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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贵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贵州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4223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六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大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大类分流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七条 学校在贵州省招收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等相关计划,具体专业、计划以贵州省2024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考生。
第九条 根据学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实行“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遇分数相同且当我校计划余额不足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专业由我校自主确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三条 报考艺术、体育类别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体育类专业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以高考文化成绩为投档依据的,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以高考文化成绩为投档依据的,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对象为贵州省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
第十六条 专业要求
1.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英语口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口试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2.语种要求:学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师范学院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贵州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42823(兼传真)
监督电话:0851-85811044
学校网址:https://www.gznc.edu.cn
邮政编码:5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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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985和211大学名单可知,贵州师范学院不是985大学,也不是211大学,贵州师范学院位于贵州贵阳,隶属于贵州省,是一所公立性质的师范类大学。目前,学校已经入选双万计划。
贵州师范学院在贵州,而贵州有0所985大学,1所211大学,具体来看一下!
1、贵州211大学名单(1所)
序号 | 院校名称 | 所在地 |
---|---|---|
1 | 贵州大学 | 贵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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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学科 | 批次名称 | 院校名称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云南 | 理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25 | 87894 |
山西 | 文科 | 本二A | 贵州师范学院 | 447 | 16862 |
重庆 | 历史 | 本科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75 | 16268 |
四川 | 文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512 | 30127 |
河北 | 历史 | 本科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93 | 32072 |
江西 | 文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523 | 19418 |
广西 | 文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83 | 27330 |
贵州 | 理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07 | 97211 |
新疆 | 文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16 | 6893 |
贵州 | 文科 | 本一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556 | 8053 |
广东 | 历史 | 本科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98 | 41391 |
湖南 | 历史 | 本科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83 | 26957 |
湖南 | 物理 | 本科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62 | 76890 |
安徽 | 文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85 | 29980 |
福建 | 历史 | 本科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98 | 12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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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们在报考大学的时候,了解所报大学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很有必要。2024贵州师范学院各省招生计划及专业已经公布,想要报考贵州师范学院的考生,可以参考下文,如果2024年贵州师范学院招生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贵州师范学院在重庆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选考要求 |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 | 4 | 4200 | 化 |
历史 | 本科普通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经济学 | 2 | 4 | 4100 | 不限 |
历史 | 本科普通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4 | 4 | 9000 | 不限 |
历史 | 本科普通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汉语言文学地理 | 6 | 4 | 4100 | 政+地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3 | 4 | 4200 | 化+生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物理学 | 5 | 4 | 420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学前教育 | 4 | 4 | 4100 | 不限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2 | 4 | 4200 | 化 |
历史 | 本科普通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5 | 4 | 4100 | 政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化学类 | 4 | 4 | 4200 | 化 |
物理 | 本科普通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4 | 4 | 3830 | 化 |
贵州师范学院在四川招生计划及专业
科类 | 批次 |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财务管理 | 2 | 4 | 4100 |
文科 | 本科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3 | 4 | 42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人工智能 | 2 | 4 | 4200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2 | 4 | 4200 |
文科 | 本科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9 | 4 | 4100 |
注:因为文章字数有限所以2024年贵州师范学院各省招生计划只是一部分,有的省份没有列出来,想要查看贵州师范学院在全部省份招生计划请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里面还有很多贵州师范学院各冲、稳、保志愿填报方法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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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学科 | 批次名称 | 院校名称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江西 | 理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76 | 95417 |
贵州 | 文科 | 本一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556 | 8053 |
河南 | 理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82 | 182126 |
贵州 | 理科 | 本一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71 | 44725 |
四川 | 理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89 | 119845 |
浙江 | 综合 | 一段 | 贵州师范学院 | 541 | 116496 |
安徽 | 理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57 | 130379 |
湖南 | 物理 | 本科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62 | 76890 |
湖北 | 物理 | 本科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89 | 86617 |
福建 | 物理 | 本科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85 | 64725 |
云南 | 理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25 | 87894 |
湖北 | 历史 | 本科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96 | 22031 |
甘肃 | 文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75 | 10319 |
广东 | 历史 | 本科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498 | 41391 |
江西 | 文科 | 本二批 | 贵州师范学院 | 523 | 19418 |
贵州师范学院各专业每年学费变化不大,由于2024年贵州师范学院学费还没有公布,小编根据2023年贵州师范学院招生计划整理,贵州师范学院一年学费在3830元-4200元,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希望对高考生们有所帮助,2024年贵州师范学院学费如有变动,以学校官网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贵州师范学院大学学费:最低3830元/年,最高4200元/年。如: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费3830元/年、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学费4200元/年。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
1 | 金融科技 | 4100 |
2 | 统计学 | 4200 |
3 | 艺术教育 | 4100 |
4 | 生物科学 | 4200 |
5 | 物联网工程 | 4200 |
6 | 应用生物科学 | 3830 |
7 |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 3830 |
8 | 公共关系学 | 4100 |
9 | 经济学 | 4100 |
10 | 学前教育 | 4100 |
11 | 广播电视学 | 4100 |
12 | 特殊教育 | 4100 |
13 | 文化产业管理 | 4100 |
14 | 应用心理学 | 4200 |
15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200 |
16 | 化学类 | 4200 |
17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3830 |
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200 |
1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200 |
20 | 物理学 | 4200 |
虽然贵州师范学院学费每年变动很小,但贵州师范学院的部分专业学费还是会有变化。贵州师范学院2024年的学费将于6月公布,请在高考志愿招生计划中查看贵州师范学院各专业最新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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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各专业学费档次不一样,有贵的也有不贵的;贵州师范学院学费是一年一交,不是一学期交一次,且贵州师范学院的学费中不包含住宿费。
学校有教职工1154人,专任教师811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502人,博士227人,硕士515人。教师中86人次获省部级以上人才(团队)称号,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省管专家5人,省级学术带头人4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入选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创新型百层次人才、省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43人次。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62人。
提示: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是根据人工智能大数据来具体进行分析,以及根据各高校历年的招生录取数据,结合各省招生政策,理性分析录取概率,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即可了解稳、冲、保能上哪些大学。
2024贵州师范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及各专业录取最低分还没有公布,小编根据2023年贵州师范学院在各省录取分数线及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整理相关数据,贵州师范学院在河北录取分数线为493分,贵州师范学院在山西录取分数线为447分;贵州师范学院人工智能专业最低分为423。
贵州师范学院在河北本科批(历史)录取分数线为493;贵州师范学院在河北本科批(物理)录取分数线为503;贵州师范学院在山西本二A(文科)录取分数线为447。
省份 | 学科 | 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河北 | 历史 | 本科批 | 493 | 32072 |
河北 | 物理 | 本科批 | 503 | 96663 |
山西 | 文科 | 本二A | 447 | 16862 |
安徽 | 文科 | 本二批 | 485 | 29980 |
安徽 | 理科 | 本二批 | 457 | 130379 |
福建 | 历史 | 本科批 | 498 | 13730 |
福建 | 物理 | 本科批 | 485 | 64725 |
江西 | 文科 | 本二批 | 523 | 19110 |
江西 | 理科 | 本二批 | 476 | 95417 |
河南 | 理科 | 本二批 | 482 | 182126 |
湖北 | 历史 | 本科批 | 496 | 22031 |
湖北 | 物理 | 本科批 | 489 | 86617 |
湖南 | 历史 | 本科批 | 483 | 26957 |
湖南 | 物理 | 本科批 | 462 | 118904 |
广东 | 历史 | 本科批 | 498 | 41275 |
广西 | 文科 | 本二批 | 483 | 27330 |
广西 | 理科 | 本二批 | 407 | 97754 |
海南 | 综合 | 本科批 | 543 | 23816 |
重庆 | 历史 | 本科批 | 475 | 16268 |
重庆 | 物理 | 本科批 | 460 | 60611 |
四川 | 文科 | 本二批 | 512 | 30127 |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cn/,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贵州师范学院人工智能专业最低分数线为423分;
贵州师范学院公共关系学专业最低分数线为416分;
贵州师范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最低分数线为407分;
专业名称 | 专业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人工智能 | 423 | 117430 | |
公共关系学 | 416 | 118635 |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407 | 183223 | |
制药工程 | 414 | 140854 | |
化学类 | 486 | 47359 | |
化学类 | (包含专业:化学(师范)、应用化学) | 452 | 63822 |
化学类 | (包含专业:化学(师范),应用化学) | 492 | 163896 |
化学类 | (化学(师范)、应用化学) | 446 | 61899 |
历史学 | (师范) | 499 | 20561 |
历史学 | (师范类) | 475 | 17044 |
地理科学类 | (包含专业:地理科学(师范)、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 507 | 18291 |
地理科学类 | (包含专业:地理科学师范;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 496 | 21658 |
地理科学类 | (地理科学(师范)、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 496 | 22031 |
地理科学类 | (地理科学(师范)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 420 | 84317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包含专业:英语(师范类)、翻译)(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专业备注: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英语口试成绩达到60分) | 512 | 30127 |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贵州师范学院2024年录取分数线及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详细信息,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PP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官网,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2024年高考多少分能上贵州师范学院,2024年有意报考贵州师范学院的高考生可以参考,看看贵州师范学院大概多少分能考上。贵州师范学院位于贵州贵阳,隶属于贵州省,是一所公立性质的师范类大学。目前,学校已经入选双万计划。
广西考生需要达到406分以上,能上贵州师范学院
年份 | 批次 | 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2 | 27843 | 428 | -- |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06 | 98764 | 347 | -- | -- |
新疆考生需要达到416分以上,能上贵州师范学院
年份 | 批次 | 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16 | -- | 354 | -- | -- |
湖北考生需要达到489分以上,能上贵州师范学院
年份 | 批次 | 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6 | 22031 | 426 | (01) | 首选历史,再选地理 |
2023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89 | 86617 | 424 | (0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江西考生需要达到476分以上,能上贵州师范学院
年份 | 批次 | 招生方向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3 | 19110 | 472 | -- | -- |
2023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76 | 95417 | 445 | -- | -- |
备注:考生可以点击《高考志愿》,高考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信息都可查询。
贵州师范学院在老高考地区录取分数线及位次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甘肃 | 本科二批K段 | 文科 | 475 | 10319 |
广西 | 本科二批 | 文科 | 482 | 27843 |
贵州 | 本科一批 | 文科 | 556 | 7852 |
四川 | 本科二批 | 文科 | 512 | 30127 |
贵州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文科 | 549 | 9416 |
贵州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理科 | 482 | 38204 |
贵州师范学院在3+3模式省份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位次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浙江 | 平行录取一段 | 综合类 | 541 | 116496 | |
山东 | 普通类一段 | 综合类 | 489 | 194022 | |
海南 | 本科批 | 综合类 | (02) | 544 | 23544 |
海南 | 本科批 | 综合类 | (01) | 543 | 23816 |
贵州师范学院在3+1+2模式省份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位次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河北 | 本科批 | 物理类 | 503 | 96663 | |
湖南 | 本科批 | 物理类 | (107) | 462 | 119128 |
福建 | 本科批 | 历史类 | 2560(L709) | 506 | 12211 |
河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493 | 32072 | |
湖南 | 本科批 | 物理类 | (105) | 505 | 77084 |
广东 | 本科批 | 历史类 | (201) | 498 | 41275 |
湖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102) | 485 | 26158 |
湖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103) | 499 | 20681 |
湖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01) | 496 | 22031 |
福建 | 本科批 | 历史类 | 2560(L999) | 498 | 13730 |
重庆 | 本科批 | 物理类 | 460 | 60611 | |
湖北 | 本科批 | 物理类 | (02) | 489 | 86617 |
重庆 | 本科批 | 历史类 | 475 | 16268 | |
湖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104) | 496 | 21780 |
湖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101) | 483 | 27096 |
了解贵州师范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对想要报考的考生和家长十分重要的,但是仅凭分数线并不能确定能否被录取,还需考虑诸多因素。建议家长和考生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查大学、查分数、一键填报志愿,助力高考,金榜题名。
对于想要报考贵州师范学院的考生来说,知道贵州师范学院的录取分数线和位次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各省录取分数线及位次,其中贵州师范学院在云南的投档最低分为452,对应录取位次为68660;在山东的投档最低分为489,对应录取位次为194022;在湖北的投档最低分为489,对应录取位次为86617。
贵州师范学院在新高考3+1+2模式省份录取分数线
贵州师范学院在湖南物理类(专业组(107))本科批录取分数为462,最低位次为119128;贵州师范学院在湖南历史类(专业组(103))本科批录取分数为499,最低位次为20681;贵州师范学院在湖南历史类(专业组(104))本科批录取分数为496,最低位次为21780。
贵州师范学院在重庆物理类本科批录取分数为460,最低位次为60611;贵州师范学院在重庆历史类本科批录取分数为475,最低位次为16268。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湖南 | 本科批 | 物理类 | (107) | 462 | 119128 |
湖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103) | 499 | 20681 |
湖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104) | 496 | 21780 |
湖南 | 本科批 | 物理类 | (106) | 497 | 84307 |
湖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102) | 485 | 26158 |
重庆 | 本科批 | 物理类 | 460 | 60611 | |
湖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01) | 496 | 22031 |
福建 | 本科批 | 物理类 | 2560(W516) | 485 | 64725 |
广东 | 本科批 | 历史类 | (201) | 498 | 41275 |
河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493 | 32072 | |
福建 | 本科批 | 历史类 | 2560(L700) | 507 | 12033 |
湖南 | 本科批 | 历史类 | (101) | 483 | 27096 |
湖南 | 本科批 | 物理类 | (105) | 505 | 77084 |
福建 | 本科批 | 历史类 | 2560(L709) | 506 | 12211 |
重庆 | 本科批 | 历史类 | 475 | 16268 | |
湖北 | 本科批 | 物理类 | (02) | 489 | 86617 |
贵州师范学院在新高考3+3模式省份录取分数线
贵州师范学院在海南综合类(专业组(01))录取分数为543,最低位次为23816;贵州师范学院在海南综合类(专业组(02))录取分数为544,最低位次为23544。
贵州师范学院在浙江综合类录取分数为541,最低位次为116496。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专业组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海南 | 本科批 | 综合类 | (01) | 543 | 23816 |
浙江 | 平行录取一段 | 综合类 | 541 | 116496 | |
海南 | 本科批 | 综合类 | (02) | 544 | 23544 |
山东 | 普通类一段 | 综合类 | 489 | 194022 |
贵州师范学院在传统高考地区省份录取分数线
贵州师范学院在安徽文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为484,最低位次为30094;贵州师范学院在安徽理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为456,最低位次为130790。
贵州师范学院在新疆文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为416,最低位次为--。
省份 | 批次 | 学科 | 2023年最低分 | 2023年最低位次 |
---|---|---|---|---|
安徽 | 本科二批 | 文科 | 484 | 30094 |
新疆 | 本科二批 | 文科 | 416 | -- |
四川 | 本科二批 | 理科 | 489 | 119845 |
甘肃 | 本科二批K段 | 文科 | 475 | 10319 |
贵州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理科 | 482 | 38204 |
贵州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文科 | 549 | 9416 |
贵州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文科 | 554 | 8324 |
江西 | 本科二批 | 文科 | 523 | 19110 |
广西 | 本科二批 | 理科 | 406 | 98764 |
江西 | 本科二批 | 理科 | 476 | 95417 |
安徽 | 本科二批 | 理科 | 456 | 130790 |
贵州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理科 | 469 | 45457 |
贵州 | 本科二批 | 文科 | 521 | 18569 |
河南 | 本科二批 | 理科 | 482 | 182126 |
四川 | 本科二批 | 文科 | 512 | 30127 |
贵州 | 本科一批 | 文科 | 556 | 7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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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教职工1096人,专任教师803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480人,博士212人,硕士524人。教师中56人次获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管专家4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入选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创新型百层次人才、省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40人次。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 51人。
注:以上贵州师范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只是部分数据,如果想要查看贵州师范学院全部省份的分数线,可以下载高考志愿,高考志愿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还能为我们科学评估出的分数对应的所有可以报考的院校。
学生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习2年语言课程及专业课程,外语成绩合格且符合相应国外大学录取条件后,赴国外大学再进行2年学习,成绩合格可取得中外认可的国外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所获学位证书予以认证。
项目优势
官方合作,品质保障
江苏第二示范学院国际本科项目是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与海外院校官方合作项目,对接国外大学均经过教育部认证,项目实行统一的管理模式和教学标准,教学质量有保证;项目学生学历学位均可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官方认证。
资源共享,品质服务
项目学生入学后,可充分使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的各项软硬件资源,更快融入大学生活,感受良好学习氛围。以及学校举办的各项校内外活动,学生会组织,社团活动,学校讲座,运动会,文艺演出等等。
管理严格,全面服务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将为项目配备教学质量好、经验丰富的师资力量;搭建项目管理团队,配备班主任,实行跟班负责,加强日常学习、生活管理;同时为学生统一提供国外大学申请指导、签证培训等全方位服务。
学分豁免,节省费用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与国外知名高校签署学分豁免协议,项目学生完成在江二师的前两年学习,达到国外大学录取条件者可申请进入国外大学进行后续两年的学习,完成所有学分后,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大幅节省国外学习年限与留学费用。
个性成长,全面发展
国际本科项目属于国外单证项目,适合有志于赴国外留学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学生。本项目拥有20多所全球合作伙伴高校,开设有商科、艺术、教育、传媒等专业方向。每个学生可根据兴趣爱好、学习成绩等个人情况选择对应专业和国外学校进行后续两年的学习。
专业升学服务
为项目学生打造个性化留学方案,开展“多对一”留学规划。项目学生可结伴赴海外留学,安全出行。
课程设置
学术英语
训练学生在专业学习中需要运用到的学术听说读写能力,培养严谨的逻辑性强的英语表达,提高英语基础能力,掌握国外大学论文写作方法,能更快更好地熟悉国外的教学和学习方式。
专业基础课
通过教授高等教育环境中的学习方法,授和培养在学习专业课程时具备的基础知识,为国外学习打下专业基础。
通识类课程
坚持全人教育和“成人+成才”培养,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协作能力和团队精神等。
背景提升
引进海内外知名大学知名教授的科研项目,利用先进的在线技术平台,为学生提供更为灵活的课程。通过调研和学习力挑战课题,于研究中将知识融会贯通,提升学术背景能力。从而提升竞争力,为海外本科硕士博士的申请助力。
学业规划
第一、二年
学生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习英语强化课程,大学通识课程、及外方院校认定的专业课程。
第三、四年
符合国外大学入学要求的学生赴国外合作大学学习,攻读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国外大学的学士学位。
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
已取得高中毕业证,或已参加高中会考者;
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且英语良好者。
(二)入学条件
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当地本科录取线,免笔试入学;
应届高考毕业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00分及以上,免笔试入学;
雅思成绩5.0分及或者托福80分以上的学员,免笔试入学;
未达到以上要求或未参加高考的学员需参加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包括入学笔试和入学面试,通过后予以入学。
(三)报名材料
1.彩色一寸近照三张、学员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高考成绩单的复印件(仅适用于已参加高考的同学);
3.高中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4.英语成绩证明(仅适用于有雅思或托福成绩的同学);
5.报名及测试费500元。
(四)相关费用
学费:非艺术方向72000元/年
艺术方向88000元/学年
其他费用:详见入学须知,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五)奖学金计划
雅思6.5,奖学金5000元人民币
雅思7.0,奖学金10000元人民币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教育科研楼204室国际本科招生办
1.选择教育部备案的正规项目
2.选择全员出国、全员毕业的项目
3.选择学校官方办学、学生待遇好的项目
4.选择本校老师授课、教学质量高的项目
5.选择本硕5年全程负责的项目
很多艺考生可能想报考贵州师范学院,但还不清楚自己想要报考的贵州师范学院具体都有哪些艺术类专业。贵州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有音乐学、美术学、广播电视编导、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等,具体完整艺术类业见下文。
贵州师范学院现开设有艺术类专业,音乐学、美术学、广播电视编导、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等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备注 | 专业学费 |
---|---|---|---|
1 | 音乐学 | 师范类 | 9000元/年 |
2 | 美术学 | 师范类 | 9000元/年 |
3 | 广播电视编导 | - | 9000元/年 |
4 | 设计学类 | - | 待定 |
5 | 数字媒体艺术 | - | 9000元/年 |
6 | 舞蹈学 | - | 9000元/年 |
7 | 舞蹈表演 | - | 9000元/年 |
8 | 产品设计 | - | 9000元/年 |
注:由于专业设置可能会变动,正式填报时需要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序号 | 省份 | 专业名称 | 专业备注 | 考试类型 | 录取最低分 |
---|---|---|---|---|---|
1 | 山西 | 舞蹈学 | - | 统考 | 67.0 |
2 | 四川 | 音乐学 | - | 统考 | 252.93 |
3 | 江西 | 音乐学 | - | 统考 | 155.48 |
4 | 贵州 | 舞蹈表演 | - | 统考 | 196.0 |
5 | 江西 | 音乐学 | - | 统考 | 155.48 |
6 | 贵州 | 美术学 | - | 统考 | 222.99 |
7 | 贵州 | 产品设计 | - | 统考 | 216.66 |
8 | 重庆 | 广播电视编导 | - | 统考 | 726.0 |
9 | 甘肃 | 美术学 | - | 统考 | 204.54 |
10 | 重庆 | 广播电视编导 | - | 统考 | 726.0 |
11 | 湖南 | 舞蹈学 | - | 统考 | 239.0 |
12 | 贵州 | 音乐学 | - | 统考 | 217.67 |
13 | 湖南 | 设计学类 | - | 统考 | 253.0 |
14 | 甘肃 | 美术学 | - | 统考 | 204.54 |
15 | 贵州 | 广播电视编导 | - | 统考 | 230.83 |
16 | 山西 | 音乐学 | - | 统考 | 76.0 |
17 | 四川 | 美术学 | - | 统考 | 244.33 |
18 | 山西 | 音乐学 | - | 统考 | 76.0 |
19 | 贵州 | 音乐学 | - | 统考 | 217.67 |
20 | 湖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 | 统考 | 221.0 |
21 | 江西 | 音乐学 | - | 统考 | 155.48 |
22 | 贵州 | 数字媒体艺术 | - | 统考 | 218.66 |
23 | 江西 | 音乐学 | - | 统考 | 155.48 |
24 | 山东 | 美术学 | - | 统考 | 226.67 |
25 | 江西 | 舞蹈表演 | - | 统考 | 125.03 |
26 | 江西 | 舞蹈表演 | - | 统考 | 125.03 |
27 | 山西 | 舞蹈表演 | - | 统考 | 65.73 |
28 | 山西 | 舞蹈学 | - | 统考 | 67.0 |
29 | 四川 | 设计学类 | - | 统考 | 242.0 |
30 | 贵州 | 数字媒体艺术 | - | 统考 | 218.66 |
以上贵州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文化分录取分数线为往年数据,仅供参考!
贵州师范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78年的贵州教育学院。200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贵州师范学院;同年9月,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12年12月,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11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学校增列为贵州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779622.76平方米(1169亩),校舍建筑面积421628.90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2719.75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01.05万册,电子图书133.08万册,纸质期刊1210种,18个中外文数据库。现有13个教学院(部),44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627人,本科生12493人,少数民族预科生117人,留学生17人。另有一所附属中学——贵州省实验中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贵州师范学院有哪些艺术类专业,希望能够帮助艺术类考生和家长,但在志愿填报选择专业时,也要根据考生的兴趣爱好、专业的就业前景等因素报考。
宁夏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宁夏师范学院的招生要求、宁夏师范学院的报考条件、宁夏师范学院的调档比例、宁夏师范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宁夏师范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宁夏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753)
第五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校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八条 校 址:古雁校区位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新区学院路,文苑校区位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文化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职业本科(中职升本科)、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和来源计划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依据国家、地方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等,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并报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备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规划处核对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认可政策
1.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2.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专业考试、测试和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允许或委托的高校或职业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测试成绩。
3.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综合考试、测试科目成绩。
第十三条 高考生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各专业学生外语类公共必修课只开设《大学英语》课程。
3.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是英语且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成绩达到合格。
4.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
5.报考舞蹈类专业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7CM,女生不低于158CM。
6.公费师范生、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收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招考规定的宁夏籍优秀高中毕业生。
7.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印发《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2000〕10号)文件精神,报考公费师范生、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专业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以上文件,以免造成不予录取或录取后到毕业时无法获取教师资格证产生违约的后果。
8.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文件精神,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职业本科(中职升本科)考生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职业本科(中职升本科)招收宁夏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3.免试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获得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考生本人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
(2)申请免试的考生,中职期间所读专业需与我校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
(3)经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并公示无异议者。
第十五条 高职(专科)升本科考生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招收宁夏高职院校优秀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3.考生在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在校期间品德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考生须在校期间完成宁夏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的《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分学校分专业专业基础课目录(参考)》中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并成绩合格。
6.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宁夏应征入伍时为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满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2)从宁夏应征入伍时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役期满退役后未被专科升本科录取;
(3)经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并公示无异议者。
第十六条 投档程序
1.遵循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批次及程序进行投档。
2.公费师范生、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专业列入自治区一本提前批次录取;体育类列入自治区二本提前批次录取;艺术类列入自治区艺术本科B段录取。
3.职业本科(中职升本科)各专业招生列入自治区单独招生录取。
4.高职(专科)升本科各专业招生列入自治区高职(专升本)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程序
1.学校严格按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宁夏各批次录取原则为:
(1)公费师范生、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按文理科计划总数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配时,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分配,若投档成绩相同,汉语言文学专业按语文、文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按数学、理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英语专业按英语、文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文理兼收专业按综合、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理科类专业按理综、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普通类专业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体育类专业按体育术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体育术课成绩相同,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艺术类专业按文化课×30%+专业课换算为750分×70%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高职(专科升本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总成绩相同,文史类按大学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按高等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职业本科(中职升本科)按“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分组成的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文化基础”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基础”课成绩相同,按其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外省各批次的录取原则为:
(1)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均相同按文综、理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普通本科专业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文综、理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
(1)考生在文化课(成绩≥180分)和专项考试(成绩≥40分)成绩达线的基础上,依据综合分成绩学校分项目择优录取,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
(2)同一项目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的专项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3)学校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梯次顺序录取后报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批准后方可正式录取;
(4)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第十八条 信息公开
为了加强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网站、新闻媒体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措施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新生均按国家核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1.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按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2.本科学费:
文史类4000元/学年;
理工类4400元/学年;
艺术类8000元/学年;
运动训练8000元/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2500元/学年。
3.住宿费:
六人间(古雁校区):
800元/每生每学年(无室内卫生间),
900元/每生每学年(有室内卫生间);
四人间(文苑校区):
800元/每生每学年(无室内卫生间)。
4.根据宁价费发〔2014〕18号和宁价费发〔2015〕19号文件规定,对宁夏南部山区九县、区(含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中卫市海原县,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师范类农村户口学生按学费标准的30%收取,宁夏其他师范类学生按学费标准的70%收取。
5.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奖助措施及转专业要求
1.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学生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
2.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香港慈恩基金会助学金、香港海鸥助学团助学金等。
3.其他资助: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费师范生生活补助、勤工助学、师范生伙食补贴、临时特困补助、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
4.考生入校后,可依据《宁夏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七章 资格复查和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政策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证书颁发: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由学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夏师范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宁夏师范学院,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八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二条 招生信息查询
学校官网: https://www.nxnu.edu.cn/
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咨询专线(0954)2079366
咨询电话:(0954) 2079368 2665786 2665787
邮 箱:nxsfdxzb@163.com
邮政编码:756099
第九章 监督和申诉受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履行本科生招生工作再监督职责,并负责受理有关问题申诉事宜。
申诉受理电话:(0954)2079653 2079466
邮 箱:sfxyjw@163.com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招生计划、专业方向、报考时间和方式等各类招生考试信息以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五条 对以宁夏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宁夏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牡丹江师范学院的招生要求、牡丹江师范学院的报考条件、牡丹江师范学院的调档比例、牡丹江师范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牡丹江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3;办学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学校是国家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两级学位授权体系,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学位类别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近几年计划执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专业结构、区域结构调整,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考试院、学校招生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投档比例: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进行设置。
第九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1.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考生须满足填报志愿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
考生需要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1.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舞蹈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或所在省份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育类专业
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照顾政策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分配专业的依据。
(五)相同条件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等效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如无照顾政策,普通类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艺术类、体育类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考相关高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加数学之和、外语。
第十条 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法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
第六章 学历与学位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习要求,达到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准许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七章 学杂费和奖助学金
第十四条 学杂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项目:学校设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学业奖学金;(5)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校外机构资助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入学的新生,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配合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牡丹江师范学院,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九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 牡丹江师范学院 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57011
招生咨询电话:0453-6511440 6512058
学校网址:http://zs.mdjnu.cn
电子邮箱:msyzsb@163.com
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天水师范学院的招生要求、天水师范学院的报考条件、天水师范学院的调档比例、天水师范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天水师范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为天水师范学院,英文校名“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739 。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址: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甘肃省天水市,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2023年拟招的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办学地址为天水市卫生学校,详细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精表路40号。
第十一条 学历与学位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3-6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天水师范学院。
第十二条 天水师范学院始建于1959年,2000年由天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天水师范学院,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3年开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被确定为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3年天水师范学院更名大学列入甘肃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学校秉承“明德、新民、至善”的校训和“困境中求生存,奋斗中谋发展”的师院精神,立足自身实际,紧跟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步伐,初步形成了教师教育、工程技术、商务管理、文化体艺四大类应用型专业群,明确了立足陇东南、服务甘肃省、走向全中国的办学定位和主动服务国家战略与地方需求、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思路,确定了建设师范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
学校下设1个书院、17个二级学院,64个教学系(部)。学校现有中国史、生态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生态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和数学等8个省级重点学科。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有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机械硕士、体育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现有60个本科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点20个、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获批教育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改革专业10个,占师范专业总数的2/3。首批接入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线上课程18门;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7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5项、精品课程 2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学校2021年12月获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2022年10月获甘肃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学校获批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试点高校,省级“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和示范校、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试点学校,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大学科技园等。
学校建有甘肃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甘肃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近三年来,学生在各类专业竞赛中获国家级奖100余项,省级奖800余项,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甘肃赛区)中,连续六年位列省属高校第一名;法学专业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三年居全省高校前列;女子曲棍球队连续六届蝉联“宏奥杯”全国大学生曲棍球锦标赛冠军;考研率在省属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现有1个教育部备案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12个省级科研机构,1个院士工作站,1个大学科技园。近5年来,学校共获批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7项,省(部)级项目260余项;先后有120余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获省(部)级奖励30项、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6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46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2100余篇,其中,SCI、CSSCI源刊物250余篇。主办的学术刊物《天水师范学院学报》先后多次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称号,“陇右文化研究”栏目多次荣获“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120余家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建立合作关系。与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10余所高校建立对口帮扶和合作关系;与天水华天电子集团、东旭集团、天瑞重工等企事业单位联合成立“甘肃省高校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研究院”“光电显示材料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10余个平台,联合攻关技术瓶颈服务产业发展;建成“高加索地区研究中心”“中白生态环境研究所”2个国际合作平台,围绕“一带一路”文化、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研究;与英、美、法、德等国的2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自2003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已培养了来自21个国家的留学生200余名。依托甘肃省农村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累计为区域培养农村新型技能人才6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确定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天水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学科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位次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时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之内,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将按照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高考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历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理工类(物理类)则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天津、浙江、山东和海南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依据生源所在省(市)相关文件,按照生源省份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2.中职对口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如上述录取规则生源省份不适用的,则按生源省份录取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办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专业课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统考 (联考)成绩。 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2.该专业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投档排序原则和录取规则录取。
3.该专业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4.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美术、设计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该省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占 70%,文化课占 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2)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该省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该省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占 30%,文化课占 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4)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普通文理专业招生录取,按照艺术类专业培养。
5.如上述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生源省份不适用的,则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体育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学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2.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在该省招生对应批次的最低控制线。
3.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4.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5.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在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学校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课成绩和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项目之间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进行横向比较。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
具体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 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依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对在学校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以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排序),先录取各项目第一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招生项目对性别有要求的,按计划分性别分项目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各类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
第二十三条 学校面向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并有退役证的省内外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专升本学生,招生录取按照甘肃省招委会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学校各专业录取时无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五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其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个人志愿、学业成绩等在学院内按大类包含专业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二十六条 学校普通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运动训练专业各项目性别要求及男女生招生数量按《天水师范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2023年面向甘肃省投放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甘肃省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小学全科计划)、革命老区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贫困专项计划和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学期学习结束后,按高考成绩占30%,预科第一学期文化课成绩50%,综合考评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确定专业分流排名。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结合在校预科生实际情况,确定分流专业计划数,学生按专业分流排名依次选择分流专业,具体按照《天水师范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天师院发[2021]1号)执行。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奖励资助
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科类3800元/人·学年,理科类4000元/人·学年,工科类4400元/人·学年,外语类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6500元/人·学年。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0〕1384号):4500元/人·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人·学年。
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价格〔2019〕897号):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为学校与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办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学年;2023年拟招的医药卫生类专业和其他校企联合办学专业收费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收费标准待定。
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697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700—1150元/人·学年。学生宿舍分布在以下区域:校本部宿舍有上床下桌及上下铺;校东区宿舍有上床下桌及上下铺;华英北区宿舍是上下铺;华英南区宿舍是上下铺;医药卫生类专业学生的住宿地址在天水市卫生学校,宿舍为上下铺。
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通过“奖、贷、助、勤、补、减”等措施,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李政道奖学金(5000元/人/年)和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省属普通高校特困生补助(3000元/人/年)、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十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60%以上。
学校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以及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途径获得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三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校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体检及相关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根据《天水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在入校后第二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
第三十五条 学校以学生为中心,落实分层培养、因材施教理念,着力培养视野开阔,知识面广,具有深厚专业基础和较高理论素养,具备本学科基础知识、初步基础研究和应用能力的拔尖人才和卓越人才。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招生宣传活动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
第三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邮政编码:741001
联系部门: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938)8363669
学校网址:https://www.tsnu.edu.cn
E-mail:zsktssy@163.com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发布之日起施行。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的招生要求、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的报考条件、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的调档比例、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14615
学院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西区桃林路1号
学校简介: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由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粮食与物资储备局主管。学院是全国食品工业类4星级高职院校,专业竞争力排行并列第15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现有8个教学单位、5个产业学院、建有8个科研机构、2个省级实验室。拥有一支适应高职教育需求,品质优秀、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350人,其中专兼职教师263人,高级职称占29%,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48%,双师型教师比例为80%。有全国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学院坚持“政产教农”融合发展理念,围绕贵州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开展人才培养、产品研发和产业孵化,把招生、培养、就业放到产业链上。努力建成高水平、有特色,人民满意、师生幸福的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院领导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院党委负责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院现有办学条件、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本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急需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原则,编制专业招生计划。我院2023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详见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第九条 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缺额专业录取。
第十条 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考生的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协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生、年)
第十三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另外,我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 助学金: 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学校网址:http://www.gzspzy.cn
电子邮箱:gzspzy@gzspzy.cn
通讯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西区桃林路1号。
邮 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5660105
联系人:范老师、钟老师、龙老师、陈老师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的招生要求、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的报考条件、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的调档比例、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财经职业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3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
学院简介:贵州财经职业学院隶属贵州省财政厅,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贵州省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占地面积556亩,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拥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7040人。学院馆藏纸质图书15.98万册、数字图书资源11.54万册,建有经济综合仿真实训中心、财务共享中心、云智慧财务中心、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产创融合综合育人实训基地等33个校内场景化实践教学场所,拥有紧密型校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48个,实践教学条件在全省财经职业教育中基于领先水平。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88人,其中教授2名、正高级讲师1人;有研究生学历教师98人,在读博士2人;拥有注册会计师3人、注册税务师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3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13人,双师型教师累计达145人。专业教师队伍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
学院本着“以德修身、以技立业、服务基层”的办学理念,坚持“明德至善、诚信至上”的校训,秉承“家国情怀、担当奉献”的新时代学院精神,以打造服务新时代贵州基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经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摇篮为使命,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战略,树牢“贵”字大理念,擦亮“财”字金招牌,做实“职”字新类型,心系财政、感恩奋进,致力为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讲政治、守诚信、精技能、记乡愁”的基层应用型高素质财经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副校长、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部门负责人、招生就业部门负责人、系部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全面处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纪检领导小组,实行事前备案制,实行事前防控,招生监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监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3年招生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贵州省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贵州省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依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排位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四)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分数级差,不限男女生比例。
(五)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公布。
(六)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七)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九条 (一)收费标准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人(6人间);预收书费:1000元/年·人(按学年预缴,毕业后按实际领用书款结算)。
(二)奖励及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600元/年·生、二等奖1200元/年·生、三等奖800元/年·生;
第十一条 助学金情况:根据国家政策,可申请相应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生—3800元/年·生;
2.贵州省教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补助)学费:3500元/年·生,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年·生;
4.大学生应征入伍:2000元/年·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851-86807971
学院微信公众号:gzcjzyxy2020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要求、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报考条件、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调档比例、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33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旗山大道北段8号
学院简介: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获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学院传承红色“三线精神”,立德树人,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结构,把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操作技能培养放在首位,致力培养“职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人才质量优”的复合型技能型人才。
学院坐落在享有“山水桥城”美誉的都匀市内,总占地44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可容纳学生8000人。学院建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实训设施总价值1.4亿元以上。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74人,研究生以上学历86人,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78人,国家级技能大师3人,省级技能大师4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4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参加2023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表)不低于4.8(女生允许戴隐形眼镜)。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参加2023年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学院根据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第十条 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一条 无加试要求。
第十二条 参加普通高考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第十五条 对所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第十六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考录取系统正式投档后,使用投档系统导出的电子档案打印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院公章寄送至录取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一)学费:3500元/年·人。
(二)住宿费:4人间1200元/年·人,6人间1000元/年·人。
(三)预收书费:500元/年·人。
学院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享受教育扶贫资助。
第十八条 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三)助学金情况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年评一次,资助人数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资助名额确定,受助学生每年2000—4500元,可分为2—3档。
第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贵州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章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54-8329105
联系人:尹老师 胡老师
学校邮编:558000
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gztcme.cn/
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的招生要求、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的报考条件、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的调档比例、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和贵州省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4152014735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航空小镇)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七条 学校性质:民办(营利性)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院简介: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高职院校。学院坐落于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航空小镇),紧邻机场大道、观安大道和即将建设的通用机场。
办学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足贵州、服务贵州,面向全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民航业发展及信息化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发展目标:建设一所以民用航空职业教育为主,与华为公司合作培养民航产业急需的信息化技术技能型人才为辅,办学规模适度,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较好办学条件,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新型民办高职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处、二级学院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
第十一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录取监察工作组,实行事前防控、招生监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监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十二条 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分专业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流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专业录取时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级差”的方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排位,在我院其他缺额专业进行调剂录取,如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则作退档处理。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色盲、色弱者慎报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和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
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报考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
2.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2003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高:男生170-183cm,女生160-173cm。
4.男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C字表达到0.7及以上,女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达C字表0.5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传染性疾病。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报考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音乐表演专业进校后往声乐方向培养,舞蹈表演专业往中国舞方向培养。
第十七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语种。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复查合格,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学籍注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拥有完善的“奖、勤、补、助、免”五位一体的奖励助学体系,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农村贫困建档立卡户的学生可享受精准扶贫资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将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其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航空小镇)
2.邮 编:561100
3.联系电话:0851-34864960、0851-34863333
4.电子邮箱:gzmyhkzyxy@163.com
5.学院官网:www.gzmhxy.cn
6.微信搜索:“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若本《章程》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将为高考生奉上!包含了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的招生要求、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的报考条件、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的调档比例、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的专业录取规则等。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简章2023年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校标识码:4152010670)。
第三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5号(邮政编码:558000)。
第四条 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稳步发展非师范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及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社会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条 学校提档比例为10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等志愿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优先原则(专业清)进行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在其他省、市、区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少数民族预科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进校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体育类专业按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分上线,按生源省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考生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总分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均无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双语预科须参加民族语言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六条 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第一类 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单科总分的60%。
第二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不得低于单科总分的50%。
第三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成绩不得低于单科总分的60%,须参加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必修课程只开设大学英语。
第四类 师范类、旅游管理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且肢体和面部无缺陷。
第五类 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身体无残疾,且男生身高达1.67米,女生身高达1.57米。
第六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
第七类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男生净身高172cm~185cm,女生净身高160cm~175cm;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力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身体要求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0号)的相关规定,此规则体检项目与高考体检重合的部分以高考体检为报考依据,对高考体检未涉及的项目,考生须自行检测。
第十七条 其他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学校招生章程,全面了解学校相关专业对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未被投档或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八条 我校2023年本科及本科预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数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看或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贵州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入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国际化人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意大利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合作举办产品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实行“3+1”培养模式,计划招生80人。从2023年起开始招生。
第二十条 “卓越乡村教师计划”。为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2023年我校继续招收“卓越乡村教师计划”,为乡村教育培养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骨干教师。新生录取报到后根据相关管理办法从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各遴选30人实施培养,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优先推荐到黔南乡镇中学就业。
第二十一条 “卓越工程师计划”。为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为我省工业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我校特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本计划为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人才培养项目,为“全省五千亿级、黔南千亿级产业集群”培养具备较强工程实践能力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专门人才。新生进校后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在“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生中遴选30人实施培养,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优先推荐到黔南高新区重点建设企业就业。
第二十二条 本科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只在贵州省招生。
第二十三条 本科各专业(含民族班)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都匀校区,少数民族预科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第二十四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一律按大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大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入选学校“卓越乡村教师计划”的大类学生,专业定为本大类的师范类专业,不再参加专业分流。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我校各专业收费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七章 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习奖学金、特长奖学金等,按照其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可通过学校困难资助、勤工助学岗、社会捐助等渠道获取资助。
第二十八条 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档录取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者,入学后给予本专业一学年全额学费奖学金。
第二十九条 “卓越乡村教师计划”“卓越工程师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学校设立“卓越乡村教师计划”“卓越工程师计划”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用于支持“卓越乡村教师计划”和“卓越工程师计划”人才培养。
第八章 新生报到及复查
第三十条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按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因故按期入学的,应提前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报备并在开学前两周内办理相关手续,未报备或请假逾期超过15天的,除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艺术、体育类专业组织专业复测,复查复测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章 毕业文凭
第三十二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学校授权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854—8737019(兼传真)
监督电话: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0854—8737596
电子信箱:qnsyzjc@sgm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