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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希望,尽自己的努力,做最差的打算,保持一种心态,将该记得的牢记在心,将不该忘记的忘掉,将能改变的事情进行改变,接受成事实的事情,阳光永远是新的,每一天都是美丽的日子。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中学生课外阅读现状调查报告,方便大家学习。
一、调查背景
《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指出“要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并且在“总目标”中对课外阅读的总量有了具体而明确的量化规定:中学一至六年级阶段的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50万字。为了确保学生完成这一课外阅读量,学校要创造一切条件,加强课外阅读的管理和指导。
3月初,《中学生课外阅读能力培养的研究》小课题研究小组对都城镇锦江中学3至5年级学生的课外阅读活动进行客观的调查和了解。(调查分析)
二、调查情况分析
1、思想不重视。从我调查的情况来看,有80%的同学选择了喜欢读课外书,只有5%的同学选择了不喜欢,“为什么喜欢读课外书?读课外书对学习有帮助吗?”大部分同学的回答比较含糊,大部分是“多读课外书有利于学习,有利于提高写作水平”等,他们并没有认识到读课外书同样是学习。其实,健康有益的课外书也能像语文、数学书一样增长我们的知识。
2、阅读内容单一:身为五年级学生,阅读中外名著者仅占班级的50%。阅读书目比较直观、浅显,欣赏不了陶冶性情的名著,看不懂深奥的自然科学书籍,喜欢浏览浅显易懂的卡通小说、童话寓言类书籍,与所在年级不成正比。
三、调查反思
通过这次调查,让我受益匪浅。阅读习惯到六年级还没有养成,甚至出现不喜欢阅读的现象。现在知识更新越来越快,只靠教科书是不行的,只有多读经典名著,才能开拓视野,增长知识,陶冶心灵。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读书要有计划。读一本书,制定一个计划,有了计划就不会盲目,不知道该怎么读,按照计划一步一步实施下去,一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2、读书要有好的习惯。好习惯受益终生,读书也一样,读书要坚持下去,要形成一种习惯,要形成一种生活方式,要让读书成为像吃饭那样每天必须要进行的动作。只有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才能使我们与时代同步。
3、读书要全营养阅读。小到短篇小说、散文、童话、寓言,大到长篇巨著;科学的、英语的、数学的、只要值得读得都要用心去读,让全营养阅读开启智慧,滋养心灵,培养性格。
4、不动笔墨不读书。“不动笔墨不读书”,千年留下来的方法值得借鉴,做一个动手的深度的阅读人。把读与写结合起来: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名人名言,感人的片段,写下深刻、精彩的读后感,做到把书读深读透,积累写作素材,同时提高写作水平。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相信通过以上做法,经过师生共同努力,同学们的阅读习惯和阅读能力会有很大的提高。良好的阅读习惯也会让同学们受用终生。
三月,读完一本最想读的书。忙碌的生活,总是让人不由自主的快步行走着。而忽略了生活,试图从书中找回最初的自己。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中学生课外阅读现状调查报告,方便大家学习。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中学生课外阅读现状调查报告,方便大家学习。
我们利用这次在麻章一中实习的机会,在高一(3)、(4)、(5)班开展了有关于中学生课外阅读情况的问卷调查和谈话调查。我做这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锻炼自己和了解一些中学生自身的情况。我们希望在这次活动能学到一些知识和开拓自己的视野。
一、调查方法
1、问卷设计。
在问卷中,我着重对中学生阅读的课外书籍的大致范围、数量、种类及态度进行调查。主要从阅读的途径、阅读情况及其内容等方面的处理,对课外阅读的看法以及对学习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抽样问卷调查。抽样问卷调查的对象主要麻章一中高中一年级三个班的学生。其中女生占学生总人数的56.3%,男生占43.7%;实行无记名问卷,采取人工和电脑对数据进行了汇总统计。
2、座谈访问。
为了更确实地了解中学生的课外阅读的情况,在个别班级召开了学生座谈会,并直接访问了大多数学生,与他们交谈,得到一手可靠的口头材料。
二、问卷整理
此次调查共发学生问卷234份,收回有效问卷186份,收回率占发出问卷的79.5%。在有效调查问卷中,家庭有电脑的共有54人,占学生总数的29%,没有电脑的学生共132人,占学生总数的71%。就学生各自不同的情况,我设计以下内容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并对内容的处理:
(一)问卷调查的内容
1、认为中学生应该阅读吗?
A、应该90% B、随便10% C、不应该0%
2、你喜欢课外阅读吗?
A、喜欢65% B、一般20% C、不喜欢25%
3、你们经常看课外书吗?
A、是 B、否
4、一周内共看几小时?
A、 二小时以下 B、三小时 C、四小时以上5、你经常看什么类型的书籍?
A、小说B、散文C、童话 D、漫画E、杂志、报刊
6、你经常去书店吗?
A、是 B、否
7、你一般多久去一次书店?
A、一周一次B、二周一次C、一月一次D、很少
8、你爱看中国名著还是外国名著?
A、中国名著 B、外国名著
9、你看过几本《中学生必读名著》?
A、0—2本 B、3—4本 C、5本以上
10、你喜欢看流行小说吗?
A、是 B、 否
11、是否喜欢看网络小说:
A、是 B、否
12、你认为课外阅读对学习成绩有帮助吗?
A、有帮助70% B、没帮助25% C、妨碍学习提高5%
13、老师对同学课外阅读的态度?
A、支持50% B、反对15% C、中立30%
14、家长对子女的课外阅读的态度?
A、支持45% B、反对15% C、中立40%
15、是否会影响自己的学习?
A、不会 B、会不一定(态度)
(二)调查结果
1、认为中学生应该阅读: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应该占70%,随便占30%;可见大部分学生对课外阅读的兴趣颇高。
2、你喜欢课外阅读:
经调查发现,95%以上的中学生爱好课外阅读,由于偏好的读物因人而异。
3、是否经常看课外书:
看的占67%,不看的占33%。有的同学认为看课外书籍浪费时间和精力,但有的同学认为看课外书籍有益,所以造成了37%的人不经常看课外书籍.
4、一周共看几小时:
二小时一下占55.9%,二小时占30.1%,四小时占15%。在看课外书籍的时间问题上,中学生差距较大.有的同学认为看课外书籍很重要,有人认为是偶尔看一下就够了。
5、爱看的类型
调查的中学生中, 小说占20%,散文占15%,童话占10%,漫画,杂志,报刊占55%,以看小说和看杂志报刊的人为主,其次再是漫画、散文和童话。
6、是否经常去书店: 是:46%,否:54%。
7、去书店的次数:
一周去一次:41%
两周去一次:33%
一月去一次:12%
很少:14%
中学生一周去一次书店占为41%,而一月去一次的人占了12%,可以看出中学生比较爱逛书店。
8、爱看中国名著不是外国名著:
中国名著:51%外国名著:34%,两者都喜欢:10%两者都不喜欢:5%。大部人都喜欢名著,但有点偏爱中国名著。9、看过几本《中学生必读名著》:
调查中,看过必读名著的人有0—2本的人有70人,占了37.6%,3-4本的人占20%,而看过5本以上的人有42.4%的人,可见看过很多的人极少。10、是否爱看流行小说:喜欢看流行小说的人很多,占到了三分之二65%,中学生比较爱一些流行性小说.不喜欢占35%。
11、是否喜欢看网络小说:是:46%;否:54%。
12、你认为课外阅读对学习成绩有帮助:
有帮助占45%,没帮助占50%,妨碍学习提高占5%。
13、老师对同学课外阅读的态度:
支持61.7%,反对8.2%,中立30.1%;
14、家长对子女的课外阅读的态度:
从数据上看,支持52.6%,反对7.3%,中立40.1%;从他们选择的理由来看。现在的学生,独立意识增强,大部分凭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书籍,只有少部分听从父母老师的指导,在他们选择书籍的时候,明显可以看出的是家长老师的缺位。
15、是否会影响自己的学习
会18.4%,不会57.9%,不一定(态度)23.7% ;大多数学生选择书时考虑到了是否能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的因素,看来中学生能够以学习为重。
三、情况分析
1、从学生课外阅读的类型范围看
从调查中我们发现了,大部分中学生都会就看课外书籍,大约占总数的72.3%,但由于学习或其它原因,导致时间较短.大部分的同学选择的是报刊杂志,这一方面因为报刊杂志的丰富多彩,一方面因为报刊杂志的价格普遍性较低;中学生也比较爱看小说,童话、散文等书籍中学生看得较少。对于中外名著,中学生还是了解一些了,不喜欢的人很少。大部人都喜欢名著,但有点偏爱中国名著但是,古代作品和外国文学作品就很少有人问津,这可能因为时代久远的原因或民族文化差别的原因,同时,与我们语文教科书中的课文选取也有一定的关系。
对于现在流行类的小说,大部分人还是喜欢的。中学生大多读了名著或正在读名著,这得感谢初中老师对他们的严格要求;网络文学作为新兴起的文学样式,也吸引了不少的高中生。与同学们交流中发现,一个让我们感到奇怪的问题,现在的高中生对武侠小说的热情减了不少,他们在电视电影中看多了古装武打片,也没有太多的新鲜感了,倒是奇幻类的小说,勾起了他们不少的兴趣。
2、从他们选取的情节来看
同学们在选取课外阅读书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故事情节是否吸引人,这与他们的年龄心理吻合,他们到了高中阶段,开始懂明白一些人情物理,在选择课外书籍时,是否充满哲理也是他们考虑的因素。
3、从他们选择的理由来看
现在的学生,独立意识增强,大部分凭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书籍,只有少部分听从父母老师的指导,在他们选择书籍的时候,明显可以看出的是家长老师的缺位;学生选择书时考虑到了是否能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的因素。
4、从他们阅读的目的来看
从调查结果看,高中生选择了拓展知识丰富生活,他们能够较好的把他人的经验内化为自己的东西;同时也有学生把课外阅读当作一种随便看看的消遣方式;只有少数把课外阅读与作文联系起来,看来课外阅读与我们的课堂作文的紧密关系。
5、从他们阅读的时间来看
令人欣慰的是,他们绝大多数同学都安排了课外阅读的时间,有的学生有时读读,还有学生能常常读,不过还是有一小部分的同学基本不读或没有时间读。这两种情况,在他们的具体的时间安排上,不太理想,大部分的同学课外阅读时间在二小时以下。但一周去一次的占41%,也许这受到时间的影响。
6、从他们阅读的环境来看
影响他们阅读的因素与家人、学校及他们对自己课外阅读的态度,以及他们逛书店的情况和图书市场的情况都有关。
(1)从影响他们阅读兴趣最大的人来看他们选择课外书籍时,最容易受到同龄人的影响;其次是受到媒体的影响,老师和父母在这方面的影响还不够大,这就要求老师和家长加强示范作用和指导作用。
(2)从家里和学校对他们课外阅读的态度来看持反对态度的家长和老师很少,都不超过10%;绝大部分的家长和老师对学生的课外阅读持赞同态度,只是家长和老师中持中立态度的也很多,都达到30%以上。这就更要求我们的家长和老师加强对学生的课外阅读的指导和鼓励。
(3)在考虑课外书是否有利于学习时,只有45%学生考虑了这点,可能因为 在学校主要接触的都是关于课堂学习的书籍,他们在选择课外书的时候,把这个因素放在了后面。与他们交谈中了解到他们平时学业比较紧张,作业较多,时间不允许;他们只有抽出时间来选择课外书充实巩固课堂知识。多数学生认为课外阅读不会影响他们的学习,这与家长和老师的鼓励分不开,同时也是他们的自己经验所的;与家长和老师的中立态度一致的是,不知道课外阅读会不会影响学习的占23.7%。
(4)从他们对待书店的态度和图书市场来看大部分学生都喜欢逛逛书店,能经常逛书店的学生中,只是他们对书市的评价不是蛮高,绝大多数的学生的评价是一般。
(5)他们的阅读方法来看。据了解,绝大多数的学生采用的是通读的方法,但是,涉及到精读这种方法时,少数学生采用了这种方法。看来精读这种方法的推广还得加强。再阅读后,大多数的学生会跟他人口头交流,看来,交际是高中生采取的一种很重要的方法;大多是偶尔的摘录和读书笔记,也有一部分是读读而已,能坚持常写的为数不多。
在问到学生最喜欢读的5本书时,学生的阅读类型多样,以杂志为主,兼顾中外名著,但是他们读的书与学习结合不是太紧,这应引起我们老师家长的重视。但有小部分的学生在看与学习相关的书籍,如《作文周刊》《英语沙龙》《中学生数理化》等;还有小部分的学生在看其他类型的书籍。在学校内,如何很好的组织学生阅读课外书籍,给予他们时间和空间,值得我们老师和学校认真考虑。
四、关于课外阅读的意见
(一) 从教师方面入手
教师继续支持学生课外阅读,在对待学生课外阅读上,还要有更明确的态度。在不强行干涉他们的同时,加强对学生课外阅读的指导性,让学校成为学生课外阅读的中心,让老师成为影响学生课外阅读较为深广得的人;继续坚持中午课前十分钟和晚自习前二十分钟读书读报的制度,另外鼓励学生在课间读书读报,保证每天每生课外阅读在1-2小时以内;帮助学生制定好课外阅读读书计划,保证学生在每个时间段都有课外书读,不至于每天除了课本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书籍可以接触;能充分发挥麻章一中学生的文苑的作用,经常更新学生作品,发挥校刊的作用,能把季刊办成月刊,多登学生作品,尤其是课外阅读心得,书评等文章。
(二)家长要注重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家长培养学生的兴趣也是很必要的。第一,家长还应继续支持孩子读书的兴趣,继续激发孩子求知的欲望;第二,家长还应相应的对孩子读书情况加以指导,能够让孩子在家里过好每一天,充分的利用每一天,那种放任自流的方法,不仅会浪费孩子的时间,还有可能对孩子的人生 道路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第三,家长还可以利用周末带孩子去新华书店或附近的书城,让他们自己关注流行书籍,挑选自己喜爱的书,这对孩子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也是大有裨益的。最后,家长还应向学校了解学生在家中的课外阅读情况,咨询课外阅读的资源,使家庭和学校一起形成一个有利于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文化空间。这次学校在征订《语文报》的过程中,与家长主动沟通,赢得了家长的支持,也为学生的课外阅读开辟了一个新的天。
(三)学生自身的态度
我认为,中学生看书时间较少,对于名著,中学生了解不是不够的。应多了解我国和世界性名著,比如《红楼梦》《三国演义》《巴黎圣母院》等。不过中学生所看的流行小说,漫画等过多了。我们认为是不益于我们的文化修养的。
要提高我们的阅读品位,扩大我们的阅读范围,有针对性的看看名著类书籍,减少休闲式报刊杂志类的阅读量;选择书书籍时,能在保持自己个性的同时,也要听从教师家长的指导;在处理课堂学习和课外阅读的关系时,能认识到我们在学校的首要任务是学习,选择课外阅读书籍时,要把握好课外阅读对课堂学习影响的双面性;在阅读过程中,能作到“不动笔墨不读书”,学会做笔记,写心得,养成良好的课外阅读习惯。
这次调查,时间比较短,人员较少,工作中有一些工作落实不够,比如与学生的访谈就较少,还有调查表的设计有欠科学,不够周全。但我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中学生能根据自身的需要,去读一些课外书籍!调查中,我们了解了中学生在阅读方面的一些情况。从中可以看出中学生对课外书籍有一定的兴趣,而且知识也比较广。
胜利不是战胜敌人,而是提高自己。我们只要每天进步哪怕是零点零一,那也是成功。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中小学教育现状的问卷调查报告,方便大家学习。
一、研究原因:
据调查,我国现有盲人500多万,低视力近千万人,尤其是在儿童及青少年当中,患病率极高。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最新数据表明,我国小学生近视眼发病率为22.78%,中学生为55.22%,高中生为70.34%。更令人震惊的是,有份调查报告称,国内因高度近视致盲者已达30多万人。因此儿童及青少年近视的防治越来越为学生、家长及社会所关注。为什么患近视的学生越来越多?学生的眼睛到底是怎么近视的?仅仅是不良用眼习惯造成的吗?为了解小学生近视情
况及引起近视的相关因素,我针对我们学校的部分同学作了一次调查。
二、调查问卷
1.你是不是近视
A. 是的 B、 不是
2.你是如何近视的(不近视的可不答)
A、看电视过度 B、坐姿不端 C. 其它
3 你近视多少度
A. 100以下 B. 500以下 C. 更高
三、调查分析:
导致眼睛近视的原因:
大多数人都是平时不注意保护眼睛而导致近视的。研究结果表明,近视眼是人眼对当代环境的适应性改变,它的发生与发展与日益增加的近距离用眼活动的环境密切相关,与摄入营养成分的失衡密切相关。而不正确用眼,不注意用眼卫生(如看电视和上网过长等)是现代儿童近视大增的主因。
1、看电视距离太近
2、看电视的'时间太长
3、所看电视的画面浓度太深
4、写作业时的姿势不正确
5、在光线太强的阳光下看书
6、在光线太弱的光下看书
7、长时间的在电脑前
8、不合理饮食
9、看激光
10、在车厢里看书
11、遗传因素
12、不认真做眼保健操
四、调查结果:
通过调查发现,在当今的中学生近视率不断上升,而中学生们对近视这一现象并不加以重视。甚至有人认为近视怎样,戴副眼镜不就得了。还对近视无所谓,错上犯错。许多人常将其归咎于不良的用眼习惯,如看书距离不当、光太暗、持久用眼等。但近年来的医学研究表明,饮食不均衡、睡眠不足、噪音等,也是诱发青少年近视的重要因素。
五、建议
(一)看书时作姿要端正,光线要充足。读写要坐到离课桌一尺,胸离课桌一拳,眼离课本一尺。
(二)不要在坐车或行走的时候看书,不要躺下看书。读写1小时要远眺10分钟或到户外走动,调节眼睛肌肉。
(三)在课间十分钟坚持做眼保健操。
(四)尽可能少上网或看其他辐射性强的东西。注意作息时间的安排,不能让眼睛长期处于疲劳状态。
(五)不偏食,少吃辣的食品,多吃含维生素C和维生素A,D的食物。
(六)定期到眼科专医作检查,听从医师的指导,逐步矫正视力或防止近视度加深。
六、体会
为有效预防近视等眼病:一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饮食,锻炼身体,保障身心健康;二要纠正不良习惯,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三要定期到眼科医院检查眼睛,尤其是高度近视眼患者,及时发现眼病,以便早发现、早治疗。视力关系着我们的一生,我们要爱护我们的眼睛,不让我们将来后悔!
人世间的各种错误有多种多样,而正确却只有一种,这就是为什么失败容易成功难,脱靶容易中靶难的由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中国中小学教育现状调查报告,方便大家学习。
调查时间:
20__—7—25
调查地点:
淮北市杜集区朔里镇小学
本次调查以小学的农村教师、学生、家长为主要对象,调查的四个部分分别是:教学问题、教师问题、学生问题、家长问题。其中以教师问题和学生问题为重点。基本环节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意义以及调查方法
全面推行新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于是出现了很多问题。老师不愿意改变他们已有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本次调查采用采访法。通过采访,了解了农村教师、学生和家长对教育的看法及其总体教育状况。
1.教学问题
在我们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已无法满足绝大多数家长和学生对教育的要求,他们要求上高中、上大学。有62.5%的家长希望孩子拿到大学以上学历。在回答升高中的原因时,64.18%的学生选择是他们自己喜欢读书,而选择是家长要求的仅为3.49%。由此看来,教育已经受到了家长和学生的普遍重视。孩子们是渴望拥有知识的,知识可以让他们开拓视野,知识可以让他们进一步的高升,知识可以让他们增长见识。当然,农村也是需要人才和技术的。没有技术,人才也是普通大众中的一员;没有人才,技术只能等待有人来驾驽。从调查情况来看,农村小学教育存在着很多问题:教育经费短缺,以至于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差,教学设施简陋,教师队伍教法相对陈旧,严重影响着素质教育的实施;思想观念落后,教育价值趋向多元化、务实化、功利化,调查发现没有一个孩子表示将来会回到自己的家乡庙台来;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脱离农村实际,人才培养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2.教师问题
在农村,教师的工作量很大,一些老师很不满;尽管近些年来大力倡导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实施着新课程改革,但是,当地老百姓认可的还是能真正改变孩子命运的考试分数,升学率也就关乎学校的生存问题,最近几年教育部门出于维护学生权益考虑,对老师限制很多,比如不准打骂学生,不准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开除学生等。然而受社会这个大环境的影响,学生个性越来越强,但是纪律越来越差,暴力倾向突出,打架斗殴时有发生,教师对学生的组织与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于是,老师感到有很大的压力。同时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学校和社会越来越
关注学生在诸如被敲诈、勒索、恐吓等人身、精神方面被伤害的问题,这使得老师们经常提心吊胆。农村现有教师队伍中存在许多无心从教的现象,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1)跳槽:包括彻底调离教育系统或由村级学校向区、镇级学校转移。跳槽教师多为农村中的佼佼者,这部分人员的离去无疑会降低师资队伍的总体水平。
(2)厌教:部分学校常规工作管理落实不利,教师敬业精神缺乏、工作倦怠、责任心淡化,不愿钻研教材,对任何形式的教研活动丝毫不感兴趣。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为了引进和稳定人才普遍重视了提高教师待遇,却往往放松了对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对于不良倾向不大胆批评,造成教师为人师表意识淡薄、见异思迁。
另外,农村教师水平远远低于城区教师水平。虽说教师整体学历在提高,但大部分的学历是通过函授和自考取得的,正规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回来的还是比较少,反而外调城镇的几乎全是骨干教师,他们不愿意呆在农村,是农村的教学条件比较差;随着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不断深入,农村教师队伍的结构已由原来的公办、民办、代课教师变成了全部是公办教师,但是音乐、美术,微机等教师严重不足。就我们学校来说吧,几乎没有一个老师懂音乐,叫他们如何给学生传授这方面的知识呢?懂计算机的人更是没有;老师的年龄老龄化,学校中差不多都是临近退休的老师。
3.学生问题
通过和学生们的接触,结合自己的经历,我觉得制约农村小学生学习进步的主要因素是农村小学生学习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需要不断督促才能认真学习。这方面的原因不能排除心理发展的因素,小学生的学习是无意识的,缺乏主动性,需要家长及其老师的监督指导才行。学生们将学习效果不理想主要归因于学习方法有待改进,老师教的不好,归于外界,没有考虑自身的因素。60%的农村学生一般都要承担部分家务劳动,这就难以保证他们拥有充足的学习时间。此外,农村基础教育条件较差、学习资源匮乏、教师的教育思想观念落后等问题也严重制约着农村学生的学习。
4.家长问题
在农村,家长一般考虑的是学生的学习成绩,能不能考上大学?对学生课外知识的了解极大的限制,大多数家长认为课外读物是闲书,废书,看那些书只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对学生的考试没有好处。还有大多数家长没有家教意识,他们认为教育就是在学校读书,学生有问题就是学校教育的问题,把自身置之于外;家长没有教育能力,绝大部分家长最多只是初中水平,而且又不是从事教育职业,就是他们重视家庭教育,其能力也是相当有限的;家庭影响大于学校,家
长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考出去,不要像他们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一人三曲的在地里刨食吃。但这些也许是条件、思想上的多种因素的影响吧。
二、解决农村小学教育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结合调查情况以及自己的想法,我认为,要解决农村教育问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改善教师待遇,改革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营造一个合理的、高效的竞争环境,解决“教师行为滞后”问题。解决“教师行为滞后”问题的有效办法:提高教师的工资,为他们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进行终身学习的经济保障;改革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保证教师考核的公开性、公正性、科学性,营造一个合理的、高效的竞争环境;提高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质量,改变当前继续教育中的形式主义和低效局面。
第二、解除封闭传统体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改革学校管理机制和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充实教师队伍数量。吸引更多的具有专业知识的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师,比如现在正在进行的特设岗位的教师到偏远地区支教。
目前,农村希望小学普遍存在经费不足问题,国家拨款只能满足维修校舍和购买必需的办公用品的基本需求,许多村不仅没钱添置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就连维持正常教学运转所需资金都缺乏。资金不足导致了硬件设备的匮乏,大部分村级小学存在用地狭窄,教室破旧,没有体育、音乐、美术教学设施,教师宿舍紧缺,厕所条件简陋等问题。大部分学校仍然是黄泥地,下雨后到处都是泥浆,学生活动和上厕所都很不安全。
农村小学师资匮乏的问题也相当严重,特别是30—50岁的中年骨干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学科专业教师极度紧缺。目前大多数乡村小学以20—30岁的年轻老师和50岁以上的老教师为教学主力军,但年轻教师经验不足,老教师知识结构老化与现代教学理念脱节,两者难以适应现代化的教学要求。
此外,缺少专业的音体美教师,大部分学校采取“复合型”的教学,即由一位教师同时担任几门课程教学,但一名教师将5门以上的课程全部以高质量教授是基本不可能的,且大部分老师只擅长语文或数学教学,学校的音体美课程形同虚设,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既便如此,乡村小学还要面对优质师资的流失问题。目前农村学校的条件和待遇都无法留住优秀的教师,好老师都会争取调到县级以上的学校任教,越优秀的教师从村校流失的可能性越大。
学前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缺失问题也不容忽视。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没有条件开设学前班,
因而使得该校学生的学前教育处于真空状态,为以后的教学造成了很大困难,最终影响到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素质的提高。而且当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到80—90%,“留守儿童”多由爷爷奶奶照顾,他们都没有能力给予孩子学习上的辅导,对孩子也比较溺爱,无法与学校教育相互协调,为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受教育环境,这给教师的教学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朔里农村小学教育的发展前景:充实义务教育。巩固“两基”成果,提高质量,在保持两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完善的义务教育体系和制度,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发展学前教育。重视儿童早期教育,重点发展学前教育,使绝大部分乡村儿童都能接受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为小学阶段的学习做好准备。
一个人是在对周围生活环境的感觉中创造成功的,如果你觉得现在走的辛苦,那就证明你在走上坡路!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中国留守儿童现状调查报告,方便大家学习。
河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大批农村劳动者离开家乡,进城从事二、三产业,推动了城乡经济的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随之而产生的另一个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日益突出并受到社会各界关注。为详细了解留守儿童目前的生存、发展现状,进而做好留守儿童的工作,近日,我们从省内四个设区市中各选取一至两个县,通过问卷、座谈、家访等形式对五县7—18岁的留守儿童进行了抽样调查,并在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就解决该群体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与意见,以供决策部门参考。
一、总体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比例相对较低。在这次抽样调查的50794名儿童中,有7146名留守儿童,占14%,其中,单亲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5270人,占留守儿童人数的73.7%;父母均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有1876人,占留守儿童人数的26.3%,占总抽样本儿童的3.7%。按照此比例分析,全省约有170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其中父母均在外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有45万。在农业人口占70%以上的河北省,这个数字说明,留守儿童绝对数大,但由于不太集中,问题并不是很突出。同时,调查结果显示,留守率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即地方经济越发达,留守率就越低,地方经济越欠发达,留守率就越高。
(二)绝大多数留守儿童是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被调查的留守儿童中,73.7%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在外工作,一方留在家乡,其中约有80%以上是父亲外出,母亲在家操持家务,抚养孩子。26.3%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他们中的63%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32%被托付给亲戚、朋友,5%在校寄宿。
(三)留守儿童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一般来说,由于80%以上的单亲监护型留守儿童由母亲监护,加之外出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本省打工,一般7—10天或每月回家一次,只有不到10%的家庭一年甚至两年回来一次。所以,对于占留守学生总人数约78%的小学生来说,其认知水平主要还处于形象思维发展阶段,成长需要也主要停留在生理的物质需求和心理上的依恋需求上,母亲基本上可以胜任。88%的留守儿童表示理解父母的辛苦,会更加刻苦学习;约90%以上的孩子能按时完成作业,生活自理能力较强;80%以上的孩子学习成绩中等或一般,但成绩优秀的较少。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家长长期在外务工,留在家中的单亲也忙于家务与农活,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较少,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更谈不上对子女进行应有的家庭教育。因此,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乃至行为、心理等方面的.问题较同龄儿童要多。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学习成绩不突出。由于临时监护人文化水平低,没有能力辅导和过问孩子的学习,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特别是父母双方均在外务工,由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隔代亲人照看的留守儿童,大部分监护人是重监护轻教育,甚至对留守儿童娇生惯养、放任自流,加之儿童本身自控能力较差,无法抵制现代社会中不良诱惑,因此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现象时有发生。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中成绩优秀的不足3%,80%以上的孩子成绩中等或偏下。在枣强县,这个问题就比较突出,全县2358名留守儿童中有45%学习成绩较差。例如,留守儿童刘某以前的成绩在全班排名20多位,去年父母双双外出打工,把他委托给伯父监管,今年上半年期末考试,他的成绩一下子滑到了30多位。
(二)行为习惯不良。据调查,37.7%的留守儿童行为习惯较好,42.5%一般,20.2%较差。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家庭教育缺失,留守儿童存在着许多不良的行为习惯。例如,早上不洗脸不漱口,晚上不洗脚,长年不理发;经常说谎,在家骗父母委托的监护人,在校骗老师;不服管教,我行我素,在学校纪律散漫,常有迟到、早退、打架斗殴的现象;由于监护人的溺爱,在家里好吃懒做,不做一些诸如洗碗、扫地等力所能及的事情;对监护人不礼貌,时有夜不归宿的现象发生。更有少数留守儿童整天沉迷于武侠小说和网络游戏中,模仿成年人抽烟喝酒、拉帮结派,并被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拉拢、利用,甚至参与盗窃、抢劫。
(三)性格发展不健全。部分留守儿童的父母由于长年在外务工,便把孩子托付给祖辈或亲戚、朋友照顾,而临时监护人一般只管吃穿,不愿管理教育或者不善于管理教育,致使部分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和家庭教育,养成任性、放纵、随意的性格。有些父母外出打工之后,因为自己不在子女身边而产生负疚心理,总是从物质和金钱方面尽量满足子女的要求,从而使子女养成乱花钱、摆阔气的不良习气。在初中生中,个别留守儿童不愿住在学校而到校外租房居住,导致早恋或其他越轨行为。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个别留守儿童内心封闭,情感淡漠,缺乏安全感,心理承受力差,情绪消极,孤独不合群,言语少,不愿意也不善于同他人交往,存在抑郁自卑,乃至厌世嫉俗的心理。
三、形成原因
(一)从社会发展来看,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城乡差距是产生这一群体的直接原因。由于居住的不稳定,子女受教育等问题使外出打工的农民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如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在城市打工的父母无法承担子女异地入学的额外费用;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选用不同,子女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促使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此外,社会上新的“读书无用论”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也产生了很大影响,长期以来被农民看成跳出农门吃上“皇粮”的金光大道不再那样畅通,负面效应被片面夸大,因而放松了对子女读书的要求。
(二)从家庭的认知和家长自身来看,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是形成留守儿童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外出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矛盾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及监护人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的单亲或监护人忙于操持家务和农活,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从家庭不能充分得到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充实。
(三)从当前农村教育来看,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也是形成问题的原因之一。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许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集体的温暖来弥补亲情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和安全教育。这些教育内容不但对留守儿童是必要的,对生活在社会飞速变化,媒体迅猛发展这一时代的所有儿童也都是必要的。
四、对策与建议
留守儿童教育是当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带来的问题,而且将是一个时期内长期存在的问题,由于这一群体不断扩大,问题正在凸显,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给予了相当的关注。通过对调研资料的分析,现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提出一些建议:
(一)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发挥其功能和作用。要把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列入议事日程,除加大农村中小学基础建设投资的力度以外,更要加强对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制定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措施。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宣传,对外出务工的农村家长进行引导和教育,强化他们的家庭教育观念,让农民工家长掌握与孩子交流沟通及科学的教育方式方法,发挥家长对孩子的独特教育功能,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二)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让更多的农民就近务工,做到“挣钱养家”两不误,从而减少留守学生,创造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三)加强和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目前,农村中小学尤其是小学普遍没有寄宿制,即使有寄宿制的中学条件也很差,各项制度也不健全。应在中小学建立寄宿制,并加大对农村学校寄宿基础设置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和教师能及时填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使教育功能得到更有效的发挥。
(四)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有效资源,加大对留守学生的心理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增加留守学生与老师接触的机会,通过实行教师与留守学生一对一帮扶制度,让留守学生得到学校和老师更多的关心与帮助。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课后活动中心、心理辅导中心。教师应加大对走读留守学生的家访,更多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积极的态度来面对生活。
(五)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献一份爱心,尽一份义务,伸出友爱之手,争当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使留守儿童既能得到有效的学习引导,也能得到生活上的温暖,解决留守儿童的情感缺失。
总之,农村留守学生问题不仅是个教育问题,也是关系社会稳定乃至几代人的成长问题。为此,需要政府、家庭、学校及社会方方面面都来关心重视,形成合力,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来抓。
不知道一件事情,但又很想知道,那就要去调查,我们务必要去搞清背后真相,并根据调查情况撰写调查报告。但是相信很多人都是毫无头绪的状态吧,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中学生的消费现状调查与分析报告,方便大家学习。
一、调查问题
中学生的消费与消费观虽已渐渐独立,但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由于中学生所处于的年龄阶段,既有叛逆又有彷徨,中学生的消费渐趋自主,但其经济又不能独立,学校应对学生加强教育,努力宣传朴素的生活作风,引导适度的消费,健康的消费,家长应该积极配合学校教育,不能一味纵容,把握好度。社会也应对消费歪风与不正常的舆论进行纠正,规范中学生消费及消费观,使中学生消费走入正轨。此项调查是对洛浦沙滘中学八年级学生的消费情况,从而能初步反映当代中学生的消费情况及问题。
二、调查范围
番禺洛浦沙滘中学八年级学生
三、调查方法及时间
进行随机抽样方式对洛浦沙滘中学的150名八年级学生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调查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本次问卷调查150份,有效问卷144份,完成率达到96%,时间为11月26日。
四、调查分析
调查男生占了被调查总数的55.32%,女生占了被调查总数的44.68%
分析调查统计如下表
(一)初中生零花钱的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有零用钱的学生占了被调查总数的86.17%,没有零用钱的学生仅占13.83%。初中生零用钱每月多在50元以下,占了被调查总数的65.96%,50-100元占了被调查总数的20.21%,100-150元占了被调查总数的5.32%,150元以上占了被调查总数的3.19%。那么中学生们的零用钱是从哪里来的呢?他们的零用钱绝大多数来自父母,占了被调查总数的78.72%;其次来自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占了被调查总数的26.20%;自己打工而来的只占了被调查总数的14.89%。其他的占了被调查总数的20.21%。现在的学生基本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家长对自己小孩几乎是百依百顺,疼爱有加,即使自己再省吃俭用,孩子那里总是应用尽有,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过的好些呢?有些父母在孩子上学前总会在他们兜里放上几元钱,给孩子买些零食和学习用品。在孩子出门玩耍时也会给孩子准备一些花费,这些零花钱也是家长对自己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部分投资。只有极少数家庭的孩子可能每天的生活都是由父母来安排所以也不用什么零用钱了。但是这些都是比较少数的家庭。所以绝大多数的学生都有零花钱,但是初中生年龄尚小,平时花费不多,加之初中学生的判断能力和行事能力都相对较弱,家长们一般不会给小孩太多钱支配,只有在一些郊游、外出时间较长的情况下才会相对更为"慷慨"一些,一般在平时就每次给个几元钱,以应付日常花销和每日车费为主。因此大多数初中生的每月零用钱金额在50元以下。少部分学生与祖辈或其他亲属同住的,也会经常收到他们给的零用钱,这也是基于长辈对幼辈的爱护。少部分期望"自食其力"的学生还会通过打工来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同时也接触了社会,丰富了社会经验。但中学生的年龄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小,能同意他们利用课余打工的家长还是不多。大多数的家长还是比较疼爱孩子的,不忍心让他们受苦。
(二)中学生零花钱的消费情况
(1)中学生零花钱的消费
调查数据显示:虽然父母疼爱自己的孩子但是他们的这些零用钱大部分跟朋友一起消费,占了被调查总数的64.89%,自己花去的占了被调查总数54.26%,跟父母一起消费的只占了被调查总数39.36%,其它的情况也占了30.85%,只要他们想要一般都会给的,那么他们都消费到那里去呢?
(2)中学生零用钱的三大"流向":购书、储蓄、买零食
调查结果显示:零用钱用来购买书籍的学生人数占了被调查总数的38.30%;进行储蓄占了被调查总数的77.66%;买零食、饮料等占了被调查总数的39.36%,这3类用途的中选率明显高于其他用途。而玩游戏(包括一些家庭用电脑游戏)的占了被调查总数的23.40%;体育运动花费占了被调查总数的18.08%用自己零用钱买衣服的(包括服装和鞋类)占了被调查总数的19.15%。大多数的家长认为书籍是学生成长的精神养分,现在的文化书市也较为繁荣,课外的,课内的;娱乐性的,电脑知识类的;趣味爱好类的,文学小说类的,等等书籍在图书市场上都能买到,所以家长对于孩子购买书籍也持赞成态度,总希望孩子能多长知识,所以书籍消费成了学生零用钱的一大消费方向。他们购买的书籍大部分是报刊杂志、接着是漫画书分别占了被调查总数的43.60%、34.04%。大多数中学生们都把自己的零用钱用在了购书上,这实际上是中学生们对于文化消费的一种表现,许多青少年们朋友对未来生活充满着渴望,因此许多青少年通过各种各样的书籍来填充自己的业余生活和精神需要,这一现象应该引起家长们的注意。
(三)、中学生的消费风格及消费观
现在的学生课余生活丰富了许多,市场经济已经使得消费领域无孔不入。无直接经济的学生也成了许多商家的目标群体。可是中学生在父母的监督下他们的消费观大有改进肆意挥霍只占了1.06%,看到合适的就买,相信自己的眼力占了37.23%,能省就省的占了36.17%,做好消费计划也占了32.97%,现在学生经济正在迅速发展:杂货店、文具店、书店、网吧、小吃摊、电脑游戏光盘店等等一应俱全,五花八门。市区一些商业街上也开出青少年用品专卖店,无疑都是瞄准青少年学生这一消费群体,不少知名运动品牌也把这一群体作为重点消费对象。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学生消费市场上也在进一步启动。但是中学生在购买也会开始考虑在经济条件允许下,可以考虑占了被调查总数的60.63%,没什么看法的占了被调查总数的28.7%,不应该买的占了被调查总数的11.70%,不会因价格贵而不买的只占了被调查总数的7.45,他们同样要考虑商品的用途及价格它们分别占了被调查总数的69.14%、61.70%,款式及包装和是否符合时尚潮流的是他们接着要考虑的因素分别占了占了被调查总数的46.80%、38.80%,现在他们购买时看到合适就买,必要时才买,分别占了被调查总数的46.80%、35.11%,接着才是喜欢才买的占了被调查总数的27.66%,求异心理的只占了被调查总数的3.19%。这可以证明他们的消费观大有改进,不会盲目的消费。
(四)中学生消费后的理念
在这次的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的零用钱花费中,更有计划不会乱花钱,也知道他们的钱花到哪里去,会自己系统的结算和间中的结算分别占了被调查总数的44.68%、27.60%从来不会的和没有的分别只占了被调查总数的13.83%、11.70%,和朋友消费时的付款情况:aa制占了被调查总数的50%,请客的占了被调查总数的23.40%,其它情况的占了被调查总数的27.60%。
五、调查结果
现在的消费市场上,我国目前中学生人数高达7300万,中学生作为一个消费团体渐渐被注意。虽然没有大学生那么多的空余时间,可是中学生也有我们独特的消费观念,我们一方面有着课业的压力,经济上没有独立;另一方面我们有着自己的消费需求,有时为了得到有些自己很想得到的我们可以花时间和尽力想尽一切办法去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树立一个正确的消费观是在中学生心智发育是十分重要的。如今的中学生已开始有独立消费行为,我们一般每月都有一笔固定的消费资金(零用钱),有了经常性的独立购买活动,并且对家庭消费也具有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六、调查建议
调查和分析中学生群体的消费心理状态,对帮助中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一定的参考意义。国内在消费观念上还是比较落后,家长总希望在自己的保护伞下为孩子营造安逸舒心的成长环境,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但在教育上可别大意了,"拔苗助长"不行,过于"精心呵护"更不可取!要时刻关注孩子们的心理状况变化,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吃苦耐劳、自强不息、不懈奋斗的美德与当代先进人物艰苦创业勇于拼搏的精神。
在想要了解某一情况或某一事件时,那么就来一个精密细微的调查研究吧,我们在调查结束后还需要完成调查报告。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调查报告头疼,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中职生的消费现状的调查报告,方便大家学习。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的消费市场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正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由于大学生年龄较轻,群体较特别,有着不同于社会其他消费群体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一方面,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尚未获得经济上的独立,消费受到很大的制约。消费观念的超前和消费实力的滞后,都对大学生的消费有很大影响。特殊群体自然有自己特殊的特点,同时难免存在一些非理性的消费甚至一些消费的问题。为了调查清楚大学生的消费问题,我们决定在身边的同学中进行一次消费的调研。
二、问卷情况
本问卷共发放50份,收回有效问卷46份。发放以我们周围的同学为主。
三、数据统计和分析
1.总消费额
统计结果表明,消费额主要集中在400——800,对纯消费群体,我们觉得这个结果略低。我们认为,合适的人数分布峰值应该出现在500——800区间,其他区间大概符合正态分布
2.恩格尔系数
由表中数据可看出,饮食方面支出居于250-350的人数最多,“吃饭消费”占总消费的比例较高,因此,大学生这一群体的恩格尔系数较高,这可能是这一群体的特点。虽然考虑到,数据受限于学校的物价水平,但还是可以反映大学生消费支出的大概情况。
3.通讯开支
随机问卷得到的结果,拥有手机的同学居然占到被调查总人数的100%,可见大学校园手机的普及率之高。月花费高于50元的占到43%,已经接近一半。以我们的感觉,似乎大一的时候电话方面支出较多,而大二除了极个别人外似乎这方面的支出锐减,而我们的数据也基本反映了这个特点,,接近八成的同学每月都很少打电话,或每
4.打工目的方面个电话时间较短。即使考虑到目前的手机普及率,大家这方面的消费还是比较的合理。
最高的选项是增长社会经验,可以看出,大部分人做家教的目的不在于经济方面,而只是为增加社会阅历,由这点也可以看出大家普遍的经济状况较好,有足够的资金应付日常支出。
5.生活资金来源及家庭收入
九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资金主要是由父母或家庭提供这个数据还是说明了一些问题,这种情况是大学生的普遍情况。很多社会因素我们无法改变,但是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很多人居然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使做家教,也不是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或是尽早经济独立,大家经济独立意识之差可见一斑。
6.自我评价
结果显示,71%的被调查者认为花销较大,与自己的预期不符。可是,大家又一直保持着这种花费势头,这也算是大学生消费心理脆弱的一定表现。
四、思考
综合以上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目前正受到社会的影响,具有多种经济状况和消费能力的个体,区分程度相对稳定。但是大学生作为一个群体在消费方面是有一些共性的特点。
1、理性消费是主流
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其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这使他们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400-800元之间,家境较好的一般也不超过1000元,而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支付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开销的。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他们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开始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他们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他们非常关注的内容。
总体来说上大学生的消费仍然处于“温饱”阶段,即吃饭穿衣仍然是支出的主要方面;但是这种“温饱”已经有向“小康”过度的趋势了(这点由我们日益增多的手机支出,潜在恋爱支出就可以看出)。
2、消费层次一定程度两极分化。
家庭收入越高,对学生的经济供给越多,构成大学生消费的一种特殊的奢侈格局,主要表现在旅游、电脑或手机等方面的消费上。这点在我们的调查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可见,大学生的消费差距增大,两极分化也比较分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3、丰富大脑不惜钱
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就业单位对高学历的要求,现在一些大学生读完专科升本科、读完本科读硕士,成批量地买回参考书。还有一些学生则在读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其他学科,为自己就业积累知识资本。在旁听课程、购买资料等消费项目上,他们出手大方,而且家长对此项消费的投入也是乐此不倦。
4、消费结构存在不合理因素,女生更为突出
大学生的生活消费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至少有一个方面是共同的,即消费的主要组成部分以生活费用和购买学习资料、用品为主。在生活费用中,饮食费用又是重中之重,按照广州地区的物价水平,以学生在校每天消费十元左右用于基本饮食需要来估计,学生每月净饮食费需300元左右。我们惊奇地发现,在被调查的女生中,66.7%饮食费用在350元以下,有的为了保持苗条身材控制自己的食欲,有的为了节约支出不顾营养需要净选择廉价的饭菜;当问及他们是否研究过自己的营养结构问题时,比如对“一杯奶养起一个民族”说法的认同时,90%的同学表示认可,但不怎么在意。当我们把饮食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讨论会上指出的时候,他们当中,尤其是女同学很多都承认自己对健康饮食知识了解不够。
5、过分追求时尚和名牌,存在攀比心理
在讨论会中,一些同学指出,为了拥有一款手机或者换上一款最流行的手机,有的同学情愿节衣缩食,甚至牺牲自己的其他必要开支;有些男同学为了一双名牌运动鞋,有些女同学为了一套名牌化妆品或者一件名牌衣服,不惜向别人借钱以满足自己的欲望,都可以反映出一些学生不懂得量入而出,而虚荣心的驱使又极易形成无休止的攀比心理
6、恋爱支出过度
在调查和讨论会上我们发现,一部分谈恋爱的大学生每月大约支出100元左右,最少的也有50元左右,最高的达到500元(比如送名贵礼物给对方)。他们大多承认为了追求情感需要物质投入,经常难以理性把握适度消费的原则。这是让人感到忧虑的方面。有趣的是,传统意义上谈恋爱的费用支出一般由男方承担的局面已经完全被打破,而出现三种情况,即男方全部承担、男女方共同承担和女方主动全部承担,女生的恋爱支出甚至有超过男方的情况。传统与现代生活方式在当代大学生中被充分演绎
六、分析
当前大学生在消费上出现无计划消费、消费结构不合理、攀比、奢侈浪费、恋爱支出过度等问题,既与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有关,也与家庭、学校教育缺乏正确引导不无关系。
1、今天的大学生生活全方位地与社会接触,当某些大学生受到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袭时,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学校老师和父母的正确引导,容易形成心理趋同的倾向,当学生所在家庭可以在经济上满足较高的消费条件时,这些思想就会在他们的消费行为上充分体现。
2、父母在日常生活消费的原则立场是子女最初始的效仿对象。有些父母本身消费观念存在误区,又何以正确指导自己的孩子呢?
3、学校教育环境对学生消费观念培养的重要影响作用。可事实求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消费观教育还没有形成足够的重视。对大学生消费心理和行为研究不足“两课”教学中对大学生消费观的教育指导不够。由于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了解不够全面和客观以及课程设置等因素,与人生观、劳动观、金钱观、国情观等重要思想观念紧密相关的消费观的专题教育在思想品德修养课中没有充分开展,从而也难以达到真正的指导目的。
另外,校风建设范畴中普遍缺少倡导大学生勤俭节约生活消费观的内容。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除了在个人喜好、穿着打扮等较少方面比较注重突出个性以外,他们对于时尚品牌、基本生活用品、生活费用的额度等主要消费内容都具有群体从众心理。高校校风主要体现的正是学生的群体心理和行为特征。在校风建设上注重塑造和强化学生良好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
七、结论与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的消费心理总体上处于成长健全期。他们在质量、价格、品牌、情绪等诸多影响购买的因素里面,他们首先考虑质量的因素,但更注重品牌与情绪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大学生充满的是感性而略掺有理性的消费观。而对于流行与时尚的追求似乎更是一个令人彷徨的十字路口。适度的追求是合理的。但过分的攀比会产生危险的影响。
那么对于大学生在消费中产生的问题,我们提出的建议:
1.增强独立意识,培养和加强理财能力
2.克服攀比情绪
树立适应时代潮流的、正确的、科学的价值观,逐渐确立正确的人生准则,给自己理性的定位。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基本掌握了当代大学生消费心理趋势及现状。大学生的基本生活消费大体上是现实的、合理的,但离散趋势明显,个体差异大。在以寄生性消费为主的大学生中,培养独立的理财能力、科学的价值观应是当务之急。
3.形成大学生良好消费风气
良好校风是师德师风和学生学习、生活作风的有机组合。其中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是体现学生生活作风的重要部分。一旦良好的消费习惯得到培养和加强,就会对良好校风的塑造起促进作用,并形成校风助学风的良性循环。因此,应该把大学生良好消费心理和行为的培养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设计有关大学生健康消费理念的活动专题,并且持之以恒,以大学生良好的消费心理和行为促进良好生活作风的形成,进而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巩固与发展。
垃圾分类调查报告怎么写?看下吧。想要了解一些情况或事件时,我们就需要好好地展开调查,最后用调查报告将调查成果展示出来。那么你真的会写调查报告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垃圾分类现状调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 调查内容:对垃圾处理的调查
二、 调查对象:居民区
三、 调查时间:20__年10月10日 到 20__年11月10日
四、 调查过程:
生活垃圾的主要来源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根据我走访的工厂、居民区、街道、马路边、农田和周边村庄等不同的生活环境,发现不同的发生源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是不同的,主要归类如下:
调查活动反馈
1) 居民小区——富力桃园通过实际调查与抽查个人的方式,计算得出该小区100%的垃圾桶都按“可回收”和“不
可回收”分为两类,但实则100%的住户都不按分类丢垃圾(家庭垃圾),经过调查发现 一般家中的垃圾不会按照分类丢,全装在一个袋子里丢入小区垃圾桶。原因大多为家 中垃圾分类不是很方便,而零散额垃圾一般会按照分类进行丢放。(附表一)
富力桃园垃圾丢放情况表
垃圾来源 按分类丢放不按分类丢放垃圾的原因
垃圾的百分
比
家中 0% 家中垃圾分类不方便
社区零散80%
垃圾 有时候会忘记,等丢下去了才反应过来
2) 街道——西村
通过实地调查和抽查个人的方式,计算出普通街道——西村上所有的垃圾同都分成“可 回收”与“不可回收”实则只有74%左右的人按照分类丢放垃圾。大多数人表示一般 会按照分类丢垃圾,但有时候忘记了会随意丢放在任何一类垃圾桶中,甚至地上。而 有些餐馆则把部分垃圾丢放在店门前的行道树下。声称“扫垃圾的人回来扫走的”。 在饮食一条街——西村上,垃圾则部分聚集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大餐馆一般无
此类情况,而小餐馆的此类情况较严重(夜宵店、湘菜馆居多)。并且表示会按分类丢 垃圾的人只有70%
按分类丢垃圾的百分比 不按分类丢放垃圾的原因 西村垃圾丢放情况表 西村 74% 有时候会忘记,清洁工会来清理
从垃圾的危害来看处理垃圾的重要性
垃圾在人们生活中是必然存在的。仅就生活垃圾来说,我市每人每天要生产一公斤多的生活垃圾,每人每年就有近四百公斤的生活垃圾要处理。从整个深圳市来看,每天将有八十万公斤垃圾急需处理。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大量垃圾随意堆放,长期囤积,就会占用土地,产生臭味,造成对大气、水域和土壤的严重污染,而且导致苍蝇、昆虫及鼠类的滋生,威胁居民的健康。因此垃圾是城市的一大负担。垃圾处理起来并不容易,可以归纳以下几点:第一,从垃圾的平均组成来看本市居民的生活燃料大多以煤为主,煤灰占垃圾总量的四分之三,市
场及厨房有机废物约15%—20%,再就是街道庭院的落叶尘土等,总量是无机垃圾施肥,并且还混有一定数量的玻璃、塑料、坏金属等杂质,难于燃烧销毁。第二,用这种含有杂质的垃圾施肥,就会使土地碴化。据调查,施用这种肥料碴化的土地,已由原来的百分之十五点七,上升到百分之三十五点五,问题很严重。再说我市郊区在落实分田到户后,肥源 立足自给,含杂质成分的垃圾,愈来愈不受欢迎。第三,过去处理垃圾都是埋在地下,现已发现垃圾埋在地下会破坏地下水,填埋后的场地也派不了大用场。何况在远郊和市区一切可供垃圾填埋的洼地大都用完,寻找垃圾出路,迫在眉睫。还有本市虽以做出保护环境卫生的一些规定,但由于不能严格执行,成效不大。随地乱抛垃圾的情况到处存在,垃圾量还在不断增加。如何处理好垃圾,确实是当务之急。
关于环保的建议(垃圾类)
这次的调查与实践或者说是写科学论文对我的影响真的很大,我之前也不太了解垃圾不分类或者说偶尔地乱丢垃圾到底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只知道影响很大,却不明确。导致有时候也会忘记要环保。但是自己深入研究过后,就会对这方面很有感触,我相信我以后也不会乱丢垃圾或者贪方便而不把垃圾按分类丢放了。下面是我的一些建议:
1、 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是实施最困难的一种分类。因为它是生活垃圾的聚集地。大家不会再家
里的厨房或者房间里放两个垃圾桶,这样很麻烦。而且需要两个垃圾袋。家中垃圾分类的难度也会因家庭收入情况而变化。对于家庭收入不太理想的家庭,垃圾分类也会是一种压力。我的建议是,可以倡导厂家在生产家庭用垃圾桶时将其做成可回收与不可回收有区别的垃圾桶,然后将垃圾袋也做成两个连在一起的垃圾袋,这么做可以相对的增加家庭垃圾分类的人数,慢慢增强大家的垃圾分类意识。也给大家的家庭垃圾分类带来了方便。而家中垃圾分类人数增加就利索当然地使社区垃圾分类的情况有大大的好转。
2、 对于街道的垃圾分类,可以看到情况一直在好转。对于这种大众性质的转变,需要的是慢
慢增强大家的意识,耳濡目染,通过大多数人的好的行为去感化另外的一小部分人。 饮食街上的垃圾分类可以通过政府的硬性规定,加强制度的实施来使其做得更好。同时,可以多设一些垃圾桶,这样就可以避免路人因为找不到垃圾桶而随手乱丢垃圾。并且可以减少饮食街的外卖数量,建议大家堂食,这样餐饮店便可以集中以来进行垃圾分类。 对于街道的垃圾分类,可以采取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还可以让政府设立年终最佳环保街道的奖项,一次鼓励与鞭策街道上的商店等加强保洁工作。
3、 学校的垃圾分类是实施起来最容易的。只需将垃圾桶设为有分类的垃圾桶并加强宣传,就
可以做得很好。因为学生是在受教育的群体,只需老师稍加提醒,就会按要求去履行。如果实在不行,学校还可以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来督促学生按分类丢垃圾。
学校的垃圾分类不算复杂,从培养学生的按分类丢垃圾的意识,不但培养了这批学生,还培养了一批学生来宣传垃圾分类的思想。现在的学生是以后国家的栋梁。所以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也是继学业之外很重要的一点。
五、 结论
做好垃圾处理都不是政府或是公民单方面就可以做好的,它需要所有的力量都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才会有进展。再次,希望大家不仅从个人做好环保,也要告知身边的人。还有政府也要去支持和鼓励垃圾处理工作的进行。最后,我们所生活的大家庭需要每个家庭成员都来维护他的美丽。
垃圾分类调查报告怎么写?看下吧。想要了解一些情况或事件时,我们就需要好好地展开调查,最后用调查报告将调查成果展示出来。那么你真的会写调查报告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垃圾分类现状调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前言: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提高思想认识的重要途径,是大学生学以致用,提高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增强专业创新意识的重要环节。
一、调查目的:
通过社会实践,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也可以为学生的毕业作业写作累积经验和搜素材料,提供选题思路和立题角度。
二、调查时间:
__年x月x日— x月x日
三、调查地点:
四、调查内容:
(一)实习的项目:__市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的。
(二)程序:确定调查项目,设计调查问卷进行调查,整理数据,分析数据,总结得出结论。
(三)方法:通过5个人组成一个小组,小组成员各拿15分问卷进行调查。
(四)数据统计成果及示意图
五、调查总结:
(一)最初感受
为期一天的社会调查终于结束了,关于____市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的调查,虽然它的时间很短,但我很匆忙,很辛苦,特别是,这是我初步了解到了城市垃圾分类的一些知识,让初次踏入社会的我,知道了怎么与他人进行交流与沟通,同时也锻炼了自己的口才和胆量!经过这次社会调查,我真的受益很多,看着我们准备好的调查问卷全部填完,也多少也有些成就感!
调查的时候,我们也为之做了很多准备工作,用什么方法调查我们讨论了很久,最终确定分开进行问卷调查,因为一起进行调查的话,调查的人流过于集中,不利于更好的得出____市垃圾分类的结果。小组开会分工各自的任务,还找来了有过问卷调查经验的同学给我们分享一下,现在虽然很有成就感,可是那天感觉大不相同呀!那天,我们带着准备好的问卷来到了东城的星河城的入口。开始的时候有些人以为我们是属于商业行为,有些更过分的以为我们是诈骗的人,所以不愿意接受,可是当我们带上学生证,说明来意,他们还是接受我们的问卷。但总是有一些人以没有时间为借口拒绝了我们。我个人觉得,接受问卷不会浪费你很多时间,为什么不愿意给我们行个方便呢?这真的让我想事情不能太天真!尤其是进入社会!而且,做事情不能太顾及自己的面子,不能因为别人的一次拒绝调查,就泄了气,不敢进行下去。而是越挫越勇,鼓足干劲进行第二个,第三个的挑战,那么15份调查问卷只不过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罢了。
(二)问卷经验
通过这次问卷,我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首先,问卷的制定要有针对性,问题的设置要便于被访者接受。同时,要采用询问的方式,态度一定要诚恳和真诚,举止端正。然后,问卷时要热情客气,问卷后要表示感谢。最后就是问卷的整理工作,数据要准确,客观做出分析,评估。
可是,在进行问卷时。有些人认为调查的问题太多了,填写的时候也不太耐烦,有些又觉得问卷设置的选项不太合理,如“ 13题、你认为现行的垃圾分类处理收费标准合理吗?”设置的选项中,那位先生说,这个他也不太清楚!但是这样的选项却没有,所以让他很纠结。还有,18题里面的A选项“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少扔垃圾”这本来就是病句,垃圾只可以说少产生,或少乱仍垃圾。少仍垃圾的话,那垃圾堆放到那里呢?
(三)对此次问卷的建议
其实,我也觉得问卷设置的问题是有点多。对于城市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每个人不是赶这做这些,就是赶着做那些,能为你填写问卷已经很不错了,还要填写那么多。确实有点强人所难。因此有些人看到我拿调查问卷给他们填写的时候看到问题那么多,都纷纷摇头耍手就走了,也让我处处碰壁,陷入难堪。幸好,后来我灵机一动,知道那天天气很热,我带来的扇子有用了,在被调查人员接受问卷时,顺便帮他们扇扇风那么他们看我们这么热情的“对待”,都非常配合我们的工作。
然而,我想说的是问卷调查应多一点站在被调查对象的角度着想,运用最少,最简单的问题,去得到更多有用的资料!同时,设置问题的时候也要尽可能的全面,选项中尽可能出现句子本身的问题。
但是,我们毕竟的人嘛,总会有犯错误的时候。不然都不会有那么的提建议和改革之类的事情了,因此他们是值得原谅的。而且设置问卷的老师也很不容易,在这里要跟他们说一声:辛苦了!然后,就问卷设置的内容和调查的结果而言。个人认为,____的城市垃圾分类的任务真的是任重而道远啊!
(四)城市垃圾分类的难度
第一,居民方面的困惑。垃圾分类的推广已有十年,但在中国几乎没有成功的案例。从居民的角度看,有这样几个方面的因素制约着垃圾的分类处理。一是居民没有分类的习惯;二是家庭中的分类垃圾箱与小区倾倒垃圾的箱子不匹配;三是居民们好不容易学会垃圾分类,把垃圾投入不同的垃圾箱,但他们随后发现,已经分类的垃圾在投入垃圾运输车的时候,还是被混合在一起。这意味着,居民们之前的行动,变成了“无用功”。
第二,理念上的困惑。“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这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句口号,但垃圾处理业内人士对这句话却非常反感。“垃圾就是垃圾,我们首先应该让垃圾无害化、减量化,最后才是资源利用。”垃圾分类,被认为是实现垃圾无害化和减量化的最好方法——如果危险垃圾被分拣出来,垃圾处置的效率就会提高;如果可回收的垃圾分拣出来,垃圾总量就会变少。比如说垃圾焚烧,焚烧的目的是什么?首先应该是为了处理垃圾,而不是为了生产电。垃圾发电能够产生收益,是处理垃圾的副产品,有收益当然最好,但它不是优先目标。垃圾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成本很高。在__、__等一些地方,前些年就有在小区里试行的垃圾处理机器,但现在大都被搁置在了一旁,原因是“耗电量太大”。
(五)调查后的思考
最后,我想说的的就是,我们已经是大学生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大学就是半个社会,我们要学会如何与他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重要的是,我们在大学学到知识同时,要学会“学以致用” 。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接触社会上实际的东西,而不能停留在自我的,纯粹的理论中,尽可能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为以后自己真正的迈向社会做好准备,才不会被这竞争激烈的社会所淘汰!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模板五篇
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模板,供大家参考。
一、调查时间:
20__年7月10日至8月25日
二、调查地点:
大坝乡沙庙村二队
三:调查对象:
大坝乡沙庙村经常外出打工的农民
四、调查目的: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了解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调查方式: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__年7月10日至8月25日,在大坝乡沙庙村的农民工中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这份调查涉及到该村200人,年龄涵盖18岁至55岁之间,有效答卷143份。
通过调查了解到,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从事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工厂干临时工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问题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有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的社会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这应该是今后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目前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的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集中,有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引导农民工法制教育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将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发挥媒体作用。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相关单位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演讲;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类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组织农民工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等活动;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金融、税收、劳动社保等相关的法律;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4、进一步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工的法律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比较大。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建立工地民调组织,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在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上,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农民工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还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此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的调查,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在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的同时,加快新农村建设。同时这是我们在深入学习实践_过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_为指导,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妥解决,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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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 ,其中有效率为 65% ,其中年龄分布比较平衡。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足。小组在安义石鼻镇调研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第三,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第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当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规数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仅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平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数居民认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维权意识比较强烈的情况下,法律知识的缺乏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年,而城市为2年。而在笔者的调研过程中,发现现在安义县石鼻镇在接受调研的人群中学历在高中以上的 仅为23.85% ,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第二,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第四,当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径很少,当地居民的遇到问题时,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够找那些途径以获得帮助,他们(他别是年龄较大的人)遇到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三、解决方案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思想观念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改变,但这远远不足。要想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法治国家必须转变农民的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做一个现代农民。小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关键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全体社会成员获得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情感,确立法律信仰,这种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农村地区所取得成效低于预期值。因此,首先要从发展的视角搞清楚现阶段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普法,提高农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自主性,同时要加大投入,突破陈旧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深层认识。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强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要使农民都进行有效的社会参与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必须有完善规范的法律体系。政府应对村委会工作制度进行法制改革,保证村委会有效快速的进行基层工作,使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
此外,对于农村留守的老人孩子应采取一些针对的方式。
对提高老人法律意识来说,一是开展全面性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橱窗,黑板报、法律咨询等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服务,帮助老人排疑解难;二是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对有残疾或行下不便的老人进行了一次走访,能及时满足老年人法律方面的需求;三是为老年人发放《法律服务手册》及工作人员联系卡,通过此项工作来满足老年人基本的法律需求,将有援助需求进便于及时联系;四是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题咨询活动。开展法律援助现场咨询活动,回答了老年人关心的老年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纠纷、分家析产、拆迁安置及遗嘱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消除了老年人心中心疑惑。
而对于提高儿童来法律意识来说,一是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二是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三是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可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四五普法期间,力争将所有中小学法制课老师轮训一遍。有条件的中学要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同时,也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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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美好家园离不开法治保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有关法律意识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调查时间:
20__年6月。
调查地点: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__年春节期间,对大通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大通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
,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
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2、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氛围,发挥媒体作用。
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
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
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是组织农民工,积极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学法考试等活动;
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
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4、重点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在企业内的农民工,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
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励自学和积极参加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美好家园离不开法治保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有关法律意识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一、研究和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意义
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二、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分析
(一)调查形式和结果
经过对某医科大学汾阳分校09,10,11三个年级多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 100份,收回 100份,收回率 100%。其结果显示:
1. 法律知识的来源及对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 34.23%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教育,44.34%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21.43%。自己认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且能灵活运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学生占22.5%,77.5%的学生认为自己法律知识不足或不能灵活运用。77.6%的学生认为需要学习或深入学习法律知识,13.8%的'人认为只需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9.6%的学生认为完全不需要。约1/3的学生认为造成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为法律教育活动的局限性,1/2的学生认为社会的不良风气及贫富悬殊是主要原因。这表明大部分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学校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不足,不能满足大部
分学生的需求。
2. 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参加勤工俭学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占61%,无意向的人占39%;被骗或被盗、被抢时选择向公安机关或学校保卫处报案的占87%,不报告的占13%;认为报案没用或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为时,男生选择漠不关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 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 对法律保持信任的学生占35%,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学生占31.2%,而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的占33.8%。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有信心”者占26.4%,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达69.8%。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 败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调查结果分析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1. 大学
生缺乏从总体上准确理解和把握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 现代法治是以民主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核心,与传统的法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视法为工具与目的的统一,并更加强调法的目的价值,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存在着一种传统意义上将法作为统治工具的法律观。譬如,他们也认可“法治”反对“人治”,但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一些“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只具有工具价值而非目的价值;他们也认可民主反对专制,但受到中国现实国情的制约,往往认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专制制度下就没有法制,没有认识到法制既可以与专制相结合,也可以与民主相结合,而只有以民主为社会基础的法制模式,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法治。
2. 有感性法律意识,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识 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大多数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只处于初级的感性阶段,正是因为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使得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处于对法律本质认知的启蒙状态。比如,多数学生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对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却知之甚少,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都是实行宪 政的国家,若不能将宪法提到宪 政的高度加以认识,在论及宪法内容时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权利以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诸如此类的关键问题,则是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宪 政意识的表现。
三、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针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与分析,现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
高校的法治环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反之亦然。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动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的精神,与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冲突,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学“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础”课教材,普遍存在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教材内容未突出重点,只注重编写的系统性,教材内容几乎涵盖了我国现行的法律,书中几乎无任何案例对相应法理进行释疑,而法律条文中大量引进的专业术语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无异于读天书,不适应学生自学和阅读的需求。大学“法律基础”课应改为法理学课,或者至少从内容上突出对法治的基本理论、现代法的基本观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绍。同时,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因此,高
等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任务。
精选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五篇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精选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调查的主要说明
1.1调查项目背景
调查当前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的一般情况及其特征,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农民相对落后的法律意识与当前法律的冲突等提出一些建议。农民法律意识状况任何是衡量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本次调查报告以河源地区农民为调查对象。通过调查,分析该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以利于提出了推进农村法制化进程的思路,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
1.2调查目的
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民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们经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如果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民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民的意识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领域。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民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相较法律而言,它们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而且他们相不相信法律还另当别论。
全社会要树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按照著名法学家苏力的观点,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体现为一个过程,或者说是在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我们不能仅仅靠论辩、靠灌输“法律必须信仰”,“对法律应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们信仰法律,而必须以实际的法律运作使他们感受到“还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具体到农民的法律意识,决不是靠法律的严酷与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强迫、压制与威胁。它们只能使村民产生敬畏感,关键是我们的农村、农业立法要体现农民的情感,维护农民的利益。“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就总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要使普法下村成为一项制度予以贯彻执行。目前,农村接受法律知识的渠道还较单一,法律知识面还较窄,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人还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轻人、老年人占较低的比例,农村普法的形式还停留在集市上的宣传单。上述情况表明,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多管齐下,既要政府主动安排,还要民间的积极组织,既要农民主动去学,还要以案说法,通过多种形式使农民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用法律知识武装大脑,既要使农民养成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识。因此,我们不仅要大力实施普法下村,还要使其成为一项制度加以落实。
1.3调查范围与方法
(一)抽样范围
本次调查针对本区农村各年龄人口,被调查的对象主要为我身边的朋友,家庭,同事,村民等进行调查。
(二)抽样方式调查方法农民法律意识问卷调查采取了简单随机抽样方式。
农民法律意识问卷采取了留置问卷、个别访谈的调查方式。
调查表(见第14页)
第二章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2.1引言
农民法律意识是指农民对法律的思想、观点、知识、心理的总称。农民法律意识的状况体现为农民学习、理解、掌握和遵守的心理状态和行动。自十一届三_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强,广大农民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认识愈来愈明确,整体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尽管法制建设在农村中收到许多成效,但这与依法治国和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问题还相当严重。据媒体先后报道:在河源市某村的村委会换届中,有的村民以10元的单价出卖自己的选票;在白水县有个别果农因讨不回果款而自寻短见;在龙川县有两位农村妇女捡到一万二千元现金,因分配不公而跑到乡派出所要求明断的。凡此种种事实,都暴露了农民在法律意识上的欠缺,这已成为制约农村法制化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瓶颈,是影响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难题之一。
2.2农民法律意识现状及分析
农民的法律意识问题一直是法律界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热点之一。为了切实了解当前农民法律意识的状态,研究农村法制化进程中的难题,我于20__年1月对河源地区进行了农民法律意识专项调查。调查问卷以法律常识为主,设置了16个基本问题,主要调查农民对法律性质,法律维权的途径,以及对一些基本法律现象的看法。本次调查有以下特点:
1.调查问卷的题目设计简单明了,符合农民的实际。
2.参加调查时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民家中,获得的资料信息可靠,听到了农民朋友真实的诉说和心声。
3.参加调查的学生走遍了5个县市,深入到50多个村庄,接触了200多位农民,调查的覆盖面较广。
4.调查的策划和安排始终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整个调查过程有始有终,成效显著,调查结论对当前解决“三农”问题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95份。通过统计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农民法律意识的基本现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大农民对法律的需要非常强烈,急需学会用法律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每一种社会现象产生都和社会的需要分不开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不例外,其产生以后也是为一定社会生活服务的,评价一个法律部门的实际价值关键在于它是否为社会所需要。调查农民法律意识现状必须了解农民对法律需要的程度,为了此问题的调查,我们设置了两个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一:你认为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法律?统计结果:近60%的人认为很需要,22.5%的人认为需要,还有13%的人认为不需要,约4.5%的人认为无所谓。
调查内容二:你认为农民最需要了解什么法律?统计结果:12%的农民认为需要民法,5%的人认为需要合同法,约6%的人认为需要刑法,约13%的人则选婚姻法,近70%的人认为都需要。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广大农民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迫切需要法律知识,大多数农民已认识到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认识到日常生活与法的关系,他们渴望了解各种法律,渴望用法律解决日常生活的各种纠纷。出现这一可喜变化的原因有:一是中央和各级政府多年来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的结果,使法律基本深入人心;二是农村改革使农民接触和碰到许多复杂问题,使他们体会到必须有大家共同遵从的“游戏规则”,法律便是最重要的规则之一;三是随着公众媒体的普及,农民朋友的视野也不断开阔,他们也能看到和听到外面的世界,从这中间也感觉到法律在人们生活中的公正和权威。这种现象表明,我国农民对于法律的不再是一种茫然,不再是认为法律可有可无。
2.现实中农民对法律知之甚少,法律意识现状令人担忧。从以上的调查中,我们知道法律已经成为农民迫切需要,但现实中农民对法律了解的程度确实不入人意,很难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很难正确地在生产生活中运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致在实际中陷入认识的误区和行动的困境。
调查内容三:法律的职能是什么?统计结果:53.2%的人认为是打击犯罪;30%的人认为是保护人民;16.8%的人认为是其它。
调查内容四:你认为现实生活中最严重的犯罪是什么?统计结果:62.1%回答杀人,7.6%的人回答贩毒,27.5%回答是贪污、受贿,2.8%认为是其它。
调查内容五:你认为谁最应该守法?统计结果:33.6%的人回答是干部;27.6%的人选择党员;33.3%的人选择公民,6.4%的人选择大学生、军人。
调查内容六:当你的亲人犯罪后,下面哪个做法是你选择的?统计结果:7.4%回答检举揭发,1.6%回答帮助其赶快离开,73.9%回答劝其自首,7.1%回答任其自然。
调查内容七:你认为男女双方举行结婚仪式之后是否是合法的`夫妻?统计结果:43.2%回答是,56.8%回答不是。
从调查结果看,农民对法律的职能认识还不到位,有相当一部分简单认为法律就是打击犯罪,这只看到了法律惩罚性的一面,而对保护人民的本质属性还认识不清。大多数农民对于守法的主体认识模糊。在调查中,一些农民朋友讲:“领导干部手中有权有势,应该带头守法,”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并完全正确,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守法应该平等,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对于最严重犯罪的回答,虽然有62.1%的人回答的杀人,但是,他们判断的标准只是靠道德和人之常情,而不是现行的法律,他们也没有认识到贩毒,贪污、受贿给社会和人们带来的更大的危害。至于亲人犯罪该采取什么办法和合法夫妻是否要结婚证的问题,农民存在的糊涂观念和错误做法主要还是受落后愚昧观念的影响。
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有其自身的原因,但也和政府没有深入地宣传、推行法律有很大的关系。从19__年以来,国家已经开展了4个普法的5年计划,其成果是显著的,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只是粗略了解了法律的作用和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款,但对于法律到底是什么,法律的具体内容如何他们并不了解。在最基本的婚姻问题上,他们知道有婚姻法,但并不知其具体内容,甚至有些连最基本的结婚年龄的规定也不知晓,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只要举行了传统的结婚仪式,就是合法夫妻。对于法律认识的误差,导致在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他们很难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大多数农民对法、权关系认识有所偏差,法制观念淡薄。中国两千年的封建人治社会,使得“权力至上”的观念在中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农村社会过去主要是靠权力(如长老权力、政府权力)来统治管理的,因而,法律对农村的较大介入,首先便要碰到权力的挑战,要了解农民对法律的评价,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农民对法律与权力二者的态度。
调查内容八:你认为权利与法律的关系如何?统计结果:约44.7%的人认为法大于权,21%的人认为权大于法,约32.3%的人认为权法并重,1%的人认为互不干涉。
从调查结果来看,有部分农民对于权与法的关系有了正确的认识,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不能认识到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问题是我国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方面。依法治国要求法律至上,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人治思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广大农民思想观念中,权大于法的思想难以根除。这些问题不仅发生在一般的农民身上,更严重的是我们一些国家基层工作人员和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根本不能依法行使权力,往往是以政代法、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一个村的治保主任在处理一起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之一提出了相关法律依据,此治保主任竟声称:“什么是法,我就是法。”从这一实例足以可见,在民众内心深处,法律远远不如权力在他们意识观念中的地位。四.农民法律上的权利认识模糊,权利和义务意识较差。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可以说,法律就是以为主体设定权利和义务为目的,从对于权利与义务的认识状况,以及对于权利和义务的态度上,可以看出农民法律意识的状况。
调查内容九:你认为法律与权利的关系任何?统计结果:34.6%回答保障权利,32.7%回答限制权利,8.9%回答没有关系,23.8%回答不知道。
调查内容十:你认为拣了别人钱包要报酬做法如何?统计结果:83.4%的受调查认为不合理,13.2的认为合理不合法,没有人认为是合理的。
调查内容十一:社会生活中以下什么事最重要?统计结果:68%回答孝敬父母,27.1%回答抚养子女,4.9%回答其他,没有人认为尊重权利和自由。
从调查结果看,农民对法律和权利的关系认识较为模糊,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把法律看作人们行使权利的保障,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法律是对人权利的一种限制和剥夺。在实际生活中,他们还习惯于运用传统的道德标准来判断自己的行为正确与否。尽管他们对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种田纳税都有一定的认识,但还没有上升到法律意义上,只是停留在一般的道德要求上。
比如,在以往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有部分农民并不能认识到选举是自己的一项合法权利,不能很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使选举过程往往受宗族和血缘、邦族或者黑恶势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不仅对于民主权利如此,对于其他的权利他们也不能正确的认识和行使。对于拣了别人钱包要报酬做法,他们有83.4%认为不合法,13.2%的认为合理不合法,没有人认为是合理的。显而易见,他们对于这一问题评判的标准完全是道德操纵下,并没有人问及法律对它作出了什么样的规定,自然不能依据法律规范此行为了。对于权利的认识尚且如此,在义务的认识上农民更加模糊。比如,在农民减负问题一直是我国目前农村问题的一个重点。但是,从我国法律的规定中来看,农民合法的负担并不是很多,但是,通过层层增加,到了具体的交费人身上就显得难以承受,面对难以承受的费用,很少有农民对其收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只是在自己难以承受的时候请求能否缓交,他们并不了解法律对自己纳税义务作了那些规定。他们履行义务的标准日常生活中是道德,国家义务上是行政命令,不能对法律义务产生一个正确的认识,这样就导致他们难以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权意识淡漠,法律还没有完全成为解决纠纷途径的有效途径。权利意识的模糊必将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能力减弱,致使有时遇到纠纷时并不能及时的运用法律途径解决争端,化解矛盾,保护自己。
调查内容十二:当别人侵犯你的权利,你选择什么方式保护自己?统计结果:31.6%回答起诉,6.3%回答报复,34.5%私下和解,26.3%公家调解,1.3%回答其他。
调查内容十三:你认为被别人告上法庭如何?统计结果:42.2%回答丢人,31.8%回答正常,18.6%回答无所谓,5.4%回答其他。
调查内容十四:你对私了有什么看法?统计结果:11.7%的农民认为合理,约11.2%的人认为不伤和气,约27.5%的人认为难公平,约27.3%的人认为不影响名声。
从调查结果看,农民尽管对法律的作用有一定的认识,但真的在生活中出现了矛盾和纠纷,又不愿意到法院去打官司,有的宁愿去选择“私了”来解决问题。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传统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在农民心里形成一种“上法庭太丢人”的落后思想,总认为好人就不打官司;另外中国传统文化的“吃亏”思想和“和为贵”思想还有一定市场,错误地认为宁可自己权益受点损失,也不愿伤害相互的和气,求得相安无事。二是诉讼成本过高,农民难以承担。诉讼成本不仅包括相关的诉讼费用,还包括时间上的耗费。从我国目前的诉讼制度来看,民事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结案,对于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当事人不愿意耗费过多是时间。加上社会上的不正风气,使农民害怕打官司。在调查中有的农民说:“公检法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打官司难”的问题使农民不愿意或者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有的选择沉默,有的选择私了,有的甚至选择报复,做了对社会、对家人、对自己不可挽回的损失。
3.农民获得法律知识途径少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
调查内容十五:“对于报纸上公布的法律,你读过吗?”统计结果:64.2%的调查对象回答没有读过,还有11.4%的回答从来不读,只有23%的回答有些读过。
调查内容十六:你了解法律的途径是那种?统计结果:55.3%回答电视,18%回答报纸,12.4%回答政府执法,6.6%回答法院判决,7.3%回答其他。
法律制定的目的就是服务于社会生活,那么,要让法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让民众
2.3农民法律意识相对滞后的原因及提高对策
2.3.1农民法律意识相对滞后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1、农民群众本身文化素质相对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村民对于法律知识的接受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农村村民特别是农村青壮年涌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妇女和小孩。而这样的一部分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更甚者不识字的占据了绝大多数,他们不懂法律并且法律意识相当薄弱,所以这样的农村村民较少参与普法活动。正是由于他们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对法律缺乏信任感,从而不会应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2、镇、村虽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但法制宣传作为一种“软指标”做与不做在短时期也没有明显的效果。在一些村干部中,他们本身的法律知识就相当的薄弱,更别说让其带头学法了。所以少数地方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仅仅停留在表面的应付检查上。
二、客观原因:
1、封建文化思想在农民百姓脑中已根深蒂固。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广大农民思想观念中,权大于法的思想难以根除。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农民对国家法律看到更多的是其强制性的一面,认为法律的主要职能是镇压,而相对忽略了法律同时还具有权利保护的一面。长期以来,就形成了政府的权利大于法律的思想认识。这种法律制度与封建文化思想之间的鸿沟,阻碍了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2、法制宣传队伍力量薄弱
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乡(镇)司法所进行。全国农村人口占据全国总人口的80%,如此庞大人口的法制宣传任务,仅仅让司法助理人员担负,普法职能存在严重不足。以笔者所在县司法局为例,全县设立司法所共24个,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100人,他们不仅要完成司法行政的事务性工作,同时也是法制宣传的主力军,而该县为农业大县,总人口达93万余人,力量明显不足。所以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法律维权意识的薄弱现象,影响农民百姓对法律的深入了解。
3、普法宣传的形式单一,内容缺乏针对性。
首先,农村普法的方法比较单一,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响他们不一定能够理解。其次,内容缺乏针对性表现在,没有对不同地区的农民百姓所需的法律知识进行认真的分类。比如,在工业发达的乡镇着重宣传《企业法》、《劳动合同法》等;在涉及征地拆迁的地方着重宣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在当地法律相对薄弱的地方宣传《刑法》、《民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这样一来才能调动农村村民的学习积极性,觉得学有所用。
2.3.2对策研究
1、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农民法律知识接受水平。
如前所述,文化素质低下是影响农民法律意识提高的重要因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首先应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而对于农村教育的投入,首当其冲站在最前面的应该是政府部门的支持。只有当一个地方农村的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法律知识的接受水平。
2、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化。
首先,搭建以基层司法所为主体,乡镇相关职能部本齐抓共管的第一层普法平台。实现对辖区内农村村民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基层司法所协调、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农民法制宣传新格局;其次,搭建村(居)两委干部为第二层普法平台,严格实行村(居)两委干部培训制度,以发挥基层村(居)干部的组织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服务农民群众的能力。“五五”普法期间,要争取努力实现在每个行政村“两委”干部中培养一名熟悉法律知识的兼职法制干部。再次,搭建当地优秀普法人员为第三层普法平台,以其最能接近农村村民这一显著特点,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适应工作的新形式。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2.3.3探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普法形式
1、农村村民文化知识水平低下,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青壮年农民向城市的大量拥进,留守家中的老人、小孩、妇女对事物特别是对于法律的接受更是受到很大的限制。由此,对于这样一批特殊的人群对于普法的形式应该有其特殊的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枯燥的法律教条对他们来说没有一点兴趣,他们更容易接受的是生动、直观的案例,特别是就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他们会更加的感兴趣,从而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
2、打破以前普法宣传的单一形式,有针对性进行法制宣传
在以往的法制宣传中多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这样的宣传方式一是不够形象生动,无法引起村民的兴趣;二是受文化素质的影响不一定能够看懂。首先,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如快板说唱这样一种几千年文化传承下的古老方式,生动明了的展现,相信农村村民中特别是老人更容易接受;又或者将法制宣传以画图的形式,制作成年历,这样的宣传资料特别具有适用性的同时也达到宣传的目的;再者,将法制宣传的内容以小品、歌舞的形式展现,显得更加的直观、生动。
党的_报告明确提出:“在本世纪的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而农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它不仅是衡量农民素质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农民是否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保障自己权益,从而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所以,必须从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入手,把农民法律意识教育作为一个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农村经济发展,才能真正实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结论
通过上述河源地区农民法律知识、法律评价和法律要求的分析,我认为,较之以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逐渐开放,农民法律意识的状况有较大提高或增进的一面,农民对法律、法制的认识在不断发展、深化,愈益趋于理解,认可和接受。但是也不宜作过高的估价,其种种不足是有目共睹。农民法律意识离人们的期望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法律在农民心中还未获应有的地位,未能在农民的生活中获得现实的生命力,要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我们必须从农民法律意识这个最根本的问题着手,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使他们能够在较高的水平上认识到法制建设在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巨大作用;二是帮助农民通过各种渠道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使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并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三是切实实行村民自治,使农民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村级民主建设,以他们的实际行动推进基层民主化进程;四是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使农民在实践中体验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五是要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公、检、法、司部门的整顿和规范,使他们切实树立“执法公正”、“执政为民”、“情系于民”的思想和作风,让农民真正把法律作为为自己的靠山。同时我们必须有效发挥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农民把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农问题是我国目前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问题直接关系着国家的整体发展,农民素质的提高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发展。法律素质是农民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不仅是衡量农民素质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国家法制建设的成就的重要依据。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要提高国民整体的法律素质,必须从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入手,把农民法律意识教育作为法制建设的一个中心工作来抓,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精选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现代化法治进程直接影响了我国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而现实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多数法律意识淡薄,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这一历史性命题面前,农民的法律意识无庸讳言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从总体上讲,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现状是以淡漠为其表象特征的。
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然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人们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依然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解决问题,农村秩序的型构与维持所需要的具体素材是长期的乡间生活所供给的,诸如“族外交涉”、“差序格局”和“爱有等差”,除非万不得已,它一般不会主动邀请国家正式法律的介入。
与轻法意识“相映成趣”的是,在农民心中既“轻法”又“畏法”。这不能不说与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密切相关。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法律的刑罚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最鲜明特色。这种传统法律文化反映到人们的意识观念上,导致了对法律的狭隘认识。时至今日,仍有老百姓把“被告”视为“罪犯”的同义语,而国家倡导法治,老百姓想到的并不是通过法治,实现权利,而是想到“严打”,要“从重、从快、从严”,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苛刑的畏惧心理。
“知足者长乐,能忍者自安”是我国广大农民的生活格言。在他们看来,遭遇不幸怨不得别人,而是自己的命苦。诉讼是道德败坏的表现,为好人所不耻。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诉讼观念已经有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遇到纠纷逐渐倾向于诉诸法庭。但是,仍然有相当多的人缺乏诉求意识,缺乏寻求法律救济的主动性。即使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他们也会采用“和为贵、忍为上”的方式来处理,宁可委曲求全,也不愿走向法庭,更不会主动自觉地寻求法律的保护。
二、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1.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75%;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15. %;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0%。
通过观看电视节目,可以获得与自己的生活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各种信息,及时把握环境的变化。监测环境是人们观看新闻节目的主要动机,但其他类型的节目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人们的这种信息需求,如收看家庭电视剧同样能够使人们感受到社会生活状况及其变化。现在社会上普遍关注的问题仍然是农民工权益的问题。由于法律意识的缺乏,使得一些农民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维护。无论是讨薪、合同的签订还是职业病的治疗上,农民工单薄的法律意识在面对这些问题上都显得苍白无力。但由于近些年来,这类法律报道的增多,我们可喜的发现类似这样的事件发生的没有以前这样多,国家不断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保护工作,而农民也在大众传播中不断丰富自己,渐渐走上自己的维权之路。
2.提高执法者的素质,杜绝执法者在农村执法中徇私枉法、违法执法、滥用执法权等现象。这些现象对农民正确树立法律意识有极大的危害。经过长期艰难的普法教育使农民形成的对法律的正确认识及信任,往往会因为一些错误处理或枉法行为而丧失。
3.重视司法执法的“示范”作用 通过正确的司法执法行为引导农民树立法律意识,使农民将法律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社会活动结合起来。
4.农村普法活动要有针对性农村普法活动应与农民所参与的社会、经济、生活活动相联系。在普法内容选择上,要尽量与农民的生活实际结合起来。例如,把农村比较常见的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借贷纠纷、继承和赡养纠纷、财产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处理办法作为普法的重点。在普法形式上,要改变过去灌输式的说教方法,应当采取以案说法、法制文艺表演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注意发挥电视、广播等直观性、时效性强的普法媒体的作用
5.发展市场经济,使法律成为农民生活的必需品。市场经济的突出特点是,独立的个人或利益集团得依市场、靠契约关系进行活动,市场、契约关系促使个人主体化、社会关系复杂化。这从两方面对培育农民的法律意识给予支持:一是市场经济打破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制,断绝了传统宗法习俗对人们道德观念的束缚,为人们的精神解放创设了社会条件。二是市场经济无时不把人们抛入复杂的社会交往中,迫使人们时刻不得不考虑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而自觉提高权利意识。基于此,只要我们建立起健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使其成为农村的主导性经济模式,也就具备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社会基础。
6.增强国家法的亲和力。立法机关在指导思想上一定要树立起农民权利保护意识;在立法程序上要贯彻群众路线,让立法走向民间,走入民众;在立法技术上,必须考虑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薄弱的法治传统,注意国家法是否与民众的习惯心理和行为合拍。唯此,才能有效地反映农民的呼声。
总之,要消除几千年来封建意识在农民思想中的积淀,使农民树立正确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农民的法律教育就不能是一次性的。法制教育要在内容更新的基础上反复进行,使农民能够适应更发达的经济条件下的法制环境。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与其自身素质、社会环境都有直接关系。在改善农民学习、运用法律知识的外在环境的同时,要不断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意将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科学技术素质、市场意识和法律意识结合起来。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深化平安法治建设,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美丽景洪,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最新法律意识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摘要:法律素质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 大学生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以“大学生法律素质”为主题,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的运用,对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分析,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并就此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一、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我们对鲁东大学商学院公管系和经济系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的对象是在校大学生,调查方式是无记名调查,人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二、调查方式和结果
问卷结果如下:
(1)你生长在( )
A。农村76% B。城市24%
(2) 违法和犯罪( )
A。能 23% B不一定 31% C不能 56%
(3) 在你的经历中,曾用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么( )
A。用过25% B没有用过75%
(4)你是否会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国家的法律制度或法制进程( )
A经常会20% B有时会 60% C不会 20%
(5)你知道劳动法是何时颁布的吗( )
A知道34% B不知道 66%
(6)超市的人员要求你被搜身,你会怎么做( )
A拒绝80% B 如果对方度强硬就接受15% C 完全接受 5%
(7)如果你参加勤工助学或者工作时,你有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么( )
A有 47% B 没有53%
(8)你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 33% B一般 40% C不重要 27%
(9)目前我国的法治状况:
A已经是法治社会 21% B各方面差的还很远 79%
(10)你觉得将《思想到的与法律修养》作为大学生的公共课程有意义么( )
A意义很大 63% B意义不大 29% C 没有意义10%
问卷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是有了基本的了解。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同学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同,但总体看来,大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亟待提高。
三、原因分析:
我认为,大学生整体法律素质偏低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造成的:
1)心理因素的影响
在校大学生正处在心理和生理的发育期,心理上具有强烈的要求他人和社会认可的冲动,喜欢用批判的怀疑的眼光看待周围事物,极力想摆脱来自外界的干涉和约束,独立自主意识增强。同时,这一阶段,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确立,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系统还缺乏完善的认识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灌输为主的法律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关系、自我评价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开始对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一些心理脆弱的学生会感到无所适从。随着心理压力的积淀,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
2)价值取向的偏差
当代大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世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状态,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真假难辨、鱼龙混杂的各种信息也会对他们的价值观造成冲击和影响。有的在主流与支流、精华与糟粕、真善美与假恶丑等问题上分辨不清,甚至颠倒是非;有的只顾搞所谓的“自我设计”、“自我完善”,从而陷入极端个人主义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质享受作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钱万能、享乐至上”的生活方式。这种价值观的错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就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
3)高校法律教育薄弱
一些高校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把法制教育作为软任务,认为可抓可不抓;有的对学生法制教育定位不准,提不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知识传输上,也存在一定误区。一是重刑事轻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内容中的重要地位,过多地讲解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具体规定,从而导致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逆反心理,并且强化了“我不犯罪何须学法”的错误观念。同时,由于轻视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权利义务观的正确引导,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确处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常常引发纠纷。二是重义务轻权利。忽视对公民享有权利的宣传,使学生产生“法律就是要求公民尽义务”的错觉,有碍于大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
4)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蚀,在不同程度上对大学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影响。二是不良风气的干扰。随着高校与社会联系的日趋广泛与紧密,社会上各种不健康的东西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进入了学校,侵蚀了部分学生的心灵,使其偏离正常健康成长的轨道。三是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分配不公、贫富分化、利益矛盾等的发生,极易使大学生价值观念出现个人化倾向。如果不能把握合适的“度”,就容易产生犯罪。有的大学生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评价个人利益,甚至为了经济利益,放弃了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四、改进措施: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需要学校的教育,也需要大学生自己的努力。
1)高校应注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
改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仅仅是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的看法,将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目的转化为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要达到既掌握法律这一重要武器,又提高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另外,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因为这样做可以克服“课时少、内容多”的矛盾,这种改革会使课程内容得以精练,即使讲些必要的具体条文,也只是作为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材料对待,而不必花费过多的时间,这不仅会为教师在课堂上讲深、讲透主要内容,也会为运用其他的教学方式、手段提供可能,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在教学中,高校法律教师应树立三种教学观念。一是树立“学生是处于主体地位,教师起主导作用”的观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二是使教师认识到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而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即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第三、在教学过程中,“教书”和“育人”密切结合,相辅相成,避免教书和育人相割裂。
3)作为高校大学生,在学习法律公开课的时候,应该注意培养以下素质
1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尊重。法律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信赖和崇尚。
2 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培养树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3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养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4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守法观念,自觉守法,用法,护法。
5法律保护意识。既要学会将自己的权利法律化。比如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保护等,又要认识法律不仅是惩处犯罪的工具,更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敢于并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报告总结
大学生是21世纪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初步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希望能唤起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增强有所帮助。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群体犯罪率略有上升,各种恶意犯罪事件均有大学生参与其中。表面上,大学生犯罪是个人行为缺失造成的,本质上是由于大学生缺少法制意识,导致其个人行为违背了法律法规。高校是大学生接受专业知识教学的主要平台,不仅要重视专业课程教学活动,还需重视法制观念教育培养工作。本文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报告,仅供参考。
一、 调查背景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力军,他们有着敏捷的思维,善于独立思考和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对自己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社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对法律没有足够的信任,因此没有确立对法律的权威。其次,大学生法律意识不成熟。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跨越青年和成年的群体,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不成熟性。社会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等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偏差。另外,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浅薄,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当前大学生在违法犯罪面前,没有足够的胆识和法律意识,缺乏正义感。与此同时,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学生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大多仅限于课堂上老师的教导,而不主动学习法律法规。
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曾主持过一项调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而且犯罪类型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同社会犯罪比,其涉罪范围、性质及危害没有质的区别。数据显示:“象牙塔”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意识状况令人忧虑。
总之,当前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在大学生的头脑中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完全彻底的建立起来。但是,众所都知,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也是维护正当利益的利器,只有充分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才能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因此,我们进行了以大学生法律意识为主题的问卷调查,希望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意识现状进行了解和分析,增强我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调查目的及意义:
1、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1997年,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目标,而社会主义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于公民法律意识,它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决定法律本身的命运。大学生群体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后备军。这个群体的法律意识强弱,直接影响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了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及存在的问题,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调查方式:2011年10月1日至12月1号,我们通过发送问卷进行网络调查和在校调查,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共征集问卷97份。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四、调查对象:当代大学生
五、调查问卷结果及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共100人,调查情况如下:
1、你在哪里长大 ( )
A 城市 B 农村
2、对于盗版问题 ( )
A 很反感 B 无所谓,便宜就好
C 根据质量而定 D 向有关部门举报
3、在路上看到有人偷东西时,你的做法( )
A 明哲保身,视而不见 B 悄悄的提醒被偷的人 C 报警 D 大声呼叫并训斥小偷 E 说不清
4、甲、乙两人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因买房需要,甲向乙借款二万元,五年内归还,您认为甲应当写借条给乙吗?( ) A、不用写 B、应当写 C、写不写都无所谓 D、说不清
选项
小计10 81 8 1 100
比例 10% 81% 8% 1%
A、不用写 B、应当写 C、写不写都无所谓
D、说不清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5、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6、你对闯红灯的看法( )
A 不闯,违反交通规则 B大家都闯,我也闯 C 看情况
7、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B、缺乏法律知识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8、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
A、经常 B、偶尔 C、从不
9、学校或相关部门组织法制宣传活动或讲座时,你觉得( ) A、能学到东西 B 太形式没意义 C不愿去,浪费时间 D 没参加过
10、当你和你的家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 )
A拿起法律的武器 B诉诸武力 C通过关系解决 D根本没有在意过 E 感觉委屈但也无能为力
选项
小计64 5 19 4 8 100
比例 64% 5% 19% 4% 8%
A 拿起法律的武器 B 诉诸武力 C 通过关系解决 D 根本没有在意过 E 感觉委屈但也无能为力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1、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用处 ( )
A 非常有用 B 一般 C 基本没用 D、法律不如权力有用
1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
A 电视上 B报纸上 C 学校课本上 D 家庭的影响 E 其他
13、你认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学期遇到法律问题的频率为( )
A 20次以上 B 10次 C 5次 D 5次以下 E 0次 选项 小计4
9 比例 4% 9% A 20次以上 B 10次
14、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吗( )
A 希望 B 无所谓 C 不希望
15、您认为我国目前权力与法律的关系是( )
A 法大于权 B 权大于法 C 有时权大于法,有时法大于权 D 说不清
(一)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及对法律知识来源的认识
据调查我们发现有62%的大学生不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使用期最长时间。由此可知他们对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无疑对以后的就业等有一定影响。而对于学校或相关部门组织法制宣传活动或讲座时,37%的大学生认为能学到东西愿意去,47%的大学生觉得太形式没意义,8%的大学生不愿去,觉得浪费时间,而没参加过的大学生8%。令我们欣慰的是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的大学生占79%,觉得无所谓的占20%,但还是有1%的大学生不希望多了解法律。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来源51%是来自于学校的教育,28%是来源于电视,8%来源于报纸,受家庭影响的只占3%,其他来源的占10%。这无疑表明了大部分大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学校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不足,不能满足大部分学生的需求,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二) 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意识及能力
通过对学生遇到盗版问题的调查,我们发现向有关部门举报的人只占4%,绝大多数是根据质量而定。而当大学生在路上看到有人偷东西时,有11%的人选择明哲保身,视而不见;悄悄的提醒被偷的人占50% ,选择报警的只占13%,大声呼叫并训斥小偷的占7%,19%的大学生觉得说不清。
接着我们又调查了大学生对闯红灯问题的看法,发现选择不闯,违反交通规则的占60% ,还有6%的大学生选择,大家都闯,我也闯;34%的大学生选择看情况。而当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 拿起法律的武器的只占64%,诉诸武力的占5%,通过关系解决的占19%,根本没有在意过的占4%,还有8%的大学生感觉委屈但也无能为力。这不禁引起我们的思考,还有部分大学生不选择法律武器的原因是什么呢?据调查,我们发现有52%的大学生缺乏法律知识,而认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且能灵活运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学生只占18%,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的学生占 30%。这很明显的表明大学生缺乏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意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只停留在感性意识阶段,缺乏理性法律意识,实际运用能力不足。
(三) 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
法无处不在,法是我们生活的重要工具。但据调查还有20%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不如权力有用;只有25%的大学生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有用,50%的认为一般,甚至还有5%的大学生觉得基本没用。那么,为什么会有大学生认为法律不如权力有用呢?为此,我们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发现只有11%的大学生认为我国目前权力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大于权,而认为权大于法的占45%,34%的大学生认为有时权大于法,有时法大于权,还有10%得大学生觉得说不清。这一方面说明了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 司法腐败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六、大学生法律意识缺乏的原因
(一)学生发面的原因
(1)缺乏主动性和远见性
根据调查了解以及相关的文献资料,我们发现,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他们认为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找到一份好工作,因而不必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学习法律知识。
而且,法律知识有相当的枯燥,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有大学生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的相关课程,也只是要求考试过关就行,对于学校举行的法律知识讲座,去的人更是少上加少。这样逐渐形成不良风气,很难提起学习的兴趣。大多数大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并没有意识到法律的长远作用以及有形和无形的影响。因此,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很难有扎实的法律基础。
(2)缺乏实践性
根据访谈,一部分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好像真的离我们很远,我们在课堂学到的知识长时间不用,缺乏实践,很快也就忘记了。在我们学校,虽然开设了相关课程,但只是详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理论,缺乏实践经验的考验,因此大学生只是学习了理论知识,却不会应用,只是流域形式。
(二)教师方面的原因
通过参考相关的文献资料,我们了解到: 除了将法律作为专业课来对待的专业,老师都不会过高的要求专业的学生,只要能够不影响课堂秩序就可以了,因此学生也会在私下做自己的事情。有些老师对此也不以为意。另外,老师每堂课也只是按照自己的大纲进程,讲述知识,使课堂气氛乏味,学生自然提不起精神去学习。
(三)学校方面的原因
通过参考相关的报道,我们认识到:学校方面关于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方面的课程也只是开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同时一周也只是一大节课而已,想要很好的讲授法律知识对老师老说也是很有挑战的,说明学校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程度关注不够。另外,高校的法律教育存在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现象,造成学生死读书的情况,而缺乏实践。
七、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措施
(一)学生方面:提高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意识,多组织讲座让学生更加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如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信仰等。当然还可以组织法律主体活动,模拟实践等方式加强大学生自身的道德修养,让道德修养与法律同时进步。
(二)教师方面:打破常规教学模式,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欲望。在课堂教学重,可以结合现实生活的例子,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可以打破常规教学局限,组织主题活动,让学生在生活中体验法律的重要性,更能激发学生学习的欲望。除了课堂教学外,还可以运用多种方式,让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律主题活动等,这样效果也会比课堂教学好很多。
(三)学校方面: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深化大学“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 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多组织专家讲座,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讨论会、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使学生能自主参与、身临其境,从而受到教育和启迪;多组织学生参加与法律有关的活动,让大学生从实际中获得法律知识。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尽量提供学生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认识。
(四)社会方面: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八、总结
根据此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可以看出: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单薄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法律素养,这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条件。然而,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多数是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是我们保护合理权益的武器,尤其对我们当代大学生来说,更应该懂得法律,使用法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保护我们的合法的权益,而知法,守法,维权更是我们了解法律的过程。总之,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国家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社会,学校,国家,个人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学生法律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
九、研究心得
通过这次时长2个月的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我们不仅认识到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乏,更重要的是在过程中,我们深入研究,通过参考文献、问卷调查、访谈等多种途径了解到了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乏的原因以及相关措施。同时我们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都通过这次调查得到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提升。刚开始我并不知道有问卷心这个网站,经过老师的辅导,我学会了许多以前没要接触到的新知识。在学校调查反谈中,我的口语交际能力也得到提高,胆量也大了,思路也拓宽了,了解到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情况还进行了交流。在写调查报告的时候也是频频出错,在这里我要感谢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忙。借此机会,我也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许多不足之处,如刚开始的时候我不会做表格,不知道怎么报告格式,礼貌也不足等等。吸取此次经验,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会更加努力,不断完善自己,取长补短,虚心请教。
与此同时,这次的调查给我们当代大学生敲响了警钟。法律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就必须懂法,会法;法律也是无处不在的,像盗版、偷窃、交通事故等等这些生活小事都涉及到法律,这些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因此,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学法、懂法、守法。最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于国家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这样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很大提高。
法律意识是关于社会与法律之间关系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虽然国内外在这方面的研究已有较长的历史,但法律意识的标准化的量表测量技术一直未受到重视,我国学术界最近涌现的大量关于法律意识的实证研究也显示出在调查方法上的欠缺。本文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实践时间: 2012年-2-月-7-日 至 2012年-2-月-12-日 共 -6-天
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各族人民努力奋斗,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近几年来,华侨新村公寓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地提高,物质生活也越来越殷实,但是居民的法律意识并没有和人们的生活状况成相应的比例,不过现在居民的法律意识淡薄现象大有好转。培养和提高我国公民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时代的呼唤和历史的责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这种现状,我将对面前坡居民法律意识的变化做出调查。
一.居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经过和部分居民的谈话采访中了解到,以前人民对法律这个名词很陌生,认为这是一个很遥远的事情,因为当时的人们生活并不很富裕没有把过多的心思放在如何增强法律的意识,而是如何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加好.加上大部分居民没有什么事情会牵及到法律方面的事情,就算是遇到问题也不会对簿公堂{法庭}觉得去法院的事情一定是见不得人的事,怕邻居怕其他社区内的人民的闲言闲语.总结以上种.种原因便导致了居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和陌生.不过在近几年中社区的委员会通过一些方法和途径提高了人民法律意识,使得人民对法,对法律拉近了距离.我总结了居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如下:
(一)千年传统思想和现代思维的交织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传统封建的也是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制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公民的法律意识现状也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左”的思想的影响,现在的大部分居民的思想依然是属于封建的,一些封建的不开放思想依旧根深蒂固,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产生有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例如在建国初期人民对毛的崇拜,出现了“两个凡是”。十年的“”正是人民对法的意识不足才会酿成惨剧.某种程度上现在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认为“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但由于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以前社区的居民不会没有主动去了解如何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也就是居民觉得法律离他们很遥远.不需要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同时在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时不会通过法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对一些法制机关的不信任.这说明了法制机关自身的发展不足和人民的交流很少导致公民的不信任还是选择私了.从这方面讲,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之路才刚刚起步
(三)不断提高的意识
在一些破旧的思想存在的同时,人们的意识也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在社区委员会的努力下,居民的权利意识慢慢苏醒。居民对权利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 居民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利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人民也会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身权益,这也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近年来,居民的意识不断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更上一层楼。
二.居民提高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社区会组织大量法制教育活动,鼓励居民参与,在实践中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在社区中,社区图书室、德育活动室等都是举行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通过在德育活动室内展览一系列关于法律图片,法律知识来扩展人民对法律的进一步认识。此外社区可以举办收看法制讲座,让居民参加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使法制教育得以延伸。可以在社区的宣传栏定期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提供法律咨询处
在社区里有提供法律咨询的地方,在平常生活中居民如何遇到关于法律上的困难,可以咨询社区的法律人员,那里可以无条件帮助居民了解法律的过程和法律的知识,从而保护人民的自身利益。提供帮助人的人可以更加了解法律可以帮助人民,而受帮助的人也能从法律中获益,这个方面是一个深入民心的切实的办法。
(三)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
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是一种涉及面最广、运用最多、影响最大的途径。所谓大众传播就是通过某种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等)向众多对象传递思想和观点的过程。例如居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这种通过用看,听,读的过程让居民更加觉得通俗易懂,所以只要居民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就能产生迅速广泛的影响,同时极容易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和氛围,使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
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内容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和互相促进的。在文化建设上要注重发展多种形式和多层教育,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制观念。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异向,弘扬正气,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在思想道德上,要用科学思想和理论武装全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道德建设要努力培养“四有公民”,并且要在全体公民中广泛进行“道德规范进万家”和遵纪守法宣传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使群众懂得公民的权利、义务和与自己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促使他们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可以逐步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进而达到真正从根本上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的目的。
三.居民法律意识提高的意义:
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执法水平和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参与法律监督的积极性,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
在调查中我发现近几年,近几十年中在社区的不断努力下,华侨新村公寓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在改变,从原来的陌生到现在的熟悉,从原来的被动变成了如今的主动,从原来的消极到积极,说明了居民在社区举办的各种活动和措施中,法律意识不断的增强,对自己权利的意识也在苏醒,
居民的精神生活也相应的提高,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也不断完善自身,保护自我,既帮助了自己也帮助了别人。我从而引发了全社会的公民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思想,这不仅仅是对华侨新村公寓区的居民带来深刻的意义,更是对社会,对司法机关,对司法人员,乃至政府人员的意义,对此,我的总结如下:
(一) 居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的时候人们的思想道德,法律基础也在相应的提高,居民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国家的整体法制建设也会随之强大起来,但是居民的法律意识不高,人们的法制思想淡漠,就会作出一些违法犯罪的事,在危害自己的同时也会危害社会,对个人对社会都是有害的,因此,我们应该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也要带动全社会的法制建设。
(二) 法律意识在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中的外在表现,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如果执法人员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会表现出执法素质差,执法水平低,就会造成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现象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法律意识是国家司法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准确、及时适用法律的必要因素。司法人员在办案中,如果是不知法、不懂法或者对法律作出歪曲理解,那么势必会造成冤假错案。因此,司法人员也要具备较高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三) 法律意识是公民守法、依法办事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法律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利益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反映和要求。因此,公民能否自觉守法,做到依法办事,在很大程度上,与公民的法律意识有着密切关系。一般说来,当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水平时,他们就能认识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义务、禁令都是与自己的利益紧密相联的,就能做到自觉守法,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就能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则相反。
(四) 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在实现依法治国、严格依法办事中,具有重要作用。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而实现依法治国,关键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在平常生活中,在报纸上经常看到的一些中高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把党和人民赋予给他们的权力,作为自己贪污、腐败的专用工具,视党纪国法和人民群众利益而不顾,铤而走险,最终走上不归之路,他们带给自己身边的班子成员的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共同犯罪与集体犯罪,在某种意义上讲,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往往起到了主要作用。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法大于权,而不是权大于法。因此,领导干部,尤其是主管政法的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是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的现实前提。
在建国以来的实践中,我慢慢的明白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其公民的法律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国家的法制建设。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公民法律意识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就是这样,所以,只有我国公民法律意识之“水”涨了,依法治国之“船”才能真正地高起来。
我认为,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责任,是全社会的一个责任,是大家的责任, 我们大家应该共同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提高学习修养, 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为社会主义道路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