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2020年各大学在广东录取位次相关的共400个结果: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广东药科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药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药科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邮编:510006
中山校区: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镇长命水大道9-13号,邮编:528458
云浮校区:云浮市云安区云浮新区文华路368号,邮编:5273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药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落实考生就业岗位并在有空编时优先入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校药学(国际班)专业为学分互认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我校在进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招生时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区、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鉴于化学化工类、医药类、生物医学类、食品类等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凡色盲色弱者均不能报考我校上述所有专业。同时,因用人单位有要求,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化学化工类、医药类、生物医学类、食品类等专业。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2027
电子邮箱:zsb@gdp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p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pu.edu.cn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
监督电话:020-39352093
电子邮箱:gyjw@gdpu.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药科大学授权广东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想要了解更多广东药科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tuice.cn/,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北岭七星旅游渡假区内;邮政编码:526020
大旺校区:广东省肇庆市大旺高新产业开发区荔园街3号;邮政编码:526238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层次职业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职业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职业教育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第二十三条学校(本科)软件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企业数字化管理专业,(专科)软件技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开设校企联合培养特色班级,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专科批次学费:校企联合培养软件技术专业学费25800元/生·学年,校企联合培养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 23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 21000-24000元/生·学年;
本科批次学费:校企联合培养软件工程技术专业学费36600元/生· 学年,校企联合培养现代物流管理、企业数字化管理专业学费32800元/生· 学年,其它专业学费32800-34800元/生·学年;
本专科批次住宿费均为:2000-2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8-6179018
传 真:0758-6179038
电子邮箱:505702909@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bt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btu.edu.cn/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陈泳霞
监督电话:0758-6169527
传 真:0758-6179083
电子邮箱:dwb6179125@163.com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授权广东工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jiaopei.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广东医科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医科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湛江校区: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邮政编码:524023
东莞校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新城路1号;邮政编码:523808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学校药学专业与东莞理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学校药学专业与东莞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校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与东莞理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开展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招收学生,实行跨校跨学科培养模式。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的学生在招生录取所在学校注册学籍,该项目学生达到要求准予毕业,由学籍所在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应符合两校各自的学位授予标准,学位证书由学生招生入学时学籍所在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学校药学专业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药学专业、学校中药学专业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中药学专业、学校化妆品科学与技术专业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化妆品技术专业、学校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专业设立“四年制(“4+0”)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4+0”模式,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全部四年均在对应高职院校培养,办学地点在高职院校。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等由学校负责,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十八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落实考生就业岗位并在有空编时优先入编。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甘肃省、广东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区、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鉴于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助产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法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眼视光学、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药物分析、中药制药、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化妆品科学与技术、海洋药学)、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等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请残障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二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药学、药物分析、临床药学、化妆品科学与技术、海洋药学、预防医学专业学费7656元/生·学年,其余医学类专业学费6960元/生·学年;理学类、工学类、文学类专业学费6230元/生·学年;管理学、法学类、经济学类专业学费5510元/生·学年。住宿费550-1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科生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一次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设校长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综合奖一等奖、综合奖二等奖、综合奖三等奖、单项奖学金等项目。
(二)新生资助专项资金: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新生缴纳第一学年学费,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
(三)国家奖助学金:在校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或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
(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 并协助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根据政策申请社会奖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或给予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22896175
电子邮箱:gdmuzsb-bg@gdm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m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mu.edu.cn
微信公众号平台:广东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gdmuzsb)
第三十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769-22896227
传 真:0769-22896227
电子邮箱:jjs-bg@gdmu.edu.cn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东医科大学授权广东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想要了解更多广东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2024年广东参加高考人数是72.1万人。预测985大学在广东的录取率约为1.47%,预计大概有10600多人被985大学录取。211大学在广东的录取率预估为3%,预计大概有21000多人被211大学录取。具体录取情况以官方发布为准。
2024广东参加高考考生共计72.1万人,2024年985大学在广东的录取率根据近几年数据预测为1.47%,推测广东会有10600左右的高考生被985大学录取。2024年211大学在广东的录取率根据近几年数据预测为3%,推测广东会有21000左右的高考生被211大学录取。
广东985/211大学的录取率=当年985/211大学在广东录取的学生人数/当年广东参加高考的学生总数,985/211高校的录取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招生计划、考生素质和竞争程度等。
985和211大学,作为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顶尖学府,其录取率不仅反映了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还体现了省份教育资源的分配情况。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更多2024广东985/211大学录取率及录取人数的相关内容,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PP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官网,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广东985/211大学录取率相对较低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原因的具体分析:
一、教育资源分配不均
省内211/985高校数量有限:广东省虽然是经济大省,但在高等教育资源方面并未形成与之相匹配的优势。在全国众多的211/985高校中,只有少数几所位于广东省内,如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这导致了本地考生在竞争这些优质高校录取名额时面临较大的压力。
区域教育资源差异:广东省内的教育资源也存在一定的区域差异,一些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丰富,而另一些地区则相对匮乏。这种差异也会影响到不同地区考生的录取率。
二、考生基数大且竞争激烈
高考报名人数众多:广东省是高考报名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每年都有大量的考生参与到高考竞争中来。在有限的录取名额下,考生之间的竞争变得尤为激烈。
考生素质普遍较高:广东的考生普遍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这使得他们在高考中表现出色,但同时也加剧了高分段考生的竞争。
三、招生计划和政策影响
招生计划限制:985/211高校在广东的招生计划有限,且部分高校可能更倾向于招收本地或特定地区的考生,这进一步限制了广东考生的录取机会。
高考政策调整:广东省的高考政策也会对985/211大学录取率产生影响。例如,如果政策倾向于鼓励本地考生报考本地高校,或者对特定类型的考生给予优惠政策,那么这些政策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录取率。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的高考政策调整并未显著改变广东985/211大学录取率偏低的状况。
友情提示:在本文下方的“测一测你能上的大学”一栏,输入自己的高考成绩、省份、选科,点击查看,就能看到能上的大学/专业有哪些、录取概率是多少、自己在全省的位次排名是多少、同时还可以查看更多院校信息。
2024年广东实际参加高考人数是72.1万人。根据历年211大学录取率预测2024年211大学在广东的录取率约为3%,预计大概有21000多人被211大学录取。广东2024高考具体的211录取情况以官方发布为准。
2024广东参加高考考生共计72.1万人,2024年211大学在广东的录取率根据近几年数据预测为3%,推测广东会有21000左右的高考生被211大学录取。
广东211大学的录取率=当年211大学在广东录取的学生人数/当年广东参加高考的学生总数,211高校的录取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招生计划、考生素质和竞争程度等。
211大学,作为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顶尖学府,其录取率不仅反映了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还体现了教育资源的分配情况。211高校的招生计划是影响录取率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招生计划较少,广东211大学录取率就会相应提高;反之,如果招生计划较多,录取率就会相应下降。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更多2024广东211大学录取率及录取人数的相关内容,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PP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官网,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在广东,211大学录取率能够反映出多个方面的信息,以下是对此的详细分析:
一、教育资源分配情况
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广东虽然是经济大省,但在教育资源方面并未形成与之相匹配的优势。具体表现为,在全国100多所211高校中,只有少数几所位于广东省内,这导致了本地考生在竞争211大学录取名额时面临较大的压力。
教育资源的区域差异:广东省内的教育资源也存在一定的区域差异,一些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丰富,而另一些地区则相对匮乏。这种差异也会影响到不同地区考生的211大学录取率。
二、考生竞争压力
考生基数大:广东省是高考报名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这意味着每年都有大量的考生参与到211大学的录取竞争中来。在有限的录取名额下,考生之间的竞争变得尤为激烈。
录取率低:从近年来的数据来看,广东的211大学录取率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甚至在某些年份排名全国倒数。这进一步说明了广东考生在竞争211大学录取名额时所面临的巨大压力。
三、教育政策与制度影响
高考政策:广东省的高考政策也会对211大学录取率产生影响。例如,如果政策倾向于鼓励本地考生报考本地高校,或者对特定类型的考生给予优惠政策,那么这些政策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211大学的录取率。
教育制度:广东省的教育制度也可能对211大学录取率产生影响。例如,如果教育制度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那么这些能力在211大学录取时可能会得到更多的认可,从而有利于提升录取率。
四、社会经济背景
家庭经济条件:家庭经济条件也可能对考生的211大学录取率产生影响。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考生可能能够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和辅导机会,从而在高考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增加被211大学录取的机会。
地域文化因素:广东的地域文化也可能对考生的报考意愿和录取率产生影响。例如,一些地区的文化可能更加注重职业教育和实践能力,而另一些地区则可能更加注重学术研究和理论知识。这种文化差异可能导致考生在报考时产生不同的偏好和选择。
综上所述,广东的211大学录取率能够反映出该省在教育资源分配、考生竞争压力、教育政策与制度以及社会经济背景等方面的情况。这些数据不仅对于考生和家长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也对于政府和教育机构在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提示: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是根据人工智能大数据来具体进行分析,以及根据各高校历年的招生录取数据,结合各省招生政策,理性分析录取概率,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即可了解稳、冲、保能上哪些大学。
2024年广东高考实际参加高考人数是72.1万人。根据历年985大学录取率预测2024年985大学在广东的录取率约为1.47%,预计大概有10600多人被985大学录取。广东2024高考具体的958录取情况以官方发布为准。
2024广东参加高考考生共计72.1万人,2024年985大学在广东的录取率根据近几年数据预测为1.47%,推测广东会有10600左右的高考生被985大学录取。
广东985大学的录取率=当年985大学在广东录取的学生人数/当年广东参加高考的学生总数,985高校的录取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招生计划、考生素质和竞争程度等。
985大学,作为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顶尖学府,其录取率不仅反映了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还体现了教育资源的分配情况。985高校的招生计划是影响录取率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招生计划较少,广东985大学录取率就会相应提高;反之,如果招生计划较多,录取率就会相应下降。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更多2024广东985大学录取率及录取人数的相关内容,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PP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官网,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一、各省高考人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差别很大,比如有些省、直辖市的高考人数已突破60万,而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高考人数维持在5万左右,两者的高考人数相差10倍左右。即便985大学投入全国各省名额相同,高考人数较少的省份,录取率仍然较高。
二、本省985所大学的数量
一般来说,如果本省有985大学,自然会更加照顾本省的学生。一些985大学在本省招生人数超过3000人,可以把优秀的学生留在本省,录取率会更高。比如北京和上海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当然,如果本省没有985大学,自然会吃亏。毕竟985大学招生计划分配到其他省份,每个省不会超过300人。
三、各省的教育水平
985大学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调整各省的招生名额。一般来说,如果是经济发达或者教育水平高的省份,这些地区的学生综合素质高,被认为学生质量好,所以可以得到985所大学的特别青睐,每年在这些地区投入的招生名额会更多,也可以增加被录取的概率。
显而易见的是 ,北京 、上海 、江苏等东部地区考顶级名校相对容易 ,除河北 、山东外,报考 一流大学的位次可达到全省前15%以上 ,尤其是教育资源丰富的北京 、上海等地,甚至50%的学生都有机会考入名校。
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想要考取名校要难很多,甚至仅有7%左右的学生有机会竞争一流大学。而这一切发生的前提是,必须要先过中考这一关,仅有50%的学生可以进入普通高中,在这些学生里最优秀的人才有机会进去一流大学,这已经是凤毛麟角了。而在国内想要入读清华、北大这样的顶尖学府,更是难于上青天。
提示: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是根据人工智能大数据来具体进行分析,以及根据各高校历年的招生录取数据,结合各省招生政策,理性分析录取概率,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即可了解稳、冲、保能上哪些大学。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学生奖助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84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白云山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邮政编码:510420
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邮政编码:510006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审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特殊类招生办法、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结果,组织和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广东省为本科批次;其他省(区、市)的录取批次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保送生的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4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或文科类、物理类或理科类),艺体类(含播音与主持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相关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或文科类、物理类或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相关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对考生投档总分有排位的省(区、市),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对考生投档总分无排位或无排位分的省(区、市),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该省(区、市)相关规定,参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该省(区、市)无相关规定,则按以下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的术科省级统考并合格,在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按如下原则进行专业分档录取:
在考生的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翻译专业部分计划为内地与港澳地区合作办学项目,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五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主要为英语。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相关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当地省(区、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相关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招生省份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本科生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参见相关省(区、市)招生专业目录。
第九章 学生奖助政策
第三十四条 学生奖助措施:
⒈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⒉ 困难补助、缓交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临时出现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或缓交学费。
⒊ 奖、助学金:国家财政拨款在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董事单位、校友等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机构、个人在学校设立社会奖、助学金;学校通过自有资金设立本科生学生奖学金、出国(境)学习奖助学金、新生专项资助金。其中,申请助学金(资助金)的学生需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⒋ 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一系列学生自主经营管理的勤工助学和创业实践基地,每年可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6204310
传 真:020-36207054
电子邮箱:zsb@gdufs.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dufs.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dufs.edu.cn
第三十六条 招生监督及申诉方式
监督电话:020-36207065
020-36206359(高考录取期间)
传 真:020-36207367
电子邮箱:gwjjjc@gdufs.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相关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想要查看自己的分数能上什么大学的高考生,可以在《AI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同时AI志愿助手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为我们科学评估所有能上的大学以及被录取的概率。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新港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邮政编码:510300
南海校区南区: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万锦路;邮政编码:528225
南海校区北区: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信息大道中;邮政编码:5282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广东省以外省(区、市)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或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学校精细化工技术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相应本科学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相应本科学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十七条 学校广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工业软件开发技术按计算机类招生,第一学期末进行专业考试分流,具体专业分流请查看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八条 学校产品艺术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产品艺术设计、文化生活用品设计、玩具设计、交互设计方向培养;广告艺术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广告艺术设计、品牌视觉设计方向培养;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建筑空间设计方向培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时尚设计与买手方向培养;艺术设计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艺术设计、家具设计方向培养;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新生报到后分流到首饰设计与工艺、服饰品设计方向培养。具体分流规则请查看学校网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专科层次招生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分档时,根据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 “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外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文化成绩总分*50%)计算,对投出的考生档案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二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 6410元/生·学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广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9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230900/61230198
传 真:020-61230898
电子邮箱:305@gdqy.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dq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ip.edu.cn/
第三十七条 学校纪检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 潘老师
监督电话:020-61230812
电子邮箱:gdqyjd@gdip.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5646.cn,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8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东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邮政编码:510665
西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76号;邮政编码:510630
北校区: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183号;邮政编码:510400
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号;邮政编码:510450
河源校区:河源市东源县东环路;邮编:5175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农村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第十七条 会计学、工商管理、英语(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等五个学分互认专业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前三年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培养,第四年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国际班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河源校区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招生学院为体育与健康学院、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字创意学院和基础教育学院。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专业,只限在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院校专业间进行。
第十九条 本校音乐学专业与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戏曲表演专业设立“四年制(“4+0”)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全部四年均在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等由本校负责,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或文科类、物理类或理科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普通类(历史类或文科类、物理类或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
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即农村教师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本校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原则按照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实行统考录取的艺体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按“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1.省内计划
(1)体育类专业
投档总分750分,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2.5×60%。
(2)艺术类统考专业
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750分,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术科统考成绩×2.5×50%。
(3)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即农村教师专项计划)
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750分,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术科统考成绩×2.5×50%。
2.省外计划
本校在各省(区、市)的艺术类录取原则按照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广东省少数民族考生单列计划的录取办法:经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核定并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示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如果符合本校投档要求,按“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第三十一条 本校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原则按照招生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台湾学测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联招、海南和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和西藏内高班的录取,按教育部、各招生省份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五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 我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理工、外语类、体育类专业学费5710元/生·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学费5050元/生·学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600-1800元/生·学年。
会计学、工商管理、英语(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等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每生每年均需按上述学费标准缴纳本专业学费和住宿费。在国内学习期间,另需缴纳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培训费25000元/生·学年。在国外合作大学学习期间,除需向我校缴纳学费外,另需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向其缴纳相关费用。
注:学费、住宿费如有调整,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调整后的标准为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校奖学金设置的种类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校专项奖学金。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资助项目、学校资助项目和社会奖助学金项目,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从不同渠道获得经济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有“绿色通道”。符合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65603
传 真:020-38256659
电子邮箱:zsxsc@gp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p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pnu.edu.cn
第四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潘老师
监督电话:020-3825661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邮编:510665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授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chunyuqiufeng.com,《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2024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高校专项投档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了:内蒙古理工类录取最低分为568分;辽宁物理类录取最低分为541分;吉林物理类录取最低分为544分;江苏物理类录取最低分为585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高校专项投档录取分数线公布,一起来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地处中华农耕文明发祥地、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陕西杨凌,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原“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一所比较好的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坐落于陕西咸阳市,是一所公办农林类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先后入选”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共有一级博士点16个,一级硕士点29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科研项目9个。
网友评价: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38所高校之一,因此学校很有钱,学校建设很好,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都很好,很大很现代化很绿色。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交通很方便,汽车站和新火车站都不错,位于关中平原,距离西安,咸阳和宝鸡都不远。学校师生素质都比较高,远离大城市的喧嚣和污染,学习氛围不错,如果在研究方面发展的话,将来出来了就业也不错。 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和温带季风气候之间,冬天最低气温一般不低于-10摄氏度,夏天像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比较热,气候还不错。杨凌到西安坐火车和汽车都需时1个小时左右。
3.我就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西农住宿条件不断改善中,宿舍楼实行刷卡制,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宿舍有阳台、暖气,地板砖等
4.植保学院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核心专业,大的教授都来自那里,在北校区,离食堂和超市都很近,条件不错。
2024高考志愿填报后15-30天可查看录取情况,确认录取后5-15天发放录取通知书。2024本科录取结果预计7月中旬可查,公布时间因地区和院校而异。可通过高校网站或电话查询录取情况,收到录取通知书时间视批次和大学而定。
2024志愿填完后一般是在二十天到三十天左右就可以出结果,2024年预计最早在七月中旬就可以查看录取情况,但是由于每个地区的录取批次存在差异,所以查询时间也存在不同,各位考生还需密切关注考试网站。2024志愿填完后各个批次在录取过程中,考生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
1、高考提前批次录取结果一般会在7月中下旬陆续公布。
2、本科批次的录取结果一般会在7月底至8月初陆续公布。
3、专科批次录取结果一般在8月底之前公布,具体时间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并不统一,具体会根据每个学校的录取时间和邮寄速度有所差异。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录取通知书需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寄发。对于录取通知书的下发时间,具体邮寄时间视两地距离而定,原则上按比较远的地方先发,一般寄出后10天内可到。
1.“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这种方法是比较常规的查询志愿录取的方式,一般来讲,每个省份都有教育考试院的网站,大家可以在网站里面直接进行查看高考录取数据。
查询步骤:打开官网——考生查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官微”
除了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外,一般来讲,大部分的省份都有官方微信,大家可以通过微信进行高考志愿录取查询,方便快捷。查询方式与官方网站相似,只需要绑定考生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即可快捷查询。
3.“报考院校官网”
报考院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入口”——“录取查询”(输入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高考报名号)。
查询高考录取结果注意事项:
身份证、准考证要保管好
准考证的作用可不仅仅只延续到高考查分的时候,有些高校在开学入学时为了进一步核实真实性说不定还会要求你出具高考的准考证,如果不小心把它弄丢,那么院校就可能要把你KO掉了。
高考填报志愿录取结果时间
高考志愿在填报的过程中是分批次进行的,在高考录取的过程中也是按照填报志愿的批次先后完成高考录取工作。一般高考提前批是最先进行,因此高考录取也是先对提前批进行录取,其次才是对高考本科和专科批次进行陆续的高考录取结果的发布。具体时间各省教育考试院会进行详细的公布,考生及家长要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2024年华北电力大学高校专项投档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了:浙江录取最高分648,最低分642,招生计划2人;山东录取最高分616,最低分612,招生计划7人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校部:
福建:物理类录取最高分633,最低分620,招生计划2人。
陕西:投档最高分601.最低分601.招生计划1人。
贵州:录取最高分601.最低分601,招生计划1人。
浙江:录取最高分648,最低分642,招生计划2人。
吉林:投档最高分589,最低分589,招生计划1人。
山东:录取最高分616,最低分612,招生计划7人。
甘肃:投档最高分604,最低分602, 招生计划2人。
湖南:物理类最高分613,跟低分606.招生计划2人。
江苏:录取最高分631,最低分618,招生计划5人。
内蒙占:投悄最高分619.最低分619.招生计划1人。
青海:投档最高分493.最低分489,招生计划2人。
保定校区:
广东:最高分573分, 最低分573分。
浙江:最高分640分,最低分635分。
宁夏:最高分499分,最低分499分。
陕西:最高分585分,最低分585分。
贵州:最高分616分,最低分616分。
贵州:最高分616分,最低分616分。
吉林:最高分592分,最低分592分。
湖南:最高分606分,最低分599分。
江苏:物理组,最高分626分,最低分614分。
内蒙古:最高分596分,最低分596分。
青海:最高分501分,最低分490分。
华北电力大学简称华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211工程”建设高校。
网友评价:
1.华北电力大学的强势在于电力和能动,电院(教五楼)和动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四楼)是华电的招牌。此外经管院(教一楼)的一些专业特别是研究生的技术经济也不错。这些院的就业率都相当的不错,像电院的很多进了电厂(当然,电厂一般建在比较偏的地方,就是工资挺高的,你得权衡一下了)和供电局,动院有很多去了电厂。此外,最近几年又设置了核电和风电专业,就业据说也不错。基本上每年年前各省市的供电公司都会来招人。
2.华北电力大学本科就能进电力系统,很多电力公司都很喜欢招华电的学生,研究生的待遇又好点,进入电力设计院也很容易了,还能考注册电气工程师,至于博士生,就不要担心就业了,在大学当老师也不错,地位很高的。
3.我今年在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学校学习氛围好。就业强。专业性很强。
2024年南京理工大学高校专项投档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了:辽宁录取分数线为636分;内蒙古录取分数线为615分;江苏录取分数线为623分;山东录取分数线为610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南京理工大学高校专项投档录取分数线公布,一起来看!
南京理工大学简称“南理工”,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由工信部、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素有“兵器技术人才摇篮”的美誉。
根据教育部各类名单可知,南京理工大学被教育部评为211、双一流、国家重点、中央部属、保研资格、卓越工程师、双万计划高校。南京理工大学有硕士授权点、有博士授权点,是公立本科全日制正规大学。
这些含金量较高的数据,均可证明:南京理工大学属于档次非常高、办学水平非常高的学校。
网友评价:
南京理工大学位于古都南京市,北依紫金山,西临明城墙,是一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是不错的大学 环境很优美 地理位置比较优越 交通也十分便利 男女比例在理工科大学中算比较正常 很适合学习理工科 科研环境不错 住宿条件一般般
南京理工大学学习氛围非常浓厚,每天去图书馆都要提前去占座。食堂很棒,最好吃的是明苑小灶,但是要排队,最热的就是电光和机械学院,学费很便宜,一年4000多,工科的话很容易就业
2024年武汉理工大学高校专项投档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了:辽宁录取分数线为606分;内蒙古录取分数线为553分;江苏录取分数线为602分;广东录取分数线为576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武汉理工大学高校专项投档录取分数线公布,一起来看!
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综合来看,武汉理工大学在全国排名第35~52名。这足以说明,武汉理工大学是一所很厉害的大学,在全国的认可度极其高。
一、武汉理工大学的学科概况
武汉理工大学的学科建设比较完善,形成以工学为主,理、工、经、管、艺术、文、法等多学科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目前,学校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6个。这意味着学生要深造的话,完全可以一条龙进行。学校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更是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目前有10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4个、国家特色专业1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8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2个。
二、武汉理工大学的顶级专业
从专业的评级来看,学校专业评级在B以上,也就是专业实力在全国排第一的专业数非常多。即使是专业评级在A+的,就是第一的专业数也不少。像海事管理、汽车服务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物流工程、创业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等,这些专业都是A+的,也就是这些专业都可以算是武汉理工大学的顶级专业。可见对学校“材料船舶国内领先,建材交通人才摇篮”的评价名副其实。
网友评价:
1.武汉理工大学个人感觉还不错 住的人比较多 占地面积小 不过寝室倒是不错 有独立卫生间也有热水系统(要买热水卡) 最关键的是不限电。篮球场比较多 绿地比较少。公寓里面有两个食堂 外面很多卖吃的小店子和烧烤。除此之外 移动联通营业厅也都有的 银行也齐全 水果店打印店健身房网吧也很完善。
2.自己毕业在武汉理工大学,打满分的!学校还是不错的,环境也好,管理不错。毕竟是个211嘛,在社会上还是很有竞争力的!
3.武汉理工大学,学习了四年的地方,还是很热爱它滴。不过校区太多了,导致各学院之间要沟通交流不方便。各个校区加起来也挺大了。最喜欢的还是我的校区,余家头,环境很好,很安静,有湖有树的,历史感比较浓重,地理位置是偏了点,但是很适合学习的地方。
2024年上海财经大学高校专项投档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了:内蒙古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理科类最高分为622分;青海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理科类最高分为496分;甘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物理类最高分为600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财经大学高校专项投档录取分数线公布,一起来看!
上海财经大学简称上海财大或上财(SUFE),位于上海市,学校由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工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 ,入选国家“双一流”“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上海财经大学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含培育)4个,财政部重点二级学科4个,上海市重点二级学科6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6个,上海高校高峰学科2个。拥有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经济学创新平台以及3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
网友评价:
上海财经大学师资力量与教学水平一流,学校的学习氛围很好,食堂美食超多,生活和学习环境都不错,配套设施十分完善,热门专业是金融和会计,各专业就业前景都不错,学费是正常水平。
上海财经大学是非常著名的财经类学校,有很好的培养体系,也有校外导师的课程开拓眼界。学校小而精,专业培养财经人才。然后生活的话也比较丰富,但是校园生活不能和综合性大学比。
毫无疑问,上海财经大学是财经类院校的顶尖学府,学习氛围十分浓厚,师资力量也超强,校园环境整体也都很好,食堂口味我个人觉得很好吃但也有同学觉得一般。
2024年四川大学高校专项投档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了:内蒙古文史类本一批分数线为506分;山西文史类本一批分数线为516分;辽宁文史类本一批分数线为506分等。具体内容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四川大学高校专项投档录取分数线公布,一起来看!
四川大学简称“川大”,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
四川大学设有37个学科型学院(系)及海外教育学院等学院,设131个本科专业;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3个,博士交叉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后流动站48个。
网友评价:
1.因为四川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 资源十分的丰富 有深厚的人文底蕴 很适合本科生就读的 而且很多专业比如医学,皮革,化学,数学都是很强的
2.四川大学的整体实力比一些沿海地区的所谓名校不会差,甚至还要好,只是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没有那些学校那么大吸引力。论实习,四川大学在全国随便排前十。食品营养与卫生学很不错,是个很有前景的专业。,在川大实力也较强。
3.成都环境当然好哦,天府之国嘛,气候很舒适不太热也不太冷。管理是4年制吧,四川大学不错,新校区可以说是全国最漂亮的高校。老校区在成都繁华区,靠近科技街和电脑城,周围配套非常完善,就是这片区的房价都比其他地方贵很多,所以环境是没得说的。
4.四川大学是比较好的高校,综合排名在全国也是靠前的,因此师资力量强大,教学水平比较好,学校学风氛围浓厚,食堂可供选择的余地很大,生活环境也良好,周边环境很不错,综合类大学,专业都是很不错的。我读的是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属于公共管理类,毕业后主要从事的职业包括公共管理部门、与教育相关的部门、教育行业、或者企业的人力资源方向。就业前景良好,专业课老师当然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