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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院校标识码:411301010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学校概况: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
第三条 学校本部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龙山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龙山路1号,邮政编码051130。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就业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条 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我校不予录取。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2条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类)包括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应用物理学、材料类(仅限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类)。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除色觉异常Ⅱ度列出专业(类)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予录取到计算机类(仅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高考录取没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对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原则进行,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各专业(类)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网站和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条 部分专业(类)的特殊要求:
1.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以150分计)。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3.报考我校设计学类的考生,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批次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投档和录取按照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省统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者,如果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面向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除汉族之外),培养模式为“1+4”,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计划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四年。
第二十二条 面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招生及学校承担的对口支援招生等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中介机构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各专业(类)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对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的学费按该类中最低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分流后的学费按具体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奖助政策体系完善,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等多种渠道的帮助。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0311-87935166
学校网址:https://www.std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st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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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医学院学生申请出国留学是否容易要看个人背景,如果成绩垫底,毕业都困难,不谈出国,如果成绩顶尖,可以冲击美国top10。说实话,本科和研究生而言,美国除了北大清华、中科院可能还比较看重一点,其它中国大学对他们的招生教授来说都是差不多的,关键在于你的学业、语言能力、社会活动能力。
医学很难出国,是说的是临床医学。一般国内的医学院出国很难,因为学位认证的问题。国外大都不承认中国的医学硕士或者博士。但本科是承认的。我说的是承认,但不等于实际操作会认可你。所以一般临床医学出国,在国外最多做到家庭医生就不错了。
但是基础医学从生科的口子出去,还是比较容易的。
第三点呢,就是像一楼回答的那样。这是目前医学跟医院的情况。
第四点呢。目前只有新加坡承认了大陆部分医学院的学位。没记错的话,是协和,北大跟复旦三家。
还有一点就是国内的八年制问题,越来越多学校将来会给学位证不给学历证的。理论上说,医院的指导老师更喜欢五年制考上硕士博士的,而不是连读的。
但实际上本硕博连读的八年制录取分数却是很高的。
还有为什么你只有北医,交大医跟中山可以选择?如果你打算做医生,可以考虑八年制。如果打算做科研,还是选择基础医学。目前医学领域那些很牛B的东西,基本上都是做科研这块的,临床其实不做什么科研。
临床医学申请方向和录取趋势分析
申请难度相对较高,一般来说临床医药学是医学领域中一个相对较为专业化和竞争激烈的学科方向,因此其申请难度可能会较高。以下是影响临床医药学申请难度的一些因素。
竞争激烈:临床医药学是医学领域中的一个热门方向,申请者众多,竞争激烈。许多申请者都具有优秀的学术背景、医学经验和科研成果,因此提高了申请的竞争难度。还有临床医学的申请录取率较低,基本被本国学生自己消化掉。
学术要求:临床医药学通常要求申请者具有医学、生物医学或相关领域的本科或硕士学历,并有一定的临床经验或科研经历。因此,申请者需要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能力。
语言要求:许多临床医药学项目使用英语作为授课语言,因此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语言考试成绩,如托福或雅思。
科研能力:许多临床医药学项目注重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和潜力,因此具有相关科研经历、发表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申请者会更具竞争力。
个人陈述和推荐信:申请者的个人陈述和推荐信是评估申请者综合能力的重要依据,申请者需要通过这些材料展示自己的学术背景、研究兴趣、个人特质和未来规划。
基础医学申请方向和录取趋势分析
基础医学涵盖广泛,不同的研究方向可能有不同的热点和趋势。例如,神经科学、免疫学、遗传学等领域可能受到更多关注,申请者也可能更倾向于选择这些研究方向。
导师和项目:申请者可能会更关注有着优秀导师和项目的研究方向,因为这些导师和项目可能会提供更好的研究资源和指导,有助于申请者的学术发展和就业前景。
学术背景和兴趣:申请者的学术背景和兴趣也会影响其选择的研究方向。一般来说,申请者可能会更倾向于选择与其学术背景和兴趣相符合的研究方向,这样有利于其在研究中表现出色并取得成功。
就业前景:申请者可能会考虑选择具有较好就业前景的研究方向,例如在生物技术、制药、医疗器械等领域就业机会较多的方向。
申请者的能力和经历:申请者的学术能力、科研经历和发表论文等成果也会影响其选择的研究方向和申请结果。
有着丰富科研经历和优秀成绩的申请者可能更容易获得录取。还有在申请的时候,仔细考虑好自己专业方向,兴趣所在。并且适当降低期望值,不要有名校情结,名校不去的思想,会更有利于个人的发展和就业前景。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法规,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简称希望学院;英文名为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Hope College。
第三条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由西南交通大学举办的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工科类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含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成都校区),注册地址南充校区因学校已迁往成都办学,南充校区不再进行招生及教学任务。
第五条 学习年限:本科四年(建筑学五年);专科三年。
第六条 毕业证与学位证:学生学习期满修读完本专业教学计划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八条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相应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实施。
第十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按相关省份的规定,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认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认可其他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制定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录取的,本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第二节 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院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当地“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实行新高考方案的省份选考科目及录取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第十七条 在同档专业志愿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非英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应试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考虑。
第十九条 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二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新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学校招生处官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亦可通过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wjtuhc.cn
电子邮箱:1779768566@qq.com
联系电话:028-67935795、67935868、6793588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成都校区)
第二十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8-67935801。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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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166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
2.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进档。
3.进档考生录取专业原则: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专业清),即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含政策加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4.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
5.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6.考生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7.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均按照皖发改价费函【2021】145号文件标准执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助产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专业为17280元/生·学年;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护理学专业为1584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为1452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皖发改价费函【2021】145号文件标准执行,4人间1500元/生·学年;6人间12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资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校级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具体办理办法可以参照我校《学生手册》及当年下发的各项通知要求进行各类资助申请。
九、联系方式及网址:电话 0551-62532800,网址 http://cc.ahmu.edu.cn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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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名称为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英文名称:Jitang College of 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校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
第二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为华北理工大学创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01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院依托华北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现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医学、法学、英语、护理学等8个专业,涉及医、理、文、法四个学科门类,为综合性独立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录取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中第一志愿为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当地公布为准。
第九条 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学院均按投档成绩对待。
第四章 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收费及学历证书
第十条 学院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院对男女比例没有要求,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考虑到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性,我院医学类各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学、药学、护理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三条 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我院招生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不设预留计划。
第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人。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勤工助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并开展各类专项资助活动;为应征入伍、直招士官学生减免学费等。
第十七条 各省专业志愿设置及投档方式以各省招生办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就业办公室将及时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5—8819023
院校网址:https://jtxy.ncst.edu.cn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中文全称为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18号,邮政编码为443002。
第三条 学院为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开设有43个本科专业和14个专科专业。学院对符合毕业条件或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照《独立学院设置及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的相关规定,分别颁发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课)部负责人、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组成的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生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18号
邮政编码:443002
电话:0717-6394011
传真:0717-6394011 网址:http://kjxy.ctgu.edu.cn
E-mail:kjxyzbb@ctg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结合各省(市、区)具体情况及学院总体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报学院招生委员会及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在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院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学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学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则予以录取,原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按所在省份要求开展后续操作。
第十三条 学院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对于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院均予以承认。
第十四条 学院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普通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非高考改革省份,分别按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以考生投档成绩为标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优先录取顺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考生专业志愿因专业计划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无法满足其专业志愿的,若考生书面申请服从专业调剂,且经所在省招办同意,我院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院认可所在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我校在相应省市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的换算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的省(区、市),按照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高考限考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凡填报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自愿申请退档的,应在我院上传该录取批次结果前,按我院要求提供考生本人及家长确认的退档申请,经所在省招办同意后,我院以“考生自愿放弃录取”理由退档,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工作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照学院公示的《2024年度收费目录清单》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等渠道组成的完善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第二十五条 学院2024年启用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新校区,新校区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青年路,2024级录取的普通本、专科新生在新校区学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更不会以任何名义收取同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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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2.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校址:校本部: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无繁路69号,邮编:050700;小安舍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源街26号,邮编:050073
第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我校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并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生源质量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本年度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我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各招生大类所含具体专业,请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大投档比例。预留计划数按我校招生计划总数的不超过1%进行设置,用于调节可能出现的各省报考生源不平衡情况。
第八条录取工作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排队依次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满额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最后一个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对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或退档,按照投档成绩、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
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在专业组内的录取规则同非高考改革省份,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对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专业组内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
在内蒙古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九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高考加分政策,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条对相关科目的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按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一条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学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经民主评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7〕11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7〕12号)的规定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第十三条以上录取规则,如各省招生部门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收费
第十五条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标准:1800元/生/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考生可根据各省各批次录取时间及时上网查询录取结果,我校录取结果也将及时公布在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网站上。
咨询电话:0311-88689095、88689096;
咨询QQ:800056195
网址:http://www.sjzuehx.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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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
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河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滹沱河畔北高教区学府路169号,校内建有多栋教学楼、学生公寓、工程教育实践中心、科研楼、图书馆、行政楼、航空航天馆、大学生创业孵化实践基地、体育馆、游泳馆、篮球场、运动场等完备的标准化基础设施。信息化、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一卡通、免费WIFI全覆盖、无盲点电子监控、公寓门禁数字化系统及热泵热水系统等应用提高了校园的现代化水平;学院下设航空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人居环境与设计系、学前教育系、医学系6个系,开设39个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医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学院建有校外实训基地108家,校企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7个,校内实验实训室90余个,自建通用航空机场一座,在运营飞机9架,其中4架运5B、2架塞斯纳172S、1架罗宾逊R44、2架初教六;拥有一支专兼结合,职称与学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800多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占3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占63%。
二、专业设置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消防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建筑室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人力资源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学前教育、舞蹈表演、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畜牧兽医。
三、收费标准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800元/年--3500元/年。
四、录取规则
(一)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我校对考生无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相应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二)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按每名考生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即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依次考虑后续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然后为下一名考生分配专业,依次类推。总分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三)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五)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六)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建筑室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动漫制作技术专业。
(七)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奖助学金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
六、证书发放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6867700、86867711、86867722、86867755、86867766、86867799
咨询QQ:800181167、401512675、3092311975
院招生网:http://www.sjzevc.com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169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3号地铁到高柱站转乘113路终点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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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和基本学制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基本学制:四年
二、办学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三、招生计划
(一)我校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英语、韩语、日语、俄语、德语等),但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教学环境。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与日语课程。
(四)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五、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底进行排序。
(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精神,培养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18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20000元/年,医学类和艺术类专业22000元/年;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取标准为400-1500元;教材等其他费用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七、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位证书。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511-88628903
监督电话:0511-88979003
传真:0511-88798176
网址:http://jjxy.ujs.edu.cn
电子邮箱:jjxy@ujs.edu.cn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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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大学国际学院主要负责南京大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知名大学的合作交流项目。作为南大最年轻的机构院系,国际学院肩负的使命并不轻松。国际学院将秉承百年南大浑厚的文化气韵,依托南大一流的办学实力,以敏锐的国际眼光将南大国际化水准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南京大学国际学院,成立于2005年12月9日。作为南大最年轻的院系部门之一,国际学院承担着南大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任务。国际学院主要负责南京大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知名大学的合作交流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中加学院、南京-纽约学院、南京大学—南安普顿大学国际交流生项目等。南京—纽约学院是南京大学与美国名校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开办的本科生培养项目。石溪大学是全美最权威的美国大学协会(AAU)成员。杨振宁教授曾在该校执教30余年,在他的率领下,该校的理论物理研究所多次获得各种国际大奖。
除针对南大优秀学子的国际交流项目之外,国际学院同时负责南京大学全校各类国际接轨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国际学院已同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许多著名公立、私立大学建立密切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办学项目。与以上三项国际合作办学项目不同,国际学院接轨项目是为高中毕业生提供的留学预科班,参加本项目的中国学生,录取为南京大学国际学院学员(非南大统招生计划),学生结束在南大的预科学习并达到相关要求后,即可赴目标大学出国留学。
作为南大最年轻的机构院系,国际学院肩负的使命并不轻松。国际学院将秉承百年南大浑厚的文化气韵,依托南大一流的办学实力,以敏锐的国际眼光将南大国际化水准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助推南大实现建设世界一流高校的目标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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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国际学院与NIDA的合作情况目前不明确,需要更多官方信息来确认。
1.南京大学国际学院的职能:
南京大学国际学院成立于2005年,主要负责南京大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知名大学的合作交流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中加学院、南京-纽约学院等。
国际学院致力于推动南京大学的国际化战略,包括与国外高校的合作交流。
2.潜在的合作范围:
鉴于南京大学国际学院与多国知名大学有成功的合作项目,如果NIDA是一个与南京大学教育、研究或国际交流相关的机构或项目,那么存在合作的可能性。
然而,具体是否合作,需要参考南京大学国际学院与NIDA之间的官方公告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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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中国社科大),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UCASS),是经党中央批准,由教育部审批,培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的研究型大学。中国社科大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流文科大学为办学定位,以科教融合为办学特色和优势,致力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层级研究型人才”。
第三条 我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人才。
本科基本学制四年,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分,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位于北京市房山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邮编:102488。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我校成立由纪委等有关部门、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监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10)81360318。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同时考虑各地生源质量及我校学科设置、人才需求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见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我校网站。
第八条 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时个别分数及条件相同考生,以及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四章招收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 我校面向招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我校英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外语课程授课以英语为主,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类考生设立公共英语课程,所有学生都要求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二)体检要求:
1.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招生办法
第十条 我校在招生省份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一条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在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为105%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投档后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三条 对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学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内蒙古自治区外,所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第十四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总分(实考分数)相同考生,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参考专业志愿顺序,若志愿顺序相同,
(一)未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
(二)“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的最高成绩。
(三)“3+1+2”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的最高成绩。
第十六条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安排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 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发改委公示的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执行,一般专业5000元/生每年,外语专业学费6000元/生每年。住宿费不超过1200元/生每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设有完备的奖学金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另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从制度上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辅修专业制度,在校生可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鉴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省内招生相关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招生省份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社科大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81360218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ucass.edu.cn
电子邮箱:bkzs@ucas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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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3279 | |
三、校址 | 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电路1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院 □ 成人高等学院 □ 公办高等学院 □ 民办高等学院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院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院面向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学院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院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六)学院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九)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院均采用招生省(市、自治区)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标准 |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具体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
住宿费 标准 |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学生住宿费以2500元/(人·学年)标准收取。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院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每年开展送温暖系列活动。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申诉举报电话:0571—58619121。 | |
十六、网址及联系方式 | 本科招生网:https://www.hziee.edu.cn/zs/ 电话:0571-58619116 传真:0571-58619196 招生微信公众号:hdxxgcxyzsb 招生咨询QQ:1828772812、241742800(群) 电子邮件:zsb@hziee.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电路1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311305。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每位学生(除艺术类)在一至三年级每学期末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且不受选考科目限制,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 (二)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三)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报到截止日前书面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从新生报到截止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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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 校 全 称: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办 学 地 点:田心校区(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路18号)
云龙校区(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大道1111号)
主 管 部 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 学 层 次: 专科
院 校国标码: 12302
办 学 类 型: 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文管经等专业共同发展的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2006年立项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5年7月立项湖南省首批卓越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是首个国家重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职业院校牵头单位。被评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教育部数字化试点校,是全国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国家骨干教师师资培训基地、中德师资培训国内基地、国家高职高专先进制造技术学生实训(师资培训)基地、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
普通类、民族专项招生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湖南省对口招生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本校招生规模、招生政策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等29个省(区、市)招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学校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费 标准 (元/年) |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费 标准 (元/年) |
1 | 数控技术 | 5060 | 21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4600 |
2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600 | 22 | 数字媒体技术 | 4600 |
3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4600 | 23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4600 |
4 | 铁道车辆技术 | 7800 | 24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4600 |
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060 | 25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600 |
6 | 应用电子技术 | 5060 | 26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4600 |
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060 | 27 | 电机与电器技术 | 4600 |
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0 | 28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4600 |
9 | 铁道供电技术 | 7800 | 29 | 集成电路技术 | 4600 |
10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7800 | 30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4600 |
11 |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 7800 | 31 |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 4600 |
12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 7800 | 32 | 增材制造技术 | 4600 |
13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7800 | 33 | 大数据技术 | 4600 |
14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7800 | 34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3500 |
15 | 电子商务 | 3500 | 35 | 智能光电制造技术 | 4600 |
16 | 商务英语 | 3200 | 36 | 智能机电技术 | 4600 |
17 | 铁路物流管理 | 3500 | 37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4600 |
18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4600 | 38 | 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 | 15500 |
19 | 大数据与会计 | 3500 | 39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15500 |
20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4600 | 40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 | 15500 |
(注:1.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最新文件为准;2.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所有招生专业要求身体健康,铁路专业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和岗位的特殊性,主要招收男生,请女生慎重填报:其中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要求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无听力障碍,限招男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含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无听力障碍,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应用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数控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含中外合作办学)、集成电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增材制造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请达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区、市)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
第十六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学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区、市)按照理工类(理科)、文史类(文科)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遵循“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原则,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投档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若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最后进行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安排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专业志愿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进行。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志愿录取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校后,中外合作学办专业公共外语为俄语,其他专业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困渠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前,可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报到时也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凭相关贫困证明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就业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大道1111号(云龙校区)
邮政编码: 412001
招生咨询电话: 0731-22783888
招生咨询邮箱: beishuang0106@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http://zs.hnrpc.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22783813
温馨提示: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推测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5646.cn,各大手机应用市场均可下载。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高质量地做好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独立学院
层 次:本科
第四条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奢岭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幸福村委会长清公路15公里处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净月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潭西社区福祉大路159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3.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4.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5.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6.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7.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8.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9.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0.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1.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2.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3.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4.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5.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6.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7.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8.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9.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2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21.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22.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3.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4.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5.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6.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7.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8.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0.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专升本专业:
专升本各专业学费均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专科专业:
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2.导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3.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4.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学校校内资助还设立学校奖学金、新生入学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新生录取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学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对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照生源省(市、自治区)调档原则执行。
2.照顾加分、降分投档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普通类录取原则: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满额为止;其它专业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执行。
5.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额为止;其他艺术类专业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60%+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河南省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6.(1)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2)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第三高成绩的选考科目。(3)非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综合,理工类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综合。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tcc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长清公路15公里处(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联 系 人:贾老师、仇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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