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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表自我鉴定怎么写(推荐七篇)

军人是一种高强度、高风险、高压力的特殊职业,容易出现心理健康问题和心理疾病,培养军人良好的心理素质对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是百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军人自我鉴定范文,仅供参考。

篇1:研究生导师鉴定意见评语

本人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思想上要求上进,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专业知识,毕业之际,回顾三年来的学习、工作以及生活,做自我鉴定如下:

本人在思想觉悟上始终对自己有较高的要求,尽管自己还没有进入***,但是自己始终**和配合*员的工作积极向***靠拢,能用科学发展观来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能清醒的意识到自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对个人的人生理想和发展目标,有了相对成熟的认识和定位。

本人在专业课程的学**,根据自身研究方向的要求,有针对性的认真研读了有关核心课程,为自己的科研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并涉猎了一部分其他课程,开阔视野,对本人研究方向的应用背景以及整个学科的结构有了宏观的认识。在英语学习方面,通过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具备了较强的英语听说能力,在撰写论文期间,查阅了大量的英文资料。

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科研活动,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认真阅读教材、查阅学术资料和参考书籍,在课堂上在快乐中吸收各个知识点。同时自己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参与了导师多项课题的研究,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水*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和提高,同时顺利完成了硕士毕业论文。

本人在*时生活中,为人处世和善热情,和同学关系融洽,并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在担任支委期间,热情为同学们服务。

篇2:导师鉴定意见

规划,“鬼画”?

2008年,已经是大学讲师的小周回到母校攻读硕士学位。导师有个自己的旅游规划工作室。由于小周大学和硕士都是念的旅游管理专业,很快就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一个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总体规划项目,和众多的林学、动物、生态、管理、旅游、园林等专业人员到达该保护区做本底调查和旅游规划。经过3个月的规划设计,完成文本的装帧和打印后就托运给了委托方(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一个在自然保护区经营生态旅游的公司),考虑到这个项目对于当地脱贫致富具有重大意义,在省里评审之前一天,委托方和当地县政府给省林业厅提名下,甄选了省内林业局、环保局、还有省内几所高校几位管理、生态等专家教授并送去规划文本。次日开评审会时,首先由省林业厅领导给评审会定了基调,当小周和导师陈述完规划方案后,几位专家都展开了讨论,肯定了规划的成果和亮点,并指出了规划中的所谓的不足,小周当时想解释的时候,导师暗示不要说话(事后导师提醒小周,旅游规划是门槛不高的,各专业的人都可以做规划,只要评审不给你掐了,通过就算是成功)。虽然专家们提出要评审会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但是在会前已经拟好的诸如已经达到国内领先的规划设计理念等文字的评审意见书上一致签名通过。

事后,小周和导师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后之间呈交委托方,一个月后这个规划就成了落地项目。在小周看来,至少比起他同专业的其他同学,还算比较欣慰。因为这些同学的规划大部分只是规划好后就没有实施过,因而被同学笑称“规划,鬼画”。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的旅游规划只要规划文本通过了专家评审,旅游规划单位就可以拿到全部规划费用,至于所作的规划到底会产生什么效果,就与规划单位再无关系了。

我们的评审团

事实上,项目规划的评审主要是对规划编制单位的规划成果进行有效合理的判断,看其质量是否合格并探讨此规划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供规划编制单位参考。

我国在2003年通过的《旅游规划通则》中规定:旅游规划的评审,需经全体评审人员讨论、表决,并有四分之三以上评审人员同意,方为通过。评审意见应形成文字性结论,并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评定意见方为有效。

一般情况下,组成旅游发展规划的评审人员由规划委托方与上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商定;旅游区规划的评审人员由规划委托方商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旅游规划评审组由7人以上组成。其中行政管理部门代表不超过1/3,本地专家不少于1/3。规划评审小组设组长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组长1―2人。组长、副组长人选由委托方与规划评审小组协商产生。旅游规划评审人员应由经济分析专家、市场开发专家、旅游资源专家、环境保护专家、城市规划专家、工程建筑专家、旅游规划管理官员、相关部门管理官员等组成。

目前,我国有关部门虽然遵照执行了国家旅游局颁行的《旅游规划通则》,但仅仅局限在“旅游规划上报审批前组织专家评审,征求各部门意见”这一层次上。一是在全国各地没有建立专门旅游规划的评审机构,各地的旅游规划评审工作都是由临时组建的旅游规划评审委员会或专家小组来完成。二是缺乏全国统一、系统全面的旅游规划设计的质量认定标准,因而各地在进行旅游规划评审的过程中基本上是按照各自的理解对旅游规划进行评价,同一个旅游规划让不同的评审者来评价甚至可能出现完全不同的评价结论。三是没有全国统一的旅游规划评审人员的资格认定标准,在组建旅游规划评审委员会时存在着一些不正常现象,甚至个别旅游规划是由从来没有涉足旅游行业的“专家”来主持评审的。四是我国的旅游规划基本上是走专家规划、专家论证、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套路,没有社会公众的参与,不能体现社会公众的愿望与要求,旅游规划难以与市场环境匹配。

旅游规划评审团的创新

旅游规划评审环节对提高旅游规划水平与质量,促进旅游规划创新至关重要。通过严格的科学的评审,既可以把那些粗制滥造者和混水摸鱼者的“产品”拒之于旅游规划市场大门之外,又可以对其他规划人员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其规划产品上质量、上水平。规划效果直接与利益挂钩是促进旅游规划单位重视旅游规划科学性的一种举措。就目前而言,建议通过以下主要措施完善评审环节:

制定旅游规划评审人员资质认定相关规定。首先应对旅游规划评审人员的任职资格(如学历、专业领域、技术水平和工作经历与实绩等),旅游规划的评审标准与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其次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旅游规划评审人员凭资格证参与旅游规划评审活动的制度,同时建立全国性的旅游规划评审专家信息库,将不具备旅游规划评审能力者清除出旅游规划评审队伍,以杜绝旅游规划评审中的不正之风,把好旅游规划的评审关,以确保旅游规划评审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科学性。

建立旅游规划评审听证制度。在我国旅游业是一个关联性强、涉及面广的新兴产业,因而在编制一个地区旅游产业行动指南――旅游规划过程中不宜在再继续推行专家规划、专家论证、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模式。在评审旅游规划的过程中,应通过听证的方式让可能对旅游规划的实施产生影响的社会群体如游客、社区居民以及相关的利益群体发表意见与建议,以增强旅游规划的社会认同性,减少旅游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与阻力。

建立旅游项目专家验收制度。编制高水平的规划所含的主观因素较多,特别是由于规划单位与编制单位是一种商业行为,往往把规划单位的要求当作规划编制的标准,容易忽视国家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对规划制定的规定和要求,影响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因此,对规划成果进行学术鉴定,是旅游规划质量最后把关的重要程序。成果评审就是按照旅游规划的评审项目和标准逐一讨论和鉴定。评审专家应是各评审项目学科公认的学术带头人,他只对自己学科的规划内容提出权威性的意见,而对规划中不属于自己研究学科的内容只提建设性建议或不参与评审,以保证对旅游规划公正的评审,避免非专家不负责任的评议。

建立旅游规划质量保证金制度。鉴于目前规划方只写规划文本,不管规划实施效果的实际状况,笔者建议建立旅游规划质量保证金制度,由有关部门对以法人身份出现在旅游规划市场上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按协议金额之20%~30%征缴旅游规划质量保证金。如果规划实施后在有效期内实现了其预计的最低收益目标,如数返还保证金;如果不能实现其预期的最低收益目标,则根据实际情况将质量保证金转为对规划委托方的补偿金。

篇3:导师鉴定意见

[关键词]研究生发展党员量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4)03-0148-02

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高等院校是青年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地方,是当前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发展党员的重点领域。多年来,各高等院校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尤其是本科生发展党员工作已经迈入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制定了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发展流程;而研究生发展党员工作还比较滞后,其管理模式、学习方式等与本科生差异甚大,发展党员工作不能完全照抄照搬本科生的工作模式。随着研究生数量的大幅度攀升,研究生发展党员必须实行量化管理,严格把好入口关,以保证研究生发展党员的质量,进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党支部、团支部设置量化管理,为研究生发展党员把控质量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是研究生最基层的党团组织,承担着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诸多工作,其设置必须严格量化管理。目前高等院校研究生党支部的组建方式大致有三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连横支部、同专业不同年级的连纵支部、同老师或本科生在一起的混合支部。这三种支部设置方式各有利弊,但总的来说连纵支部和混合支部已经被实践淡化出舞台,多数高校采用连横支部设置方式,因为这种方式优点比较明显,但是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和弹性学制的实施,暴露出许多弊端:支部人数过多,组织活动比较困难,导致效果不明显;发展党员纳新大会、党员转正大会出席人数达不到所规定的要求,导致无法开会或支部决议无效;支部内不同专业、不同导师的成员之间了解甚少,民主评议时无法做出正确的评价,导致投票结果不公平、不公正。因此,研究生团支部应以专业或自然班级为单位进行设置,最多不超过30人;党支部力争建立在班级,只要有3名正式党员就可以成立党支部,如果个别班级不具备建立党支部的条件,可以以专业或年级建立党支部,但党员人数原则上不应该超过20人,这样才能有效解决上述的诸多弊端。

二、党员标准把握量化管理,实现研究生发展党员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提升党员质量

党员素质的高低与“入口关”的把握有着直接的关系。“入口关”把握的关键是具体标准的制定,这是前提和基础。入党考察的内容越多、范围越广,设定的“门槛儿”越高,党员的素质自然就越高。当然发展党员所设定的标准应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办法,用数据和事实说话,有效地避免人情入党,这样才有利于把最优秀的人才吸纳到党组织中来。我们经过广泛的调研并结合多年的党建工作经验,总结出一套相对完备的研究生发展党员的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

量化管理满分为100分,量化考核内容分为九项:团支部民主推荐排序、党支部民主推荐排序、导师意见和排序、科研情况、外语过级情况、任职情况、社会实践情况、奖励情况、校内活动情况。其中团支部民主推荐占7分,推荐排序第一名得10分,根据推荐人数的多少依次递减一定的分值,建议推荐人数应为实际发展名额的两倍;党支部民主推荐占10分,推荐排序第一名得10分,根据推荐人数的多少依次递减一定的分值,推荐名额为实际发展人数或少于实际发展人数;研究生教学和管理的特点决定了其与导师接触最多,导师对所带的研究生了解得更全面、更具体,因此,导师意见一票否决,导师不赞同的一律不予发展,导师推荐第一名的得10分,第二名得9分,依次递减1分;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是衡量研究生业务能力的主要标志,因此所占的分值比例也应当最大,共占30分,根据科研成果的级别和数量综合排序,每个等级的加分都要求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分数则折半,每差一个名次递减3分;通过外语过级者加7分,未通过者不加分;根据任职的时间长短、职务的高低加5-1分,没有任职者不加分;参加相关学科的学术会议、社会实践活动等必须有相关的证明材料,根据其次数和级别进行排序,加5-1分;所获奖励的加分由级别判定,以荣誉证书公章级别为准,省级及以上各项奖励得8分,市级得6分,校级得4分,院级得2分,如获多项奖励可累计加分,但最高分不得超过8分;依据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开展的活动次数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加1-10分;

此外,如出现校级纪律处分或者期末考试一科成绩不及格的情况均一票否决。如有见义勇为或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者可酌情加分。特殊情况由党总支研究,报校党委讨论决定。九部分分数累加后的总分即为最后量化分,一般情况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发展对象,增加了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为全体研究生入党对象提供了明确的努力方向,更为党员发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严格规范的研究生发展党员的工作机制

1.研究生入党启蒙教育,突出抓好“五个一”,即在新生入学前向每一位新生和家长发一封公开信;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天营造一个浓厚的政治气氛;在入学教育过程中为新生上一堂高质量的党课;在新生入学的一个月里建立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在新生入学的第一个学期里组织他们参加一次发展新党员大会。同时要坚持“三主动”,即主动坚持个别教育与普遍教育相结合、典型教育与系统教育相结合,主动为研究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主动为研究生的业务提高创造条件,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2.研究生积极分子的确定和考察要坚持政治性首位,确保严肃性。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党支部要在团支部推优的基础上,对申请入党的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分析,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确定培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首先,建立积极分子的定期汇报制度。每季度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理论学习情况、工作情况和在各项活动中的表现及存在的问题。这项制度使研究生积极分子必须时时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也使党组织了解他们的行为表现,及时帮助和教育。其次,要建立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定期考核评议制度。围绕入党积极分子政治态度、思想作风、组织观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每个季度党支部进行一次考核,每半年做一次评议鉴定,并且根据鉴定情况,党支部责成专人同被鉴定人谈一次话,并提出改进意见,之后用写实的方法将鉴定结果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对于考核后鉴定为不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以保证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再次,要建立吸收积极分子参加有关党的活动的制度。为了使入党积极分子更多地了解党的组织,亲身感觉到党内生活的气氛,党总支和党支部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发展新党员大会,参加理论报告会、义务劳动、新党员宣誓大会等。通过组织这些活动,学生会更加明确目标,积极主动地按照党员的标准塑造自己。

3.严格制订研究生党员发展计划。针对共产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把与考核效能有关的个体因素细划,每一个发展对象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均能在考核项目和表现程度的坐标中找到相应的位置。研究生确定发展对象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团支部召开推优会,党支部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团员推荐,团支部将推优结果上报学院团委,团委将推优结果递交党支部,党支部根据团组织推优情况,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并上报党总支,党总支同意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一周。这样就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落实了工作的责任,保证了党员发展质量。各组织部要对各单位上报发展计划进行预审,达到互相学习,互相监督的目的。预审时要求基层单位的组织委员汇报本单位发展计划确立的过程、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等;组织部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履行程序是否规范。预审合格的,由组织部统一下发入党志愿书。预审中对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取消发展资格,程序不规范的和材料不齐全的限期改正。学校党校要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培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

篇4:导师鉴定意见

关键词:法医学;本科生教育;医疗纠纷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31-0197-02

在医疗技术不断提高及医疗事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维权意识及法制观念也在不断增强,导致医疗纠纷事件层出不穷。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由于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患者要求追究责任或(和)给予民事赔偿,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或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而发生的纠纷。医疗司法鉴定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鉴定,来确认医疗单位在进行医治以及护理行为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差错并造成医疗事故,从而为最终的裁判提供一份客观公正的鉴定报告,来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尽快解决医疗纠纷。医疗纠纷鉴定作为法医工作内容的一部分,要求法医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基础及熟悉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随着医患关系日渐紧张,加强医疗纠纷鉴定能力的培养是当前法医学本科教育的重中之重。

一、法医在医疗纠纷鉴定中的重要作用

法医参与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由来已久,早在20世纪50到60年代,医疗事故由检查机关管辖,鉴定工作由法医负责。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法院开始委托法医鉴定医疗纠纷,法医重新参与医疗纠纷至今。当前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基本流程为:医患双方委托―法医审阅文案资料―召开听证会―专科医生会诊―鉴定报告书写等。在该过程中,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主体,法医的鉴定地位指的是:首先,法医是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的核心组成成员,通过使用自身权威的医疗鉴定知识对医疗鉴定做出权威性的指导;其次,法医充分熟悉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并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医疗纠纷中出现的分歧以此做出评判,为医疗责任判定及医疗赔偿提供客观的标准;最后,法医是具备丰富医疗知识和医疗护理经验的专业医师,法医通过突破传统的医疗护理思维,谨慎分析诊疗过程及护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二、当前教育模式下的法医学毕业生应对医疗纠纷案件能力不足

现阶段法医学五年制本科生的培养方案多为:一、二、三年级学习基础医学课程,四年级学习临床医学课程,并进行3个月的临床实习;五年级开始学习法医学专业课程,然后进入公安机关实习,实习时间一般为4~6个月,在校学习理论课程期间,学生课业繁多,平时较少时间进行实践活动。法医学专业课程包括了法医学的主要分支学科,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鉴定仅在《临床法医学》和《法医学》教材中有一节或一章的课程教授,并且内容设置简单,未详细解说医疗纠纷鉴定内容、要求等,使得学生较难学习到正确、全面、系统的医疗纠纷鉴定基本知识,同时大多数专业实习并没有涉及医疗纠纷鉴定实习内容,以致学生对医疗纠纷知之甚少,难以在毕业后较快地熟悉并处理医疗纠纷鉴定工作。

同时作为一门为法律服务的学科,法医学专业学生应该对法学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当前多数学校法医学课程设置仅仅将法律概论作为一门选修课,仅部分高校注重法学与法医学的结合教学,然而这并不能满足法制建设的需求,以至于培养出的学生在解决需要法律知识的专业难题时显得力不从心、捉襟见肘。特别是对于与卫生法律法规息息相关的医疗纠纷鉴定工作而言,法律知识的缺乏将导致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出现偏差。法医在履行出席庭审现场、解说鉴定报告细节等义务时,法医法学知识的支撑有利于其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证词,发表个人意见,行使表决权。

当前具备医疗纠纷法医鉴定资质的高素质法医人才缺口仍然较大,必须对当前法医学专业本科教育模式从教学管理、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实习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创建创新型专业人才教育模式,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高技能的法医学专业人才。

三、较强法医学本科教育模式改革,培养具备医疗纠纷鉴定能力法医学毕业生

(一)改革现行课程设置,增加法学教育及医疗纠纷鉴定内容

开设《法医法学》、《法学理论》必修课,加强学生法律意识,特别是卫生法规等。同时学生可选修法学专业课程,参与考试,取得法医学与法学双学位。开设《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选修课,教学内容包含:目前我国医疗纠纷和医疗损害的发生现状、发生的原因、法律处理途径、鉴定原理等较为全面的内容。

(二)改革培养方式,注重理论与实践并重

1.法医学本科生双向导师制模式。学生分别由理论导师与实践导师共同指导,理论导师为法医学系专业教授或副教授,主要负责理论专业知识、学术理论的培养;专业导师为鉴定中心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法医工作者,负责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等相关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在学习临床基础课程时利用课余时间进入鉴定中心见习、实习,初步了解医疗纠纷鉴定工作;之后在理论导师的指导下,在学习法医学专业课程时开始参与案件鉴定工作,着重培养法医实践工作能力。

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1)实行PBL教学方法。基于问题的学习(problem-based learning,PBL)作为一种在国内外受到广泛重视并广为流行的教学模式,它以问题为基础、教师为引导、学生为中心。老师可在备课中设置问题,并在授课时让学生互动讨论,利用学生的发散思维,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例如,在医疗纠纷原因分析教学中,可以提出问题让学生思考: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医疗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参与听证会前,让学生了解案件过程,思考患方将提出哪些诉求、诉求理由和合理性,以及医方将如何回答患者所提问题等;在学生参与听证会、听取医患双方意见并记录后要求学生讨论医患双方陈述词并进行合理性与真实性分析。在文案资料审阅过程中,学生带着问题去查阅资料,如病历的真实性,诊疗措施的合理性等。PBL教学能充分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利用这种问题互动式的教学模式可以提高学生思考、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促进教师不断学习专业新知识,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法医学教学质量。(2)增加实践及实习机会。医疗鉴定是指法医对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和鉴定,从而为医疗责任判定和医疗赔偿提供公正而科学的参考。这就决定了法医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及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未学习法医学专业课程时即进入鉴定中心见习,熟悉鉴定工作流程及内容;学习了专业课程后,在老师协助下全程参与鉴定,如案件审核、参加听证会、报告书书写等。例如涉及到死亡、需要进行尸体检验的医疗纠纷,组织学生参与尸体解剖、病理切片观察等,了解死亡原因,在后续进行医疗纠纷鉴定工作时,参加医患双方听证会,听取双方意见;并尝试审阅文案资料,书写鉴定报告。这样既能让理论指导实践,又能逆向利用实际案例巩固课本知识。因此,仅增加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法医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学科,其重点教学还是在于实践应用。实践教学是法医学教学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学生掌握基本技能、锻炼动手能力、培养创新能力的一个有效途径。目前法医系本科生实习基地大多数为公安局,学生接触到的刑事案件较多,要熟悉掌握医疗纠纷鉴定工作还是要进入司法鉴定中心实习。因此学生在学习医疗纠纷理论课程时利用课余时间在鉴定中心见习,理论课程结束之后开始实习,全程参与鉴定,巩固已学知识,培养独立思考、分析、处理案件的能力,提高专业技能。

四、结语

医疗环境的改变使得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频发,法医学鉴定也变得复杂。目前医疗损害和医疗纠纷作为非常重要的法医学内容之一,现有教学内容及课程时间安排远不能达到培养具备医疗纠纷鉴定能力的本科生,为满足法医学实践的需要,为满足法制社会建设的需求,改革现有本科生教育模式,加强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教育显得迫在眉睫。首先,要适应目前法医学实践的需要,就要将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作为一个独立的课程进行讲授,并增加法医法学课程,要求学生熟练掌握与医学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等;其次,探索理论导师与实践导师双轨制和PBL教学模式,教学与实践相结合进行教学,培养学生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加实际机会,锻炼学生独立处理案件的能力。这一系列教学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有利于建立培养专业能力强、知识范围广、全方面发展的应用型法医学本科生的新型教育模式。

参考文献:

[1]王保捷,侯一平。法医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2]秦启生。临床法医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

[3]罗锦锋。法医在医疗纠纷鉴定中的地位和作用[J].法制博览,2015,(08):165.

[4]倪志宇,丛斌,马春玲,等。法医学本科生教育模式改革探讨[J].法医学杂志,2009,24(2):143-144.

[5]任立品,李旭迎,王红杰,等。法医学研究生科研实践并重[J].教育教学论坛,2015,(48):249-250.

篇5:导师鉴定意见

【关键词】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导师责任制

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引领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方向。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应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导学”与“导德”相结合,以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科学培养。“导师制”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为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基础,也对新时期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义

近几年来,特别是“十五”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迅速扩张,2013年,我国在校研究生已达到179万人,但比起庞大的适龄人口(4030.93万高中生,2300万大学生,2007年全国招收本专科567万人,研究生42.4万人。)研究生是国家培养的学历层次最高的人才,是国家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进步的骨干和动量。研究生培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输送高级人才,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提供重要保证。因此,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关乎我国政治前途和发展走向,是现代化发展的灯塔。《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报告(2002至2010年)》在关于研究生培养方向问题上指出:“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面素质教育,努力培养符合社会主义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此处的全面素质应囊括若干个层面,其核心就是专业素养、身心素质和道德水平。而道德水平是人发展的基础,因此研究生德育教育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不可少且是重中之重的环节。

曾指出,“如果轻视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和人格教育,那就会产生很大的片面性,而这种片面性往往会影响人的一生的轨迹”。“要说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不断增强学生、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是素质教育的灵魂”。由此,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应当牢牢抓住核心,坚定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不动摇,在坚定研究生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的同时,提升广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使其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变革中坚定方向,坚决投身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

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状

现如今国家十分注重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此大环境下,我国高校依照自身发展特点,希望凭借理论研究和时间摸索,制定一些既合乎现实又实用的形式各样的导师制度,其中最具特点的是德育导师制和导师负责制。

然而,这些导师制度仍存在许多弊端和不足:首先,过于注重专业学习,没有和德育工作相结合。有些研究生导师在对研究生进行教育时,往往由于过分注重专业学习,导致出现专业学习管理严格,而思想政治教育层面薄弱的现象,未能重视到研究生的道德教育。部分导师甚至把多出科研作品、多发文章作为评判研究生在学习期间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但对于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却要求不严,甚至会搁置一边;其次,一些导师对新时期的道德教育内涵和大政方针没有充分的认识,在教育事务的科学性、时效性和专注性上还有很多缺陷。研究生导师对学生的道德教育的钻研力度不够,深度也不足,较为宽泛,无法以最大程度的指导研究生阶段所面对的各种问题。当前研究生的道德教育方式单一,方法无趣,不能与研究生阶段所处的思维模式、知识结构和社会经验吻合,甚至部分高校仍沿袭着本科生德育工作的模板,多以说教传授课本知识为主要形式,却不注重研究生的客观事实和差异性;最后,师生比例严重失调,导致导师的工作负担极重,根本没有精力对研究生开展德育工作。我国的研究生已经接连若干年进行扩招,造成研究生数量突增,而相比较来说,导师人数的数量增长速度却没有匹配上,这就造成师生比例失调。部分高校一名导师名下带几十个研究生,有的甚至百人以上,而且导师还有科研方面的压力,或偶尔会有一些兼职工作,这就使得导师经常超工作量,教学方面的课时量和质量都无法确保,更谈不上对研究生进行德育工作。

三、导师制及在研究生德育中的作用

现阶段我国对研究生实行的是“导师负责制”。指的是在学生入学后,通过“导师――学生”双选,确定其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指导教师,在完成必须的基础理论课程学习以后,再由导师指导,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和研究。导师在研究生的招收在研究生的招收与录取、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年度学习计划、论文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并直接指导和检查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全面关心研究生的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和成长,做到教书育人。导师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既要在专业培养上带领其钻研,又要在思想道德品质上引导其健康发展。将培养出德才兼备的学生作为己任。“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为学、为人都产生着重要影响,是研究生德育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大力倡导并加强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工作”。[2]这既有国家对导师重要地位的肯定,又对其提出了育人育德的要求。 “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3]明确提出导师要指导学生的专业研究,也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政治思想觉悟有引导、教育的责任。此外,导师在培养学生时具有天然的亲近感,这种亲近一方面来源于其在学术上的权威性使学生产生尊重,另一方面是导师自身的道德修养对学生产生积极影响。作为导师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时,可以通过学生的亲近感,加强教育成效,使学生在潜移默化当中将导师奉为学术和道德的榜样。

四、优化体制,建立导师责任制下的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

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将导师教书与育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做到上述观点,需要从三点入手:重塑育人理念机制,构建育人工作机制,强化育人考评机制,以此大幅度提升研究生培育质量、加快推进导师队伍良性发展。

1、重塑育人理念机制

根据教育部2000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为学、为人都产生着重要影响, 是研究生德育工作的重要力量。研究生导师应在政治思想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 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 为人师表。要大力倡导并加强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工作, 要明确地把教书育人作为遴选导师的必要条件, 对教书育人业绩突出的导师要给予表彰。各培养单位一定要把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作为一项制度, 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通过《意见》我们不难看出,研究生导师对学生的全方位发展负有重要责任,导师需要在三个层面上以身作则,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 年)》指出:“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应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践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道”和“术”相结合的理念。(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国务院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学校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导师应将德育作为育人根本,将学术指导作为基础,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在学生发展中的重要性,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水平。这要求导师在学术指导期间,不能松懈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注意方式方法,观察学生思想政治动向,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将其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人才。(二)“道”和“术”结合。“术”的层面,导师对学生的学术的培养教育始终是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主要内容,加强研究生的学术水平,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正如同志在清华百年校庆上的讲话:“广大高校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加强师德建设,弘扬优良教风,提高业务水平,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研究生导师在科研学术领域深抓实干的同时,更应将学术指导与思想引领结合起来,形成“道”与“术”的高度统一。

2、构建育人工作机制

构建完整的导师评价体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将导师教书育人情况纳入导师管理工作。(一)规范对导师的遴选,加强对导师的培训,增强导师“首要责任人”意识,“要把育人作为遴选研究生导师的必要条件,实施‘一票否决’制”。[4]规范导师遴选,就是在遴选中找准硬性和软性双重指标。所谓硬性指标,即导师的科研学术能力和成果;软性指标,即学校不仅要把导师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等硬性指标纳入审核范围,而且需谨慎衡量导师自身的道德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对导师的培训,就是在培训过程中既要有学术专业层面的内容,又要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理论的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导师培训,旨在转变导师重专业而轻思想政治的现状。个别思想素质不过关、道德素质低下的导师,要对其实行一票否决制。(二)完善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营造积极奋进、争为人先的导师工作氛围,建立健全导师考核奖惩机制,使导师队伍的质量和规模齐发展。在完善导师质量评估体系的前提下,促进导师提高自身素质、推进科学研究,保证导师队伍高速全面优质发展。同时,更不应忽视科研、教学和思想道德三者发展的平衡和有机结合,以此确保导师队伍的质量。(三)学校创造良好条件。学校增加对新人倒是的培训,尤其加强对导师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其一方面增强 “首要责任人”意识,另一方面提高其思想政治水平,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导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将权利下放给导师,使导师在研究生的管理等方面有适当权利,全面评估学生。例如,研究生入党思想鉴定、奖学金评定意见参考、毕业鉴定等。这种创新的举措能够使导师将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全面把握学生培养过程,搭建起科学培养和全方位育人的平台。

3、落实导师成长机制

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师的知识越深, 视野超宽广,各方面的科学知识超宽厚,他就在更大程度上不仅是一名教师,而且是一位教育者”。导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自身也应不断成长。这里的成长不仅是专业知识积累、业务水平精进、更是思想道德层面的提升。这是导师育人,并且服人的基本条件。导师在传授专业时,也应加强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的渗透,将育人工作与教书相结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导师应以科学的理论带领人,以高尚的情操培养人,在学生成才道路上充当榜样,以身作则,使学生在专业成长道路上收到导师潜移默化的熏陶,更加深了“德”“才”兼备的教育可行性。

【注 释】

[1]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报告[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2(6).

[2]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Z].教社政[2000]3号。

[3]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

篇6:导师鉴定意见

【关键词】新护士;阶段性培训;临床胜任力;改革实践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4-0288-02

目前国内普遍认为,新护士毕业后1-3年内的培训直接关系到临床护理质量与护理安全,王曙红等[1]张大双[2]将毕业后1年内的护士确定为新护士,实施为期1年的规范化培训。对新护士进行有计划、分阶段的规范化培训,是确保临床护理服务质量的重要方法,同时也是提高其工作自信心和临床胜任能力,确保护士队伍稳定性的重要保障。我院十分重视对新护士职业发展初期阶段性培训,为了使新招聘护士能够尽快适应临床护理工作,全面掌握各项护理规章制度、职责、工作程序、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及工作方法等多项护理技能与沟通技巧,尽快充实到临床护理工作中,为医院内科病房楼科室扩建工作做好保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培训方法,通过阶段性的培训效果评价反馈,3个月试用期培训是新护士职业发展初期阶段性培训中最重要,也是新护士职业生涯中的第一次质的飞跃。

1 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2012年新招聘护士138人,其中男性11人,女性127人。年龄22~28岁。学历:本科52人,专科86人。

1.2 方法

1.2.1培训阶段 培训分为岗前培训,3个月试用期培训,6个月岗位培训三个阶段,为期1年。

1.2.2 培训内容 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要的特点,制定的培训内容为基础理论知识(护理学基础及临床护理实践指南理论知识等);基本技能操作(选取临床常用护理技能操作共22项);综合技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工作标准、流程及常用仪器设备的使用等);临床胜任能力(护理文件书写及护理工作站的使用、应急预案、护理安全防范、护理常规、健康教育、护患沟通及日常工作路径等);军训(仅岗前培训中设有此项)。

1.2.3 培训考核 边培训边考核,培训课后及时考核评价,每日、每周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测,以考促学,检验培训效果及目标是否达成,及时查漏补缺,调整培训计划。

1.2.4 培训老师 护理部对每项培训的讲课老师要求十分严格,由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丰富、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护士长及高年资带教老师担任。

1.2.5 培训方法 导师制培训

1.2.5.1 岗前培训:采取导师制分组培训法,每组7-8人,由1名指导老师负责,采取集中授课,进行分组训练,一对一指导。

1.2.5.2 3个月试用期培训:采取跟班制导师培训法,对临床实际工作进行一对一指导跟班制培训。

1.2.5.3 6个月岗位培训:采取科室内导师指导培训法,独立排班后导师定期讲课培训,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个体化指导。

1.2.6 培训反馈 分别制定各阶段鉴定评定书

本研究采取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论证。客观评价将以培训前后各项考试考核分数为量化指标;主观评价中应用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以新护士自我评价、评分和患者满意度评价、评分及指导老师、护士长、管理者对新护士评价、评分相结合的方法。

1.2.6.1 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起止日期、科室、护士长、指导教师。

1.2.6.2 理论指导:基础理论应知应会培训及成绩、专科理论应知应会培训及成绩、专科护理常规培训及成绩、专科健康教育培训培训及成绩。

1.2.6.3技能指导:基本技能培训及成绩、专科技能培训及成绩、仪器操作培训及成绩、护理文件书写及成绩;综合指导: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及评价、与同志的团结协作及评价。

1.2.6.4新护士自我评定、科室指导老师鉴定、护士长评语、护理部主任意见、主管院长意见。

1.2.7 科室分配 岗前培训后分科

采取护士长抽签的方式,我院首次采取岗前培训结束后,将新护士分成专科、本科两组,由医院人事科组织护士长抽取需要增加的护士人数,如:专科2人,本科1人。

2 结果

第一阶段新护士平均考核成绩89.99分,自我评定满意度85%,岗前培训鉴定评定书满意93%。第二阶段新护士平均考核成绩95.20 分,自我评定满意度99%,试用期鉴定评定书满意度为100%。第三阶段新护士平均考核成绩90.75分,自我评定满意度95% ,岗位培训鉴定评定书满意度为95%。

3 体会

新护士入职的阶段性培训中,我们通过优化培训方案,加强师资力量,采用体验式教学方法,改进培训内容,强化了护理技能、巩固和充实了护理理论知识、规范了护理行为的同时,帮助新护士树立了正确的护理理念,端正了思想态度,增强了组织纪律性,增进了主人翁意识,提高了新护士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收集鉴定评定书中,新护士自我评价认为3个月试用期培训在新护士职业生涯初期效果显著的占98.5%,临床初期采取跟班制导师培训法,对临床实际工作进行一对一指导的跟班制培训是新护士理论知识与临床实际相结合的关键时期,是新护士职业生涯初期打下坚实基础的重要阶段,因此护理部应加强和重视3个月临床试用期的培训与管理。通过调查发现,由于临床护理人员不足,新护士入科后的培训往往增加了临床一线的工作量,存在一些科室对培训工作认识不够,导致培训内容不落实,培训要求不严格,考试考核不到位的现象。科室护理人员的培训是一个外树形象,内增素质的过程[3],将系统的培训纳入护理职业生涯的规划中将有利于每位护理人员的职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大双。毕业后第一年新护士规范化培训实践[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09,15(13):1272-1274.

[2] 何筱宁。本科护士规范化培训的探讨[J],现代保健・医学创新研究,2007,4(29):30-31.

篇7:导师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文书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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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

最高法院司法鉴医字()第号

委托单位: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案由:(中止)

被鉴定人:黄静,女,年月日出生

送检日期:××年月日

鉴定内容:⒈死亡原因

⒉死亡方式(有无外力致死的法医学依据)

鉴定专家:徐英含

浙江大学医学院病理法医研究所教授

中国法医学会原理事

中华病理学会原理事

何颂跃医学博士主任法医师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处处长

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周伟医学博士副主任法医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技术处副处长

中国法医学会临床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法医学会副秘书长

刘良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系主任

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官大威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副院长

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鉴定组织: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材料:

⒈湘潭市公安局预审卷宗五卷及所附照片;

⒉既往鉴定文书;

⒊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制作的病理切片张;

⒋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制作的病理切片张;

⒌中山医科大学提交法院制作的病理切片张;

⒍本次鉴定活动重新切取的病理切片张;

⒎初次尸体检验现场勘察录像资料;

⒏黄静遗体。

一、案情概要及鉴定经过

据案卷材料反映,××年月日被鉴定人黄静在学校宿舍中被发现死亡,并经过当地公安系统三次法医学家鉴定和物证、毒化检验。此后,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了法医学文证审查及鉴定活动,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因本案相关尸检材料遗失而中止鉴定委托合同。因上述多次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我中心进行复核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我中心聘请并组织国内法医学专家赴湖南开展鉴定活动。

为协助本次鉴定活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通知黄静家人、嫌疑人、既往参与鉴定的有关人员于××年月日举行鉴定专家组了解案情及相关事宜会。当日,在当地法院组织下,我中心鉴定专家组向黄静家人、嫌疑人、既往参与鉴定的公安系统法医、南京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人分别了解了与案件鉴定的相关事项。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人因故未能参与,提供以原鉴定文书为基础的书面说明材料。经过对案件材料审查,我中心鉴定专家组要求送检法院补充黄静现场遗留的内衣等物证、中山医科大学鉴定时提取组织制作的切片材料,并于××年月日在湘潭市殡仪馆对黄静遗体再次进行法医学剖验。本案在湖南检验期间,送检法院提供了中山医科大学制作的病理切片等材料、雨湖区公安分局向法院提供黄静现场遗留衣物未提取的说明材料。鉴定专家在对本案所获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和复读的基础上,经过分析论证,达成共同意见,制作本鉴定书。

二、文证材料审查概要

⒈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司法医学鉴定书概要(潭公法检字第号):

尸表检验:××年月日上午时检验见,死者黄静尸长厘米,尸斑呈暗红色,分布于颈后项部、腰背以四肢背侧未受压部位,压之退色,尸僵未形成,角膜透明,双瞳等大,直径毫米,球睑结膜苍白,嘴唇苍白,口鼻腔及双耳腔内未见明显异常,双手指甲发绀,双下肢腘窝部见小片状擦痕伤。××年月日下午时检验见,尸斑压之不退色,各大关节尸僵均已形成。左腘窝部见大小点片状挫伤擦伤痕,伴皮下出血,右腘窝部见挫擦伤,伴表皮剥脱。会干净,处女膜完整,无破裂现象。取脑组织、肺、心脏、胰、肝、肾、脾、肾上腺、胸腺、子宫及附件等送病检,取胃内容及胃壁组织送毒物化验。

解剖检验:头皮及颅骨未见明显损伤痕,硬脑膜完整,脑组织未见明显异常改变,气管及支气管内未见明显异常,胸腺大小形态正常,双侧肺呈肿胀饱满,有明显捻发感,切面见大量泡沫液流出,右肺上叶下部部分与膈面有粘连,双侧胸腔未见明显异常,心脏大于死者本头,呈舒张状态,表面脂肪较多,心尖部及左右室后壁散在多处针尖状出血点,位于右心室后壁近室间隔部有一大小暗红区,右心室近三尖瓣处有一大小附壁血栓。主动脉根部冠状动脉口处有一大小条状血栓,部分位于冠状动脉内。在冠脉口两侧部见一范围的浅黄色粥样硬化斑,各瓣膜以肌肉眼观未见明显异常。左室壁厚度,右室壁厚,二尖瓣周径,三尖瓣周径,主动脉瓣周径,肺动脉瓣周径

病理检验(湘潭市二医院号病理学报告概要):⒈请查询既往有无风湿病史,不排除风湿性心脏病;⒉符合主动脉粥硬化(早期)。⒊考虑慢性肺淤血;⒋其余各脏器除淤血外未见明显病变。

鉴定认为死者黄静系患风心病、冠心病急性发作,在未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情况下,可导致急性心功能衰竭和急性肺水肿而猝死,推测死亡时间为第一次检验前小时,距最后一次饭后小时以上。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⒉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法医学检验鉴定书概要([]潭公法物检字第号):

:送检现场床边地上提取搓成团的卫生纸张,尸体检验时提取阴道口分泌物和阴道拭子,要求检验精斑。

检验结论:所送检的卫生纸其中一张检出精斑。

⒊长沙市公安局理化检验报告概要([]长公刑化字第号):

:经检验,死者黄静胃组织中未检出毒鼠强、**、有机磷农药。

⒋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法医学鉴定书概要([]湘公刑技第号):

××年月日:时检验:尸体冰冻状态,下腹部两侧有尸绿斑。

尸体检验:头面部于左下颌角后处见一皮下红点,表皮无破损,双侧颈肩结合区皮肤色红,其中右侧见一针尖大小表皮破损。颈后部项背结合区正中第六颈椎处见一表皮剥脱、色红。背部左侧见散在上臂上段外侧见长的细条状表皮划痕,未破皮肤层,色红。双手腕外侧皮肤色红。左髌骨下方见的陈旧性疤痕,左腘窝在范围内见六处皮下出血,大小~不等,左腘窝内侧见、、三处皮下出血,左内裸处见的表皮剥脱,色白;右膝髌骨处见的陈旧性疤痕,右腘窝上处见一皮下出血,右腘窝在范围内见八处皮下出血,大小~不等,右腘窝在范围内见八处皮下出血,大小不等,右腘窝内侧见、、三处皮下出血,上述皮下出血均呈类圆形或类椭圆形,部分交叉。会阴道大内侧粘膜有脱落,脱落的粘膜色白;胸腹正中线处见解剖缝合线,余体表未见明显异常。

病理检查:湘潭市二医院做死者组织腊块(号)枚,病理切片(号,)片以及部分脑、心、肺、脾、胰、肾、子宫、卵巢组织。

肺:不规则肺组织坨,其中实变似脾样肺组织坨共大小,较大一坨有楔形出血区,底部为胸膜侧,尖端朝向肺门;镜下高度淤血、水肿,有出血,肺泡隔坏死。另坨肺组织共,灶性淤血,绝大部分肺泡充气。

心:送检心脏已多个平行横断面切开,大小,重镜下所见示有轻度风湿性心脏病,轻度风湿性心内膜炎、心肌炎与冠状动脉炎,轻度冠心病,主动脉轻微粥样硬化。

其余肾实质死后自溶;肝脏轻度慢性间质性肝炎,肝细胞轻度变性、轻度淤血。脾脏轻度淤血与死后自溶;胰显着死后自溶;脑膜轻度淤血,脑组织轻度淤血、水肿,各部分神经细胞轻度变性,未见出血、坏死病变。子宫呈晚分泌期子宫内膜;一侧卵巢显黄体出血。

鉴定结论:黄静系因肺梗死引起急性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而死亡。

⒌湖南省公安厅法医物证检验报告概要(湘公刑技字第号):

:送来下列检材要求进行检验:⒈提取死者黄静阴道口擦拭卫生纸一团及床边地上卫生纸七团;⒉死者男朋友姜均武血痕一份;⒊死者黄静胃组织一份。

检验结果:现场提取的团卫生纸中,有团检出人精斑,的基因型与姜俊武的基因型一致,极强力支持上述精斑为姜俊武所留;死者黄静阴道口擦拭卫生纸中未检出人精斑,但有大量上皮细胞,其基因型与死者黄静的基因型一致,极强力支持所送检的阴道口卫生纸中的上皮细胞成份为死者黄静所留。

⒍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法医学鉴定意见书概要(湘公刑技字第号):

:⒈根据病理检验结果分析,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⒉双下肢腘窝处小片状椭圆形或类椭圆形皮下出血为生前伤,系他人形成;根据损伤特点分析推断,符合表面光滑的条状物体挫压(如手指作用)所致。⒊病理检查发现黄静有一定程度的心脏病变,主要表现为心内膜、心瓣膜、心肌间质的炎症、水肿及血管壁细胞成分增多等,这些病变在一定条件下(如情绪激动)可以引起心血管系统的变化(如血栓形成)从而导致上述死亡结果;其体表外伤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成为一个间接诱发因素。

⒎湖南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检验报告概要(湘公刑技字第号):

将死者黄静胃组织、胃内容及肝组织送检,要求作常见安眠药(巴比妥、安定、**、氯丙嗪)成分检验。采用气相色谱、气质联用分析,未检出巴比妥、安定、**、氯丙嗪成分。

⒏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第号书证审查意见书概要:

审查意见:黄静属非正常死亡,因风心、冠心病或肺梗死猝死的根据不足。

⒐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概要(中鉴号:;病理号:)

尸表检验():尸体呈高度腐败状,全身皮肤可见腐败性表皮剥脱及腐败气泡、霉菌斑形成。头皮、胸、腹、后背、双侧腘窝可见缝合的解剖切口。右侧腘窝皮肤见数个境界较清晰的挫擦伤痕伴皮下出血;左侧腘窝皮肤见散在皮下出血,挫擦伤境界欠清晰。

内部检查:颈部皮肤腐败,颈部浅、深肌群可辨认。舌骨、甲状软骨、环状软骨未见骨折。气管内无异物。颈椎未见骨折。背部皮肤及皮下组织未见明显出血。胸骨、肋骨无骨折。大部分肺组织仍留于胸腔内,已高度腐败。腹壁未见出血。大部分肝脏留于原位,呈高度腐败,质地如泥。大部分脾脏留于原位,被膜有皱缩,切面液化。胃空虚,各肠段腐败,膀胱完整,切开未见尿液。子宫、卵巢、输卵管等其它器官已被提取。双侧肩部皮下软组织未见明显出血。

大体标本检验(湘潭市公安局提供):心表面及各心腔已被多个断面切开且不完整。右心表面脂肪组织较多。左心室肌厚,右心室肌厚,心肌切面未见梗死灶。各瓣膜未见粘连、增厚、硬化,瓣膜缘光滑,无赘生物。腱索弹性好,肌未见异常。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管腔直径约,右冠状动脉管腔直径,管壁未见粥样硬化斑块形成,管腔通畅。肺组织块切面淤血。部分切面可见小灶性出血。肝、肾切面淤血。脾组织被膜有皱缩,切面轻度淤血。脑、胰、子宫、输卵管、卵巢组织块表面及切面肉眼未见明显异常。

组织学检查:法医病理学诊断:!、肺淤血、水肿、灶性出血;⒉部分脑组织轻度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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