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2020天津播音主持统考政策相关的共503个结果:
2024杭州播音主持艺考机构排行靠前的学校有:紫之艺术学堂、创尚艺考、后浪传媒艺考、新青年艺考、画喜传媒、六艺传媒等。排名供考生参考,选机构需注意师资、成绩、课程设置、环境和价格。祝大家找到合适机构,备战艺考成功。
选择播音主持传媒类考一来可以培养自己的特长,二来可以用较低的文化分数考入心仪的大学。传媒类艺考相比较其他艺术门类要简单,要求少,要求低,短期内就可以培训出优异的成绩。尤其是成绩不是很理想,考取本科有困难还想考取本科的学生,或者是想考取重点院校的学生。关于播音主持类艺考集训学校推荐,小编整理如下:
第一名:紫之艺术学堂
第二名:西羽教育
第三名:寰亚艺考
第四名:微力量
第五名:金马艺术
第六名:后浪传媒艺考
第七名:新青年艺考
第八名:画喜传媒
紫之艺术学堂:
在紫之艺术,播音主持类有着一支业内顶配的师资团队,每一位老师都是榜样的力量。他们均来自北电、上戏、中戏、中传、浙传等院校。专业上他们无可挑剔,教学多年他们精益求精,经验丰富,优秀学子遍布全国各大艺术类高等院校,严谨治学,致力为每位艺考生提供专业、优质的教学,让每位学子有收获、有成绩!
紫之艺术学堂属于浙江头部音乐传媒艺考培训学校。历年统考及校考成绩优异,蝉联2022、2023届北京电影学院全国摄制、中国传媒大学播音浙江、榜眼,表演;中央戏剧学院表演、上海戏剧学院表演,浙江音乐学院全国等。近两年共攘括11、6榜眼、3探花的好成绩。
紫之艺术学堂名师+小班授课。师资以傲视业内的“四大院+上音”组合领衔,其中播音专业带头人为中国传媒大学播本毕业,表演专业为中央戏剧学院播本毕业等。
杭州紫之艺术在教学中很注重个性化教学。在这里,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得到老师的个性化指导和关注。老师们会根据学生的特长和需求,量身定制学习计划,帮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这种个性化教学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让他们在一定的时间里获取到更大的收获。
学习期间组织各项丰富的课外活动,暑期盛典、话剧日、微电影创作、篮球赛、奥德赛电影节等一应俱全。紫之学子原创短评《幻觉》、《洄游》斩获第五届国际中学生电影展(ITSFF)剪辑奖与编剧奖,并获得中国传媒大学“绿色通道”A类,直接获得三试资格。
紫之致力于为学员提供全面的教学服务和更好的教学体验而不断努力,多年来很多学员在这里得到了能力的提升,机构内的老师也得到了学员和家长们很高的评价,如果你想要进行播音主持艺考相关学习,不妨来紫之艺术培训来试试看吧!紫之艺术专业的教学服务和师资力量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
2024天津高考志愿投档有已经投档、院校在阅、预录取等状态,高考投档状态是指考生参加高考后,根据自身的考试成绩来决定被录取的院校以及专业的状态,考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志愿投档系统或者录取结果查询系统等多种方式来查询自己的投档状态。
2024天津2024投档线是怎样确定的
高校投档分数线的全称,也称为投档线或升格线。是指高校在将第一志愿按高校同一学科(如文科、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1:1.3以内)自然形成的高校最低绩效标准。每个学院都有自己的分数线。
投档线是按院校专业组公布。投档线不是事前确定的,而是在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完成后自然形成的,每一个院校专业组都有一个投档线。
投档线由天津招生办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学校确定。一般来说,录取分数线高于投档线。即使有差距,也只有几分。这取决于你申请的专业有很多受欢迎的人,很难用高分来确定。
注:以上2024天津高考志愿投档状态查询方法及入口只是部分数据,如果想要查看全部内容,可以查看高考志愿,高考志愿通过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处理,还能为我们科学评估出的分数对应的所有可以报考的院校。
高考志愿投档哪些状态
第一:已经投档。表示天津考生的分数达到了自己所填报的院校调档线,省教育考试院已将考生电子档案投给了高校, 但高校还未访问投档信息。由于院校端口接收考生电子档案需要时间,所以会显示出已经投档的状态。
第二:院校在阅。表示天津考生的电子案已经成功被投档到了某所高校,高校已访问了志愿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高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体检等情况确定是否录取,阅档后,如果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将被退回。
第三:预录取。如果天津考生档案状态显示为这三个字,恭喜你大学有望了,表示高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并在网上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教育考试院,等待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录检审核;但是“预录取”也不表示高考考生已经被正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将对高校是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是否严格按照高招政策及学校招生章程录取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对符合录取要求的审核通过,随后高考考生的志愿投档状态就会变成录取的状态。
温馨提示:想要知道自己高考能上什么大学,在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里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即可了解稳、冲、保能上哪些大学。数据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官方数据,而非某些产品的大数据采集数据,数据来源准确。
2024天津高考本科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已经发布,其中天津艺术类本科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是7月22日;天津体育类本科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是7月22日;天津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是7月28日-29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详细内容,大家可以看一看。
2024天津高考本科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安排:
2024天津高考本科征集志愿设置:
2024天津高考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024天津高考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024天津高考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5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2024天津高考本科征集志愿填报时间的详细信息,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PP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官网,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天津考生在填报本科征集志愿时可以根据往年数据进行分析,从而更好地做出选择。而征集志愿的历年数据并不具有参考价值,每年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和专业都不一样,考生没有明确的参考标准。
因此,天津考生需要根据的成绩和排名进行预测和判断,根据首轮投档分数线进行定位,优先选择投档线与自己成绩相匹配或略低的院校。当然,部分省份会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分段表,天津考生可以根据新排名和首轮投档分数线进行填报,从而被成功录取。
另外需要征集志愿的专业都是相对比较冷门的专业,好专业在首轮录取中基本上已经招满人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差”专业。天津考生在填报本科征集志愿的时候需要慎重选择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衡量,避免盲目选择。
提示: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是根据人工智能大数据来具体进行分析,以及根据各高校历年的招生录取数据,结合各省招生政策,理性分析录取概率,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即可了解稳、冲、保能上哪些大学。
2024天津高考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间在8月初。考生可以登录天津的招生网,在录取动态查询页面,由考生输入考生号和密码查询录取结果,到“录取待审”状态时,说明考生已被相应高校录取,正在办理录取手续,因此不必过于担心,更不要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此前,天津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招生高校网站或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个人录取信息。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高校录取进度略有不同,市高招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各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时间安排
2024天津高考录取查询方法是什么:
1、教育考试院及公众号查询
除了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查询,也可以通过官方的微信等方式查询相关结果。这也是一种方式,因为官方网站有时候会因为更新不及时没办法及时查询到录取信息。这时候就可以选择官方公众号等方式查询。
2、到当地招生办查询
这一种方式应该是最麻烦最原始的查询方式,需要天津考生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号到当地的招生办,让相关的工作人员帮忙查询。这种方式相对来说是比较麻烦的一种方式,但也是准确度最高的一种方式。
3、登录报考学校官网
天津考生可以通过报考学校的官方网站,查询招生信息、录取进度等。不仅如此,还能深入了解院校的专业设置、硬件设施、宿舍条件等详细情况。
4、官方微博、微信
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及高校通常会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最新的录取动态,能够及时弥补官网更新不及时的情况,让天津考生第一时间获取关键信息。
5、线下查询:
天津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后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的招生办,让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状态。
一般情况下,录取通知书需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寄发,一般7月是提前批和本科批次的发放、接收时间。8月是高职专科批次的发送和接收时间。
对于录取通知书下发的时间,具体邮寄时间视两地距离而定,原则上按比较远的地方先发,一般寄出后10天内可到。
若天津考生半个月后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可联系高校招办,最迟都会在上学前一两周发到考生手中或考生原所在的学校。
2024天津高考录取轨迹查询可以通过天津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查询,这种方法是比较常规的查询志愿录取的方式,输入证件号以及密码后成功登录账号后就可以直接查看到自己的档案的投档状态了。
1、进入官方教育考试院进行查询
进入天津招考资讯网,点击首页右下方【录取查询】,跳转到录取查询汇总页面,然后点击【2024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录取结果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即可查询。
2、报考院官网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如果知道自己的档案投到了哪所院校,也可以直接到院校招生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通常院校招生网首页就会有查询入口,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就可以查询。
3、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如果你想通过手机查询录取结果,那么大家也可以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查询,只要将身份证等真实信息绑定就可以获得。具体以各地的实际情况为准。
2024天津高考录取轨迹查询入口:
2024天津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此前,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招生高校网站或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个人录取信息。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高校录取进度略有不同,天津市高招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高考考生录取轨迹在招生院校录取工作全部完成,经过一定时间的复核、整理后才对外公布,同时还要公布院校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等情况。因此,一般情况下,某批次的院校录取轨迹要在本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后的第二天或第三天才能开始陆续查到,直到该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的第二天。
天津高考考生在网上查询到的投档录取轨迹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没有任何轨迹信息,表明高考考生成绩未达到院校提档线未出档或档案已到招生院校,学校正在审阅之中,录取工作未结束;二是轨迹表明已经“录取”;三是投档轨迹表明所报院校已经“退档”,并注明“退档原因”。
为方便天津高考考生掌握自己的情况、明确是否参加征集志愿的填报,在每一次征集志愿开始前,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自己当前是否处于“预录取”状态,如果处于“预录取”状态,则无须再参加征集志愿的填报。
“预录取”状态会在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转为“录取”状态,天津高考考生可再次上网查询自己的投档轨迹。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院名称: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雅观路3号
五、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集应用文科、应用工科及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2019年)、国家优质高职院校(2018年)、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优秀)(2015年),首批进入天津海河教育园。国家“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项目、“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主持单位,国家高等职业学院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单位,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拥有国家职业教育药品生产技术和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获奖院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 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高职学费标准: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参照津发改价费【2011】726号文件,7-8人间,800元/生/年;5-6人间,1000元/生/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含历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含物理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天津考生参考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五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在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浙江、海南、山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学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二十条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考生的建议条件:身体健康,眼睛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
第二十一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4年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实施办法》、《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天津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津财规〔2022〕9号)等相关规定,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39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700元/人等;另外,我院还设立了标兵能手奖学金、自立自强助学金、困难生火车票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项目,积极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加强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推进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几乎做到全覆盖,奖学金覆盖面超过33%。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同时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学院无关。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8193120、28172507、28172591 传真:022-28343733
网址:https://www.tjmvtc.edu.cn/ E-mail:tjxdxy@163.com
学院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 邮编:300350
纪检电话:022-28660580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zhiyuan.com,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2024天津查询高考志愿档案状态可以通过天津招考资讯网官方网站院进行查询,另外天津考生可以通过登录填报志愿的系统查询,而且在考生志愿填报后要经常性地查阅自己的志愿状态,从而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由于高考考生多,录取程度繁琐,工作量大,志愿状态更新也有可能会延时。
2024天津查询高考志愿档案状态方法:
1、天津的教育考试院网站
当高考志愿投档结束后,天津的教育考试院网站会陆续公布当年的投档数据。考生与家长可以第一时间查看自己进档的学校。
2、投档院校的招生网站
在天津高考志愿投档成功之后,由大学招生办开始具体专业的录取。因此录取结果一般会比投档结果晚一天。考生与家长可以在已投档大学的招生网查看具体录取到哪个专业。
3、官方的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在投档录取的过程中,天津考生的志愿填报系统也会显示考生档案的状态。例如:投档中、已投档、已录取以及具体录取的专业等。如果不是很着急,大家可以等待志愿填报系统中最终审核后的高考志愿录取结果。
天津高考志愿录取状态有自由可投、院校在阅、预退档、拟录取、录取待审等,具体还是要看各地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高考志愿填报结束以后可登录天津考试院官方网站录取查询系统,查看本人档案的运行状态。
2024天津查询高考志愿档案状态入口: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2024天津如何查询高考志愿档案状态的详细信息,可以下载“高考志愿APP”。高考志愿APP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PP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官网,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天津志愿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此前,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招生高校网站或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个人录取信息。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高校录取进度略有不同,市高招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2024天津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
天津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是按照各录取批次逐步发放的。
本科录取通知书大概7月中旬左右会发放,一般在7月中下旬可以收到;
专科批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晚一点,需要到8月中下旬会陆续接收到录取通知书。
以上就是天津各批次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大学录取通知书会在各录取批次录取之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是高中生进入大学的重要凭证,所以各位天津考生一定要多多注意录取通知书的发放,确保可以在录取之后收到录取通知书。
提示:下方“测一测我能上的大学”,是根据人工智能大数据来具体进行分析,以及根据各高校历年的招生录取数据,结合各省招生政策,理性分析录取概率,输入分数、省份、文理科,即可了解稳、冲、保能上哪些大学。
2024天津高考专科录取时间预计8月初。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下文是有关2024天津高考录取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天津高招录取主要日程安排:
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此前,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招生高校网站或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个人录取信息。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高校录取进度略有不同,市高招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1、登录学校官网查询:
天津考生要是想要知道自己的高考专科录取结果,第一个方法就是可以登录到所报考学校的官网上进行查询,一般而言,学校的官网会提前向考生们公布录取的结果。
2、登录考生所在地区的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考生们可以登录自己所在地区的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比如天津的考生就可以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进入“录取查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输入本人报名序号、信息查询密码、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即可查询个人普通高校招生投档、专科录取信息。
天津高考专科录取通知书预计在8月中下旬开始发放。一般来说,录取工作结束后就会进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高校的录取进度而有所不同,你可以通过天津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院校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录取结果和通知书的发放情况。
同时,还可以关注“ems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凭准考证号查询录取通知书的快递状态。如果寄送后没及时收到通知书,可向学校招办咨询,获得快递单号码后与邮政进一步核实。
天津高考录取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
天津高考录取通知书是大学报到凭证
专科生录取通知书是进入大学报到的凭证之一,一定要保管好!录取通知书中和附带的说明里一般会告知报到时间、地点、所需物品、相关证明等。
在天津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需要仔细查阅清楚,以免报到当天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有一些学校会在录取通知书中放入校园卡或相关凭证等等,方便学生入校后办理各类手续。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五、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国首批以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设施,占地334.1亩,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学院拥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先进仪器设备,并依托天津医科大学师资等优质教育资源,保障人才培养需求。学院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学院秉承“办人民满意教育,办负责任教育”的办学理念,坚持人才培养追求高质量,师资队伍追求高水平,管理服务追求高效益,校园文化追求高品位。坚持“紧贴社会需求、以人才质量求生存、以专业特色谋发展”的办学思路,保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构建了“以医学为核心、医学技术类专业为特色、非医学专业为补充、新型健康产业为专业发展的增长点和创新点”的专业结构体系。目前共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眼视光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康复与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12个专业,在校生达7800余人。
学院秉承“立德树人、文化育人、专业立人”的全人教育理念,坚持“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依托天津医科大学优质的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培养“厚德明理、博学技精”的应用技术型医学人才。目前学院拥有50多家医院、律所、药业集团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积极与国内外大学、医院或行业合作,探索“一专多证”、医教协同、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和育人模式,着力培养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行端、专业基础好、实践能力强、具有强烈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坚持“帮你成长、助你成才”的育人理念,注重校园文化、宿舍文化建设,为学生创造多种发展机会,搭建成长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以院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当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执行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八条 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九条 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各省、市、自治区在投档时投档成绩如有小数时,以带有小数的投档成绩为准进行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一、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院分省招生计划按照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进行分配。在省(市)投放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和我院专业规模进行编制。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各专业、药学类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单色不能识别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院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我院目前设置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共十二个专业。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八个专业学费20000元/生/年,健康服务与管理、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四个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学院住宿标准为六人间,住宿费1000元/生/年,如新增其他住宿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以天津市政府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规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我院是独立学院,尚未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和减免学费工作,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专业介绍详见学院官方网站及《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录取信息发布途径
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公布,亦可与我院电话查询。信息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名册为准。
第二十三条 后续管理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本科招生。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的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院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
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电 话:022-63306330
传 真:022-63306330
邮 编:300270
E-mail :ydlczhaoban@126.com
网 址:http://www.tmucmc.edu.cn
温馨提示: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信息,可以在《推测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cn/,各大手机应用市场均可下载。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农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天津农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地址: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路19号
蓟州校区:天津市蓟州区五百户镇青池1村
五、基本情况:天津农学院创建于1976年,是天津市唯一一所高等农业院校。校园占地面积1370亩,校舍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网络中心、体育场馆等设施。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现有教职员工1000余人,先后有132人次获批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称号或荣誉,现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 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队1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6支。现有15个学院(部),有农、工、理、管、经、文、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有9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1年获批为天津市2021-2024年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培育)高校,作物学、兽医学和水产三个一级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学科。有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级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级特色学科群、3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门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49门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3个“科技小院”获三部委支持建设,11个科技小院获中国农技协支持建设。在2022年天津市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11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
学校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注重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建成农业农村部智慧养殖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天津市主要农作物智能育种重点实验室、天津市水产生态及养殖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农业动物繁育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等40个跨学科、跨地域、多层次的省部级科研平台。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认定为天津市农村现代化研究中心、天津市级科普基地、天津市级引智基地和引智工作示范单位、天津市高校智库。此外,还建有产学研联合体28个,与11家企业联合共建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近五年,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1000余项,其中,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408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40项(一等奖12项)。《天津农学院学报》作为公开出版物,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农业期刊和天津市一级期刊,被国内外多家数据库列为农业类重要刊源。
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需求,合理调整课程体系,逐步形成了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较为合理的专业生态群。天农毕业生朴实无华、踏实肯干、吃苦耐劳的品格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下得去、上手快、用得上、留得住”成为用人单位对天农学子的共识。学校桃李遍及海内外,涌现出一大批国内外著名的农业科技人才、教育专家、优秀管理专家和领导干部。2019年,学校作为科技特派员组织实施单位受到科技部通报表扬。2021年,学校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2023年,农业农村部对2022年全国42个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我校排名第4。
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学校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现代都市型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第四条学校设招生委员会,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本科招生的重大事宜,主动接受中共天津市纪委市监委驻天津农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区、市),可适当调用预留计划。
第七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政策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执行,即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九条专业录取原则:非高考改革省(区、市),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考生,若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实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市)考生按照第十条执行,内蒙古考生按照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条在实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2024年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天津农学院招生网。
第十五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我校对口语没有特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对于环境设计专业,我校只录取省(区、市)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并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较佳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机构设定投档原则为准;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以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准。我校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0%+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50%。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做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我校系农业院校,享受农业高校录取优惠政策(环境设计专业除外)。具体优惠政策以各省(区、市)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要求,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农学、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艺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预科生预科阶段每生每学年3800元。住宿费标准:6人间带独立卫生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6-8人间不带独立卫生间每生每学年6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天津市最新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天津农学院在接到各省(区、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二十条监督电话:022-23788565。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我校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每年规定的新生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准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该以书面形式事先向学校请假,并附原所属单位、街道或乡镇(因病请假应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再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须在大一第一学期学信网新生注册关闭时间前,持入伍通知书到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农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学生如有调整专业要求,需根据《天津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经本人申请,结合学校资源状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统一在西校区上课,一年后部分本科专业学生转到东校区上课。
第二十四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天津市优秀学生、天津市优秀学生干部、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等;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中部分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等国家及社会资助。在校期间,服兵役同学可申请服兵役教育资助,毕业后服务基层有机会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农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天津农学院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度天津农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农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s://www.tjau.edu.cn
E-mail: zhaosheng@tjau.edu.cn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邮政编码:300392
想要了解更多天津农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haomayi.com/,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
2024天津高考本科批次A阶段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至下旬。天津高考填完志愿以后一般在半个月到一个月之后就能知道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官方教育院查询录取状态,录取通知书会在录取结果公布之后5-15天进行发放。
2024天津高招录取主要日程安排:
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此前,天津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招生高校网站或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个人录取信息。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高校录取进度略有不同,市高招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2024天津高考志愿被录取了后要做什么
1、天津考生志愿被录取之后就可以提前准备好材料、物件等东西了。如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要求拿着通知书去申请助学贷款,还有迁户口,准备入学物品等一些事情。
2、天津考生在志愿被录取之后可以提前对学校进行一个了解。如果对自己录取的专业不满意,可以提前了解学校转专业方面的事情,如转专业的时间以及申请条件等等。
3、天津考生志愿被录取之后可以放松和充实自己。在这个假期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约几个好友一起去毕业旅行,参加一些技能培训,或者多读几本书不断提高自己。
(一)通过登录填报大学的官方网站查询
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官方网站,我们无论是查询招生信息,录取进度都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如果天津考生需要了解院校的专业,学校硬件设施,宿舍条件,都可以通过学校官网查阅相关资料。
每个学校都有公布的招收办电话,天津考生可以打招生办电话,告诉对方自己的考号,身份证号,是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录取情况。
(二)教育考试院及公众号查询
除了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查询,也可以通过官方的微信等方式查询相关结果。
这也是一种方式,因为官方网站有时候会因为更新不及时没办法及时查询到录取信息。
这时候就可以选择官方公众号等方式查询。
(三)到当地招生办查询
这一种方式应该是最麻烦最原始的查询方式,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号到当地的招生办,让相关的工作人员帮忙查询。
这种方式相对来说是比较麻烦的一种方式,但也是准确度最高的一种方式。
天津大学2024强基计划在各省的录取结果已经正式公布!其中天津大学强基计划在安徽应用物理学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为87.0733分;北京应用化学专业录取分数线为85.9067分。考生可登录天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024天津大学强基计划将考生高考成绩、校考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15%。小编在下文整理了天津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分数线,一起往下看吧。
省份 | 录取专业 | 综合成绩最低分 | 省份 | 录取专业 | 综合成绩最低分 |
安徽 | 应用物理学 | 87.0733 | 江苏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5.0667 |
应用化学 | 85.5233 | 应用物理学 | 86.4633 | ||
生物科学 | 84.8967 | 应用化学 | 84.7267 | ||
工程力学 | 83.6867 | 生物科学 | 83.0867 | ||
北京 | 应用化学 | 85.9067 | 工程力学 | 85.2033 | |
生物科学 | 86.46 | 江西 | 应用化学 | 83.3667 | |
福建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4.5933 | 工程力学 | 82.53 | |
应用物理学 | 85.2533 | 辽宁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6.9767 | |
应用化学 | 86.4767 | 生物科学 | 86.4633 | ||
甘肃 | 应用物理学 | 84.41 | 山东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3.9967 |
广东 | 应用物理学 | 81.58 | 应用物理学 | 85.9667 | |
生物科学 | 79.0667 | 生物科学 | 84.8367 | ||
河北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4.4267 | 上海 | 应用化学 | 84.5909 |
应用物理学 | 86.25 | 工程力学 | 84.6597 | ||
生物科学 | 83.5867 | 天津 | 应用物理学 | 87.1 | |
河南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3.2367 | 应用化学 | 87.3367 | |
应用化学 | 83.98 | 生物科学 | 85.8467 | ||
工程力学 | 83.73 | 工程力学 | 86.36 | ||
湖北 | 应用物理学 | 84.47 | 浙江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7.2967 |
工程力学 | 84.1033 | 应用物理学 | 88.2133 | ||
湖南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3.4333 | 应用化学 | 87.3833 | |
工程力学 | 84.4733 | 生物科学 | 86.1767 | ||
重庆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4.7833 | 工程力学 | 86.59 | |
工程力学 | 83.57 |
对于第一类考生,天津大学将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同省份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部分专业未录取满额,则从暂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同省份第一类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在上述录取过程中,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成绩、单科成绩(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体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天津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测试和录取结果已公布,请各位考生登录天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
天津大学秉承“兴学强国”使命,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致力于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一流卓越人才。
1. 人才培养模式
天津大学充分发挥新工科集群优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相关交叉学科领域高层次拔尖人才。注重对学生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的塑造和培养,依托相关学科领域的国家重大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专家人才,实施对强基计划学生的引领和培养,通过进一步夯实学生基础、加强思维训练和创新意识与能力培养,来达成人才培养目标;面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将在“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依托“新工科”建设优势,注重培养学生分析、推理、解决基础科学问题,并将基础研究转化应用于实践、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天津大学实施以研究型项目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大师引领,由院士、教学名师等高层次师资引导学生科研实践。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
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有效衔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
实施与世界名校名所联合培养,推动国内外双向合作,引导拔尖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发展、融入国际一流学术群体,培养学生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担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挑战而奋斗的使命。
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全方位学生立体成长档案、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在校生及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学习档案和能力清单,以数据和事实描述学生特点、特长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学生的人生成长。
2.其他激励机制
(1)按照天津大学优异生培养政策进行培养和管理,在奖学金评选等方面予以倾斜;
(2)除国家和学校的奖学/助学金外,将设立优秀学生奖/助学金,额外奖励/鼓励强基班中的优秀学生;
(3)设立强基班学生科研见习基金,支持学生开展科学研究;
(4)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和资助学生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访问学习。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五、学院基本概况
学院简介: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建校50年来,学院依托行业开展职业教育,在全国及天津市首创或率先开办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电梯工程等专业,先后输送毕业生数万人。学院秉承“德能兼备、师从百工”的校训,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服务强校、管理兴校”的办学理念,现兼有住建部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国土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基地、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等职能,为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天津市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和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
教学机构设置:学院教学机构设有5个二级分院和3个教育教学部,分别是不动产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备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课程教学部、体卫艺教育教学部、思政教育教学部。
就业优势:学院充分利用京津冀整体区位优势,与百余家单位签订了《订单培养就业协议》,用人单位信息库已达2000余家。我院“玑瑛青年创新公社百工众创空间”被认定为天津市众创空间,依靠专业优势和教育教学资源,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搭建了平台。
教学模式: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产教融合为主线,采取“订单培养”“2+1”“现代学徒制”“旺入淡出”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实施三教改革,积极推进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实现人才培养“岗课赛证”融通,服务学生成长和高质量就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生工作:学院各级党团组织健全,院党委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每年培养和吸收优秀青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学生思想上进、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青年志愿者团队:学院团委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从各二级学院选拔出优秀的团员青年成立志愿者先锋队,先后参与了“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志愿服务保障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国内外参会嘉宾的高度赞誉。
学生社团:学院设有学生社团 30 多个,在天津市多项体育竞技比赛中处于领先地位,分别在2022年天津市十五届运动会(大学生组)高职男子篮球第一名的好成绩;在第12届中国大学生毽球锦标赛中荣获1枚铜牌、2个第4名、2个第五名;田径队在2023天津市大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包揽高职男子组800-5000米项目冠军。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院议事规程制定招生章程、决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院其它招生工作的重点事项。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协调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作为学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将通过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高考报考指南。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费: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 每间宿舍5-6人,每生每学年10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须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联考、统考合格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普通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同分投档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省份无同分投档排序规则,在非高考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在高考改革省(区、市)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省级招生录取文件有同分录取规则要求,则执行该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七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江西、黑龙江、贵州、甘肃、安徽、吉林、广西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江西、黑龙江、贵州、甘肃、安徽、吉林、广西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江西、黑龙江、贵州、甘肃、安徽、吉林、广西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已被录取的考生,经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依据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的邮寄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学院提出请假并发书面传真确认,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二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是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类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根据《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院每学年一、二、三等奖学金,鼓励帮助优秀学生和困难学生不断进步。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录取结果查询及咨询方式
网址:http://www.tjgfxy.com.cn
微信公众号:tjgfxy
QQ咨询:102131918(天津国土房屋学院-秋季招生)
E-mail:tjgfxyzb@163.com
咨询电话:(022)63303817、63303848
纪委办公室电话:(022)63303800
传真:(022)63303873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邮编:300270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注: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考生还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上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diebian.cn,高考AI志愿包括历年的院校和专业分数线、院校综合排名、优势学科、院校就业情况等。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五)学院简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海河教育园区,隶属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1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学校、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局职工大学、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局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合并组建成立,2011年7月天津市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天津市轻工中等职业学校并入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842亩,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职工485人。
学院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精神,深耕职教沃土,精育技能人才,获批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入选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全国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试点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精准扶贫协作联盟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等。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35个高职专业和2个联合培养技能本科专业,建有7个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特色的优质专业群,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光伏工程技术为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大数据技术为市级高水平专业群,大数据与会计、艺术创意设计、智能控制、数字传播为校级特色专业群。拥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天津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涌现出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校长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2人、国家级技能大师2人、教育部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1人、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3人、天津市技能大师1人、天津市最美女教师2人、天津市技术能手4人、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1人等一批名师名匠。发挥教师团队优势对口支援新疆、西藏11人。主持建设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参与建设8个;主持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市(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18门,市(省)级一流核心课程4门;获批国家级“十三五”“十四五”规划教材10本;获批天津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1项、资源1项、装备1项。自2008年以来,先后13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2022年承办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碳中和可再生能源工程技术赛项,2023年作为赛项保障单位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塑料模具工程”“可再生能源”两个赛项。近十年累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30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国家级一等奖2项,国家级二等奖3项。
学院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深化产教融合为突破口,实施首创的“三级贯通式”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在专业群中运行“四中心一融入”模式,“共投、共建、共管、共用、共享、共赢”六维共育人才。与瑞士GF、浪潮、三菱电梯等知名企业共建15个产业学院,22个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与德国卡尔蔡司、瑞士GF、三菱电梯、中国英利等世界知名或行业龙头企业共建校内实训中心10余个,拥有校外实践教学场所180个;牵头组建京津冀模具现代职教集团、京津冀新能源现代职教集团,全国新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全国产业运营数字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大数据与业财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参与建设共同体39个;牵头组建碳中和新能源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开放型区域数字化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实践中心;牵头成立首个落户职业院校的国字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轻工业精密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全国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参加中国模具行业最高奖“精模奖”评选并获得一等奖;获批教育部首批中瑞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培育建设单位、教学资源开发中心和认证培训中心,是天津市唯一一所同时获批“一基地两中心”的高职院校。学院以促进科教融汇为新方向,成立天津海教园大学科技园轻工分园,践行“学校+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园”的全链条孵化体系,建成精密模具、新能源、电子商务协同创新研发中心及“8个中心+1个平台+1个团队+1个智库”的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打造产学研合作育人基地,搭建凝聚智慧、汇聚人才、集聚产业的实体“立交桥”。
学院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开设思想政治类、专业技能类、创新创业类、文化艺术类、体育健身类等7类共89个学生社团,校企共建18个德育基地。成立轻职众创空间,依托获批的现场工程师培养项目,探索深度融合工程项目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将为企业解决的技术难题转化为教学资源,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和技能水平,打造了面向天津市职业院校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学生参加各项竞赛屡创佳绩,近五年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金奖1项、铜奖3项,在省部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奖850余人次。学院以人为本,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建立智慧学工“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资助奖优、勤工助学、日常事务一站通办。建立健全奖助学金体系,在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还设有校内奖助学金、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及德国菲尼克斯奖学金、LG奖学金、英利奖学金、SMC青苗奖学金等多个知名企业奖学金。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近年来就业率95%以上,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在天津市53所高校中排名第一,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学院在天津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考核评价中认定结果为“优秀”,同时被认定为2023年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现为鲁班工坊建设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入选“未来非洲—中非职教合作计划”,与100余个国家开展交流,主办或承办中新、中印、中埃高层次职教论坛10余次。牵头建设印度鲁班工坊1个、埃及鲁班工坊2个,印度鲁班工坊顺利通过验收,成为中印两国职业教育合作名片;埃及鲁班工坊项目被列入埃及教育与技术教育部发布的(TE2.0方案)中的“卓越基地”试点,成为非洲已建成鲁班工坊的标杆。牵头成立国内职教领域唯一的“非洲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推动中国职业教育“走进非洲”,助力中非职业教育合作提质升级,形成研究成果《中非职业教育合作研究》《职业教育服务中非产能合作研究》等专著。2018年学院建成全国唯一的鲁班工坊建设·体验馆,全面展示了鲁班工坊建设历程与成果,接待7万余人次,受到国家领导人、教育部领导、外交部领导以及多国驻华使节的肯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和规则、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及学院招生网。
第八条 高职收费标准:1.学费: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2.住宿费: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下发的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天津市最新政策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学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同等(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录取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江苏省考生如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五条之规定。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则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优先录取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中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较高者优先。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五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学院的咨询电话或登录学院招生网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激励了优秀学生的发展。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秋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livtc.edu.cn
电话:022-27391636(兼传真) 4006-246-357
E-mail:tianjinqgzy@sina.com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邮编:300350
监督电话:022-22993156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注:如果同学们想了解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的详细信息,可以在《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查看,复制打开以下链接:http://gaokao.tuicezhiyuan.com,《高考AI高考志愿填报助手》是一款功能齐全,性价比超高的软件,高考AI内的所有数据都是真实可靠,全部来源于各大院校官网、省考试院,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天狮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天狮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天狮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天狮学院
2.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4.学校地址:
翠亨路校区(本科):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亨路128号
泉州路校区(高职):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泉州路11号
2024年录取的学生,本科层次学生在翠亨路校区学习、生活;高职层次学生在泉州路校区学习、生活。
6.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天狮学院是由天狮集团投资兴办,于2008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前身为1999年7月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天狮职业技术学院,其业务主管部门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翠亨路校区坐落在“京津走廊”的天津市武清区龙凤河畔,占地3.2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210万平方米。泉州路校区位于京津塘高速出口附近,地理位置优越,占地面积63亩,建筑面积5万平米,可容纳 3000名学生同时学习和生活,承担天狮学院高职层次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是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专科教育,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教育,建设“产学研创一体化”的应用型大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并有来自世界各地攻读学位和短期访学的留学生。学校以社会需求为牵引,以新工科为抓手,推进医、经、管、文、艺多学科协调发展,构建面向天津市产业布局中的主导产业,如信息技术和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同时进行社会健康产业和跨境电商产业等多学科专业布局。学校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较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教育教学质量较高。学校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近年来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天狮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方面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
第六条 天津天狮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共计31个,高职专业5个。本科专业中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护理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电子商务、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动画、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招生,其中,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专业招考时将设置招考方向:舞蹈表演招收国际标准舞和民族民间舞两个方向;音乐表演招收声乐(民族演唱和美声演唱两个方向)和器乐(钢琴方向)方向;其他本科专业按照专业大类招生,具体分类如下:国际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专业按照“工商管理类”招生;保险学、金融学专业按照“金融学类”招生;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招生;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按照“电子信息类”招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照“设计学类”招生。考生在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填写相应的专业(专业大类)即可。高职专业全部按照专业招生。
第七条 天津天狮学院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院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使用该预留计划。高职专业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九条 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汉语国际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专业27800元/生•年,英语、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类专业29800元/生•年,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30800元/生•年,口腔医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专业34800元/生•年,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动画、设计学类专业36800元/生•年。高职专业学费标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专业16800元/生•年,现代通信技术专业188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1800元/生•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23800元/生•年;住宿标准:翠亨路校区四人间4000元/生•年,六人间2500元/生•年;泉州路校区四人间2500元/生•年,六人间2000元/生•年。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二条 普通类安排专业时,学校依据属地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对于高考改革省市考生,录取时执行所在省市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我校在相应省市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是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同等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优秀考生优先录取。安排专业时,学院依据属地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录取原则与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相冲突时,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招收考生不设性别限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学院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凡被天津天狮学院录取的学生,学院将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八条 学院系民办高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在所属学院按大类培养,不分专业,第一学年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所属专业大类中选择专业。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学生转专业按照《天津天狮学院在校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天狮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天狮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天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天狮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本年度天津天狮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天狮学院有关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一律废止。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天狮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由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报考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tianshi.edu.cn
招生网站: http://www.tianshi.edu.cn/zsw.htm
咨询电话:本科:022-82113117;022-82136122
高职:022-60882932;022-60882933
监督电话:022-82133772
招生办公室E-mail:tianshizhaoban@126.com
招办微信公众号:天狮招生
通讯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亨路128号
邮政编码:301700
想要了解更多天津天狮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信息,建议在《推测志愿》APP上查看,点击链接http://gaokao.tuice.cn/,推测志愿APP可以根据你的高考分数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能为你匹配到以你适合你的院校,你在进行选择,可以为学生们选择到一个最合适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