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省外招生)专业使用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和批次的专业合格线。
5.体育教育专业要求考生体育统考成绩要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和批次的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学校不予录取专业: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生物科学、生态学、生物技术、化学、药学、科学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考古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
(2)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绘画、地理科学专业;
(3)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4)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运动训练专业;
(5)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7.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只招钢琴、手风琴、大管、扬琴、笙、中西打击乐、琵琶、唢呐、小号、低音提琴(贝司)、单簧管、古筝、竹笛、二胡、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双簧管、圆号、长号、管子器种考生;音乐学[器乐主项]专业只招收钢琴器种考生。招生乐器器种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声乐主项]专业只招民族唱法、美声唱法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舞种考生。
8.翻译(中外合作办学)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综函〔2013〕10号文,批准书编号:MOE13UK2A20131408N),采用“3+1”人才培养合作模式,前三年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每年学费为26000元人民币;按要求学生须修完规定学分,第四年进入斯特灵大学学习(按2027年入学时英方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学费预计1.8万英镑/年)。翻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第四学年须赴外方合作高校学习。报考前请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9.其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其报考条件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其它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实施办法》,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与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照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专业学费与学分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本科学生住宿费标准为600-800元/年。
第十六条 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文件精神,学校优势专业可以执行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政策。根据办学成本、学科建设情况,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会计学、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15个专业为学校优势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会计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为5060元/年,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5390元/年。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财务部门公布的缴费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师范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国家和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划拨专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深入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发展现状,进行招生咨询、录取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
E-mail:zsk@mail.heb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河北师大招生(在微信中使用“查找微信公众账号”功能,搜索并“关注”)
招生咨询QQ:805667017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opei.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北传媒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河北传媒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河北传媒学院
(二)学校标识码:4113012784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学校概况: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艺术为主,艺、文、工、管、教等多学科兼容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有51个本科专业,3个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3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网络与新媒体、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休闲体育、广播电视学、舞蹈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摄影、网络工程、数字媒体艺术11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同时为河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传媒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校地址:
兴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警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鹿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双同路8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传媒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河北传媒学院本、专科招生委员会为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五条 河北传媒学院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专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六条 河北传媒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类别和培养类别
第八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各招生专业所属的培养大类如下:
(一)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
(二)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
(三)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四)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款 计算机类、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人工智能选考科目要求必须选考物理和化学方可报考。
第二款 其它专业(大类)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十四条 部分专业招考条件
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要求无色盲。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款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自2024年起不再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依据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参照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第三款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择优录取。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同时符合学校相关专业要求。
(一)学校对患有下列疾病者,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学校对患有下列疾病者,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
第七章 招生监察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以保障我校学子正常顺利完成学业。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国家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问题;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设有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资助,并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等活动。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河北传媒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各校区住宿费标准详见学校公示。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北传媒学院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河北传媒学院网址:http://www.hebic.cn
本、专科招生网址:https://zs.hebic.cn
招生办微信: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311-85334781、85334780(传真)
邮 箱:zs@hebi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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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学校名称:中文名称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简称天津中德;英文名称为TianjinSino-German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缩写为TSGUAS。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应用技术类型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办学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学校概况: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坐落在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29.73万平方米,教学做一体化的实验实训场所301个,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两万余台套、价值逾5亿余元人民币。学校拥有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4个,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等共建技术创新中心、联合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15个,拥有“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技术”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遵循“用高端装备、先进技术培养最优秀人才”的实践教学理念,围绕制造业和制造服务业打造多类型、产教融合型“教学工厂”。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74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40%,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85.43%。每个专业组群均配备外籍专家和客座教授,先后在学校工作过的百余名外籍专家中,有5名获国家友谊奖、7名获天津市海河友谊奖。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在“新建本科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一。
学校硕士、本科、高职学历教育涵盖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与服务、交通技术与服务、软件与通信技术、新能源、经贸管理、文化创意与技术、应用语言等9大专业组群,现有专业硕士点2个,本科专业23个,高职专业18个。现有在校生1.2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于本市高校前列。
当前,学校正在积极探索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全力推进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学校秉承“崇实 求精 致良知”的校训和“海纳百川 敬业乐群”的中德精神,始终坚持聚焦工业发展需求,传承“精益求精、诚实守信”的工匠精神,致力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
第八条 收费标准
本科学年制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艺术设计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高职学年制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每生每学年5000元;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数控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模具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住宿费标准: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分配)。
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天津市最新政策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投档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所在省份的政策。未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遵循“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同一投档单位内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与高职普通类专业,可以相互调剂。
第十二条 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录取时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
第十三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
学校艺术类招生执行2024年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招生相关文件规定,认可并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规则安排专业。综合分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
(二)综合分计算方法:
1.实行平行志愿或我校备案选择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综合分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执行;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选择备案的为准。
2.其他省份:综合分=文化课成绩×100%+专业统考成绩×100%。
第十四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入学须知。
第十九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
第二十条 新生注册学籍后,依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对于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二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生转专业依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政策,同时,学校积极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社会奖助学金,形成了“奖、勤、助、贷、补、减、免”七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
第二十四条 颁发证书
本科: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
高职:高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个人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tsguas.edu.cn
招生网址:http://zs.tsguas.edu.cn
电 话:022-28776099、28776655
监督电话:022-28771113
传 真:022-28776106
邮政编码:300350
咨询邮箱:zsb@tsguas.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想要了解更多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一、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成人高等院校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河北省团校,1987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隶属河北省教育厅,为省属公办院校。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河北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专业均可,再选科目不设限制。
3.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于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4.艺术类进档考生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5.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的使用。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校内参考模块。思想政治和体检标准符合学校招生相关规定。
6.招生范围:仅河北省。
7.对符合我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处理,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8.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9.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10.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1.护理专业 要求:
①男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
②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男女均可;
③身体裸露部分不能有纹身或疤痕。
12.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3.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招生专业及学制
我院计划招生的专业请参见省考试院印发的《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五、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500元/年。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相关问题的说明
1.学院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政策。
2.按国家政策学院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在入学时开放绿色通道。
3.除执行国家助、奖学金政策外,还实行学院奖学金制度,按学年评定。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路417号(本部)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卓达太阳城(南校区)
招生电话:0311-87251616
学院网址:https://www.hbqg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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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概况: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医学教育体系。
第三条 中山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邮编:050017。建华校区地址:北院,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09号;南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48号。邮编:050031。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医科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河北医科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按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最低分同分录取以及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录取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加分)接收档案。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与各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五条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是:各生源省各专业按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学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七条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原则是: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是: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择优录取。当进档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根据《关于2024年普通高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对口援疆定向铁门关市人民医院就业招生计划若在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虑到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性,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学校不招收患有《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疾病的考生;学校医学门类和工学门类各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不招收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仅为英语,无英语口试,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身高要求:根据专业就业特点,建议女生低于1.55米,男生低于1.60米的考生谨慎报考;法医学专业身高要求:由于该专业就业的特殊性(参考各省公安、司法机关公招条件中有关性别及身高的要求),建议女生低于1.60米,男生低于1.70米的考生谨慎报考;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信誉,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和其他舞弊考生入学。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住宿费等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等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为500元/年/人、800元/年/人。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机制。学校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奖励和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冲突之处,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教育厅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询电话: 0311-86266317
招生信息网: https://zsb.hebmu.edu.cn
电子信箱: ydzsb@hebm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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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699。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层次:专科。对取得我院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本章程是我院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领导组织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并对整个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学院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法律法规,确保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是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据,以学院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经审定并报自治区教育厅正式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
第七条 提档比例:学院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八条 录取规则
1.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院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院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
2.平行分择优录用规则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以投档分(综合成绩)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符合照顾政策的各类考生,我院按《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执行。
第九条 体检
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
第十条 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和勤工助学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及资助程序按照国家及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本院官网等公开发布。
第十二条 我院招生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官网:http://www.cfyyzy.cn
2.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476—5893322
3.微信公众号:cfyyjszyxy
第十三条 学院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查干沐沦大街与大宁路交叉路口。
第十四条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476-5896654。
本章程由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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